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惠阳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证激励补贴申报的通知
根据《关于加快人才集聚步伐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惠阳委办发〔20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社工人才考证激励补助发放工作,我部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惠阳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考证激励补贴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2024年12月2日-12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二、考证奖励申报对象、所需申报材料及发放标准
(一)申报对象
在惠阳区从事社会工作并且考取202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的人员。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二)所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1.《惠阳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申请表》(盖章版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核查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仅限中国工商银行);
5.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盖章版原件);
6.与工作证明相一致的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
按以上顺序整理好材料后提交至区委社会工作部。
(三)发放标准
1.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
2.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
3.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给予5000元/人的奖励;
4.同级别证书只能申请一次。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工人才扶持激励补贴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且不得再重新申请所有的补贴,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府东南街11-2号1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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