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风险上市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投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内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前5个交易日后,交易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0,555.5600万股,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约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4,266,6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8.4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公司与行业龙头企业在产品布局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显示驱动芯片(含触控与显示集成芯片)。报告期各期,该等芯片产生的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67%、80.21%、74.87%。在显示驱动芯片领域,龙头企业主要分布在中国台湾、韩国、美国等地区,部分行业龙头公司已量产手机领域AMOLEDDDIC、FTDI等前沿产品。在上述领域,公司虽然已有布局,但相较于龙头企业,在产品迭代速度及布局深度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加快产品研发及迭代速度,则相较行业龙头公司将持续存在差距,进而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带来市场份额下滑、收入下降等风险。

(二)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较高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曾进行晶圆转厂,并在转厂当年对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随着晶圆成功转厂,公司产品成功迭代且营业收入逐渐提升。若在未来发展中,再次发生晶圆转厂事宜,可能导致对公司新产品迭代、现有产品持续量产的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稳定性。

(三)DDIC产品销售业绩受手机需求放缓等因素产生波动的风险

(四)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产品毛利率及单价无法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423.04万元、56,094.68万元、111,571.24万元,实现净利润1,727.77万元,6,074.57万元、32,931.85万元,实现毛利率19.86%、26.15%、51.17%。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产品毛利率及单价均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2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有所放缓,发行人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但发行人收入、毛利额同比保持增长态势。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00号文同意注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3、股票简称:天德钰

4、扩位简称:天德钰科技

5、股票代码:688252

6、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0,555.5600万股

7、本次A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055.56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8、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4,266,646股

9、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71,288,954股

10、本次发行向参与本次配售的2名战略投资者配售合计4,478,134股的股份,其中,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认购1,845,018股、中信证券天德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天德钰员工资管计划”)认购2,633,116股。

1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12、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部分。

13、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战略投资者中证投资持有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天德钰员工资管计划持有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中签账户共计362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1,810,820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5、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规定,选取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已于2022年5月23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00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0,555.56万元,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3、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40,555,600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10.00%;

4、市值及财务指标:

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21.68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40,555.56万元,由此计算发行市值约为87.92亿元,不低于10亿元。2020年和2021年,发行人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6,074.57万元和32,931.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948.01万元和32,394.02万元)。2021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111,571.24万元。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5、本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本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恒丰有限直接持有公司61.1551%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天钰科技通过TradeLogicLimited持有恒丰有限100%股权,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该控股情况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

(二)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现任董事如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目前监事会成员3名。公司现任监事如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市场总监,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目前核心技术人员3名。公司现任核心技术人员如下: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不存在直接持股情况,其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除上述情况外,无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近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形。

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部分。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境内外债券的情况及限售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境内外债券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发行人存在本次发行前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本激励计划的程序及目前的执行情况

2021年6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确认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项下共授予的股票期权所对应的股票数量合计1,051.90万股,包括137名激励对象,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8819%。

(二)本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137人,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项下授予股票期权的部分人员名单、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占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述的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条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051.9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审议通过时公司股本总额36,500.00万股的2.8819%。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5%。

本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份额分期授予。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其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行权价格

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104494号)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每股净资产约为1.50元/股。公司最近一轮投资者出资入股价为6.10元/股(考虑2020年11月公司资本公积转股本后上述投资者所占注册资本的金额,则其入股价为人民币4.11元/股)。考虑到期权的行权价格不应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或评估值,及公司股权期间增值等因素,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确定为5元/股。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5、行权条件

公司和激励对象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计划生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公司未能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激励对象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给公司造成严重消极影响,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作废或由公司注销。

(3)公司成功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

(4)公司层面的以下业绩考核要求已经完全达成: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各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或作废。

(5)个人层面的以下绩效考核要求已经完全达成:

董事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可行权的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极优(A)优(B)、良(C)、平平(D)和差(E)五个档次,绩效评价结果A、B、C、D皆为合格,E为不合格,绩效评价结果极优(A)、优(B)、良(C)、平平(D)皆为合格,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期权行权比例的关系如下: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这五个等级,其中A、B、C、D皆为合格,E为不合格其中A、B、C、D皆为合格,E为不合格。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薪酬委员会组织领导对激励对象进行个人绩效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审评估,实际可行使股票期权数量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A/B/C/D”(极优、优、良、平平),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比例进行行权。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为“E”(差),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或作废。

6、禁售期

(2)激励对象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发行人部分员工离职期权失效的情况

(四)该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通过制定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如果全部行权,不考虑本次发行上市新发行的股份数量,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19%,将相应稀释其他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授予股票期权总量,发行人不会因期权行权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涉及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原则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票期权的成本进行计量和核算: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资本公积一一其他资本公积”。

2、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2)有效期为:3年

(4)历史波动率:60%(根据行业可比上市确定);

(5)无风险利率:3.05%(采用中国人民银行3年期国债收益率);

(6)股息率:0%(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公司最近一年股息率);

根据估值模型和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各项数据进行初步测算,本次授予的等待期为1年的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79元,等待期为2年的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1.85元。

