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政 治

1950年9月17日,胡环德被中国共产党流亭区(一区)委员会发展为党员,是东流亭村第一位中共党员。

1951年,崂山一区(驻流亭)建小乡14个,辖区内设3个党支部,4个党小组,154名党员,时流亭乡支部由东流亭、西流亭、洼里、夏家庄4个自然村的党员组成,流亭乡党员归崂山一区支部领导。1956年,胡维信、胡维金等人加入中国共产党,胡维信任流亭乡总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1961年4月,原流亭生产大队分解为以自然村为单位的4个生产大队,以大队为单位设立党支部,中共东流亭大队党支部由胡维信任书记,计有党员8人。

2011年当选党总支成员。左起:胡鲲展、刘强、胡孝华、孙世贤、胡保卫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支部工作一度停顿。1970年4月,成立中共东流亭大队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胡维信任组长。1971年4月,恢复党支部工作,胡维信任书记,党支部下设党小组。1975年3月,刘启昌任书记。1977年4月,胡维信任书记。1984年有党员41人,分为6个党小组,党小组长分别是胡孝信、王淑珍、胡奎德、胡保志、胡环德、许伦章。1990年3月,胡维鹏任东流亭大队党支部书记。1995年11月,胡孝俊任书记,有党员58人。1999年,东流亭党支部改称东流亭村党总支,设5个分支部。第一分支部是市场支部,胡孝利任书记;第二分支部为村政支部,赵永峰任书记;第三分支部为老龄支部,胡爱美任书记;第四分支部周恂公任书记;第五分支部胡保信任书记。2001年9月孙世贤任书记,全村有党员75名。2004后,市场支部由吴宪昌任书记,一分支部侯玉兰任书记,二分支部胡孝雷任书记,村政组赵永峰任书记,老龄组胡爱美任书记。2007年4月,改称东流亭社区党总支部。10月,胡孝华任东流亭社区党总支书记。2007年和2010年、2011年东流亭党总支被城阳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13年,中共东流亭社区总支部有党员109人。

中共东流亭党总支(支部)成员更迭情况

第二节党员

2013年,东流亭社区有中共党员109人,其中女党员17人。党员文化结构为:大专13人,占12%。高中43人,占39%。初中36人,占33%。小学10人,占9%。初小7人,占6%。年龄结构为21~30岁的15人,占14%。31~50岁41人,占38%。51~59岁19人,占17%。60岁以上34人,占31%。另有预备党员2人。

东流亭村的中共党员在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体党员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带领群众走致富道路,多人、多次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孙世贤在2006年、2007年被中共青岛市城阳区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胡爱美2005年被流亭街道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共党员发展情况一览

亡故中共党员统计表

四川汶川地震交纳特殊党费情

第三节党的组织活动

总支部党员大会会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为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课”为党课。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发展党员问题等。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问题。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召开次数。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党课每季度举行一次。以支部为单位上课,或由街道(社区)党委统一组织,集中上课。党课的内容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中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实行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增强实效。

第二章驻村机构

第一节中国共产党流亭区委

1945年9月,在域内建立中国共产党流亭分区工委,直属中共青岛市委领导。1946年3月改属中共崂山工委,宋达任书记。同年6月,国民党军队不断进犯,中共流亭分区委随崂山工委撤离至即东县北部。

1949年6月1日,中共南海专署组织的解放青岛接管队伍进驻流亭,驻扎于流亭“东益货栈”临白沙河的房舍。1949年9月,组建中共崂山工作委员会一区(流亭)区委,区委书记左言仁。后因房舍拥挤,一区区委迁至仙家寨陈氏大院。1951年,一区区委改称流亭区委,仍隶属中共崂山工委。10月,中共流亭区委辖3个党支部,4个党小组,有党员36人。1956年4月,农业高级合作社均建立党组织,流亭区委下设13个党支部,有党员145名。1956年8月,由各小乡合并而成的流亭乡、双埠乡、女姑乡同时成立党总支。1958年9月,组建爱国人民公社(驻地仙家寨),建立公社党委,流亭区、乡党委(总支)撤销。

第二节中国国民党及三青团流亭地方组织

1949年前,中国国民党域内地方组织属国民党青岛市党部领导。领导机构有国民党区党部、区分部。流亭区设国民党区党部2个、委员11名,区分部9个、委员17名,国民党党员32名。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流亭地方组织,属三青团青岛市团部领导,领导机构有区队、区分队。1947年三青团全部转为国民党员。流亭区有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团员48名。

第三节流亭区、乡机构

1949年6月1日,由毕业于中共南海专署党校及建国分校(位于莱西桃花宅子村)的解放青岛接管组织进驻流亭,驻扎于流亭“东益货栈”临白沙河的房舍。1949年9月,设立崂山行政办事处一区(流亭区)。区公所设正、副区长,莱西县院上镇花园头村人王清欣任区长。下设民政、财粮、文教、建设、公安等助理。1951年2~3月成立各乡政府,辖12个乡。1951年7月,苇、罗家由城阳区划归流亭区。时流亭区辖14个乡,分别是流亭乡、仙家寨乡、赵哥庄乡、刘家台乡、女姑乡、赵村乡、女姑山乡、双埠乡、刘家宋哥庄乡、丹山乡、小水乡、湾头乡、罗家乡、苇乡。乡公所设乡长、副乡长、文书等职。乡下设村,村设村长、副村长等职。1951~1955年部分乡驻地村则直接受乡政府领导。

