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23日讯市民到银行存款,在热心业务员的介绍下,办了手续签了字,捧回一大堆单据,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办理的不是存款,而是保险。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通过商业银行网点直接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人员,应当是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银行销售人员”。
近日,“3·15鹰眼行动”接到大量市民关于“存款变保险”的投诉,他们中有工薪阶层,有外来打工者,也有年迈的老人,每一起投诉背后,都有一笔被错位的血汗钱,都有一个为此郁闷的家庭。
无独有偶,家住让胡路区66岁的王女士,这几天也格外轻松,因为困扰她半年之久的“养老钱”终于回来了。
原来,王女士去年去银行,准备把1万元的“养老钱”存定期5年,然而,在业务人员的指导下,王女士“迷迷糊糊”在一份保险单上签下了名字,等她发觉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但10年内动不了这笔钱,而且还要连续5年,每年向保险公司续交1万元。
“驻点销售”早被叫停应邀才可进银行
周主任介绍说,目前,我市市民投诉及晚报等媒体报道的“存款变保险”等问题,起因主要是:保险合同非常严谨细密,个别销售人员在给客户讲解时,有意突出产品的优势,对客户在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提示不到位;个别客户在没有完全深入了解产品详情的情况下,草率签订合同等。周主任说,我市各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的安全性、收益分红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对于那些自主选择保险产品的市民,大可放心自己的保险产品的安全性。
周主任还回答了一些读者关心的“前年保监会叫停的“投资连结”业务和他购买的分红保障型保险产品是不是同一产品”的问题。
周主任解释说,“投资连结”产品是一种风险大、没有最低保障的业务,“投资连结保险”业务在2009年被禁止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后,我市各保险公司早已不再通过银行销售。而我市目前各保险公司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主要为“分红保障型”产品,该产品有最低的保障,风险较低,是国家银监会、保监会批准的。
保险合同的正本、回执等所有签字栏,必须要由客户本人签字,客户不得委托他人代替自己签字,任何人代签都将是无效合同。
客户一旦签字,则被视为合同的成立,如果客户要在合同生效后毁约,客户要承担相应的损失。
同时,保险产品销售人员还应告知客户,保险业务有10天的犹豫期,在这期限之内,若客户反悔,可以撤消合同。
签约后悔怎么办并非退保一条路
在几天的采访中,记者发现,向保险公司要求退保的客户中,除了那些因被“误导”而购买保险产品的人外,还有部分客户是因为个人经济情况等原因,而产生退保的想法。
由于保险产品流动性较差、不易变现,部分保险产品每年都缴纳保费,有些消费者在购买了保险产品一年、二年之后,经济情况发生了变化,为拿回资金,便产生了退保的想法。
这些着急用钱退保的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就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周国华主任介绍说,客户急需用钱时,并非只有退保一条路。如果客户是在10天犹豫期内要求退保,一般只需承担10元的工本费。对于具有保单借款和贷款功能的保险产品,可启用借款和贷款功能,依次缓解客户的资金紧张问题。
保险协会将严管依法解决诸投诉
近年来,我市保险业发展很快,截至目前,全市保险企业已有25家,去年,全市累计参保人数达231.71万人次,处理理赔案件43万余件,累计赔款23.37亿元,吸纳就业人口1.2万人,行业服务整体良好,客户投诉率不足总体保单业务的万分之一。
保险行业在慈善事业、纳税、解决下岗再就业职工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贡献,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但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保险企业众多,各银行、储蓄所分布城乡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很难实现对各保险公司无盲区监管。在个别保险公司被曝出存在“驻点销售”及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保险产品问题后,市保险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检查,并责令违规保险公司进行整改。
市保险行业协会承诺,对于保险消费者的投诉,协会将依法合规一一解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对于部分因个人原因有意违约的保险客户,保险协会也会支持保险企业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市民,在办理保险业务时产生纠纷后,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投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将问题投诉到市保险行业协会。
市保险行业协会对媒体的监督表示感谢,并希望与媒体一道维护好大庆保险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