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加强城市社区治理的需要,根据《滨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滨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130人,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人数
城市社区工作者130人。其中,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3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招录39人;面向滨城区有城市社区的街道、乡(彭李街道、市西街道、市中街道、市东街道、北镇街道、滨北街道、梁才街道、秦皇台乡)在职工作人员招录91人(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前须经所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同意推荐),详见《滨城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录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社区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社区和群众工作,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录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按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滨城区统一招录的在职城市社区工作者,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在各级各类考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名考试。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建设有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结束后,社区工作者-A和社区工作者-B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社区工作者-C和社区工作者-D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录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
五、面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以及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滨州市滨城区公开招录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同意推荐证明(附件2,C岗、D岗提供);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重点测评招录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招录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录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九、工资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街道(乡)事业编试用期满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人员平均应发工资×0.8×等级对应薪酬系数(见附件3),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80%。薪酬由录用街道(乡)发放。
十、其他
本次招录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