为进一步建立与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保障核心人员稳定、积极、长期投入工作,同时加速推进产品研发进程,2019年10月1日,天德钰有限制定了《深圳天德钰电子有限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管理办法》”)。

由于参与发行人2019年员工持股的员工人数较多,为符合《合伙企业法》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的规定,并出于方便境内、外员工持股平台管理的需求,发行人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分别设立盛红投资、飞红投资作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RichredLP、CorichLP作为境外员工、董监高持股平台。

2019年12月20日,天德钰有限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天德钰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至1,324.5858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324.5858万美元,由天德钰有限持股平台盛红投资、飞红投资、RichredLP、CorichLP及外部投资者宁波群志以现金认缴。

根据毕马威出具的《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629号),截至2020年7月24日,天德钰有限本次新增的注册资本324.5858万美元已全部以货币出资到位。

2020年4月10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事宜,并向天德钰有限换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公司目前成立的四个员工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盛红投资

1、基本情况

2、人员构成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盛红投资除持有公司股权外,无其他任何实际经营业务及对外投资,盛红投资的合伙人构成、出资情况如下:

THE END
1.对上市公司财务要求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https://www.64365.com/zs/1348549.aspx
2.注会经济法规定了公司在主板上市发行股票的财务指标要求是什么5. 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几点,注会经济法还可能规定其他财务指标要求,如净资产、流动比率等,以确保公司具备上市的条件和资格。 总的来说,公司在主板上市发行股票的财务指标要求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https://m.chinaacc.com/zhucekuaijishi/jhwd/zy20240930121137.shtml
3.协鑫集成(002506)上市公告明细股份,持股比例 4.76%;本次交易完成后,辰祥投资将持有上市公司 15,000 万 股股份,持股比例下降到 2.97%。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http://money.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ISSUE_MarketBulletinDetail.php?stockid=002506&id=2123122
4.科创板财务上市条件理想股票技术论坛了解科创板财务上市条件和企业财务要求,掌握科创板财务指标,帮助您选择适合投资的科创板企业。 ,理想股票技术论坛https://www.55188.com/tag-4430885.html
5.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条件公司上市类型流程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1)上市报告书;(2)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3)公司章程;(4)公司营业执照;(5)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6)https://www.maigoo.com/goomai/130888.html
6.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股票代码:002417 股票简称:深南股份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独立财务顾问 ■ 二〇一九年五月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https://finance.eastmoney.com/a/201905151123594329.html
7.创业板上市条件(精选9篇)部分创业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 对股票市值或总资产规模设定有最低数量标准。股票市值一般可从总市值和公众流通股市值两个层次来考察, 总市值的估算是以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加公开募集股数之和乘以公开发行价格得出的;公众流通股市值只是总市值的一部分, 等于公开募集股数乘以公开发行价格。总市值或总资产是从总量上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sk34y3is.html
8.我国股票发行制度范文6篇(全文)关键词:资本市场 中小企业 特殊 股票发行制度 上市条件 从1931年英国麦克米伦委员会发现和报告了所谓的“麦克米伦缺口(macmillan gap)”以来,①中小企业资金短缺一直就是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一个倍受重视问题。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通常有两种:发行股票与借贷。与借贷相比,尽管发行股票也有一些缺点,如企业的一些内部信息将被迫https://www.99xueshu.com/a/vaectgukbdpv.html
9.2020年中级会计财务管理教材知识点:筹资管理(上)复习指导(2)股票上市的条件。 5.股票上市的暂停、终止与特别处理 当上市公司出现经营情况恶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时,就可能被暂停或终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 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类型。公开发行股票又分为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增发和配股两种方式),非https://www.laixue.com/article/166453
10.北交所股票上市要求:一窥究竟导读:随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其股票上市要求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作为财经类分析专家,本文将从北交所的上市条件、标准以及 随着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作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https://www.9218.com/gupiao/64793.html
1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7)杰森汪的财务咨询(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红筹企业发行股票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3000万股,前款第三项调整为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红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的,前款第二项调整为发行后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3216162.html
12.唐兴科技:上市保荐书(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申报稿)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就本次股票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1、发行人系由安徽唐兴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兴有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https://doc.rongdasoft.com/doc/disclosureDetail?p=gem:77905
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股票频道就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出具本上 市保荐书。 国投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 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 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SN2024070900021057.shtml
14.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2.1.6 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中一个或多个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442960.html
15.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2.1.6 上市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如其他股东中一个或多个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19215
16.美国纳斯达克上市条件及上市程序纳斯达克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但是上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企业需要满足一定的财务和股票条件,并且需要通过审核和审议才能获得上市批准。企业在上市后,还需要遵守纳斯达克的交易规则和要求。因此,企业在考虑上市前,需要充分了解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和程序,以便更好地规划上市计划。https://www.fuwuhk.com/a/25897.html
17.北交所明确IPO新要求,2024最新北交所上市条件详解!4、报送证监会:审核通过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相关审核资料和发行人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5、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 6、发行上市: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人依照规定发行股票。https://www.csai.cn/stock/1420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