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至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
2.结算下列款项均以人民币计价,并通过云交所资金监管账户统一结算(不计息):
A交易保证金;
C交易价款。
(三)标的交付方式:转让方应当于受让方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四)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如“昆钢”或“楚丰”等)、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五)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转、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六)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继。
意向受让方受让资格被确认后意向金2000万元全额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
1.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后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