1956年8月,撤流亭区,同时撤小乡并为大乡。流亭、仙家寨、赵哥庄、刘家台、罗家5个乡合并为流亭乡,李茂起任乡党委书记,高焕章任乡长。双埠、刘家宋哥庄、女姑山4个乡合并为双埠乡;赵村、女姑、苇3个乡合并为女姑乡(1951年10月湾头、刘家宋哥庄乡划归楼山区,1956年丹山、小水乡划归夏庄)。乡人民委员会设乡长、副乡长、委员等职。时农业合作化已完成,共成立高级农业社9处,各农业合作社设社长、副社长、会计、保管等职。

1958年9月,成立爱国人民公社(仙家寨人民公社),流亭区、乡撤销。

第三章村级组织机构

第一节旧政权

清末至民国初期,东流亭村设村级管理机构,主要作用是替旧政权征收钱粮及征招兵员。村中民事纠纷等事务多由各姓族长进行调解。1940年实行保甲制,成立保公所,设保长1人,办事员3人。这一时期村政权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征收官税、户籍管理等事宜。1946年后,不仅负责日常村务,重点是负责征派民夫和招募兵丁。

第二节村政府

1949年6月,建立东流亭村政权,由周中钊、胡保瑞先后任村长。1951年4月,建立流亭乡人民政府(由东流亭、西流亭、洼里、夏家庄4村组成),胡孝岚(洼里)任乡长,胡维信任乡文书。1955年10月~1958年成立群力农业合作社,周中池(西流亭)任社长,胡保均(洼里)任副社长。东流亭划分为两个生产队,即第三、第四生产队,胡维金任三队队长,胡孝礼任四队队长。

1949~1958年村政干部更迭情况

第三节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58年9月,成立爱国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同年更名为仙家寨人民公社,撤销农业合作社,建立生产大队,设管理委员会。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职能,设大队长1人,并设民政调解、治安、妇女委员会、会计等职。1961年4月,缩小生产大队规模,东流亭从流亭生产大队析出,改为仙家寨人民公社东流亭生产大队,行使行政职能,大队长由胡维金担任。1969年,成立革命委员会行使行政职能,主任先后由刘启昌、胡维信、刘启昌担任。1979年4月,恢复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大队长由刘启昌担任。

1964年大队办公室

东流亭大队管理委员会干部更迭表

第四节村民自治组织机构

1984年11月,建立东流亭村村民委员会,下设6个村民小组,至2004年,村委会主任先后由刘启昌、胡保卫、胡海绪担任。2007年,改为东流亭社区居民委员会,胡孝华任居委会主任。居委会主任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社区的各项工作。居委会下设6个居民小组,负责各小组工作。

2003年村委会办公室

第五节选举

1949年前,村长一般经委任产生。1958年9月,生产大队长的产生采取社员推荐与上级任命的方式产生。“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队革命委员会主任为村级行政负责人,由上级组织任命产生。1984年6月建立村民委员会,举行首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名,经选民酝酿,报上级党委考察同意后由村民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99年,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候选人采取直选方式进行。2007年10月,采取个人提交参选申请,由居民代表酝酿提名进行直选的方式。选举时,设立隔离保密填票处,选民无记名填写选票投票。村(居)委会人选的产生实行“两选两过半”,即初选按职数产生村委会成员差额名单,复选在差额选举中产生村(居)委会主任和委员;参选率须过半,候选人得票须过半。2010年第十届居民委员会选举,胡孝华当选东流亭社区居委会主任,胡金绪、赵永峰当选居委会委员。

第十届居民委员会选举(2011年摄)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干部更迭情况

居(村)民小组长更迭情况

第六节居民代表会议

1984年后设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推选的代表组成,村民代表一般由村民按每15户推选1人,任期3年。第九届居民代表会议代表52人,分为六个小组:一组刘清华、刘玉贤、矫世显、胡孝尧、胡维芳、宋玉香、王玉萍、臧秀云、胡金绪、赵永峰;二组胡维村、刘世浦、胡淑华、胡孝伟、胡维潮、胡维文、胡维昌、黄凯显、胡孝华;三组王孝先、于水江、郝春先、黄文显、王淑珍、刘寿世、胡维明、陈秀玲、胡莲美、唐彩玲;四组胡孝昌、周玲、孙秀彦、车秀芳、胡河绪、胡保寿;五组周珉公、胡海峰、胡维奎、方淑英、周恩红、胡宝德、胡晓燕;六组李淑芳、吴宝昌、吴桂正、王秀暖、王月峰、许宝珂、胡孝胜、吴桂军、胡保卫、仇方宪。

居民代表大会(2011年摄)居民议事活动(2013年摄)

第十届居民代表采取直选方式产生,当选居民代表35人,分别是:一组国梅洁、刘玉贤、刘清华、王玉萍、徐素云、臧秀云;二组胡爱美、高令、黄凯显、刘世浦、赵丙春、胡淑华、胡刚;三组唐彩玲、胡莲美、王孝先、胡孝钢、胡维明、胡维军;四组胡孝昌、曹秀芬、胡江绪;五组胡宝德、胡海峰、江淑芬、周恩红、周珉公、胡维奎;六组李淑芳、许宝珂、王秀暖、王月峰、王月亮、吴宝昌、王存昌。

2013年,实行居民议事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听取代表意见,反映群众对村务管理意见建设,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每星期一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根据接访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

第七节村务公开

居(村)委会采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原则,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村务公开,各项收入支出等每月张榜公布一次,以接受群众的监督,促进社区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

社区(村)财务支出票据实行联签制,即每笔支出都要有经办人签字,主管会计(报账员)审核签字,社区(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后,方可入账,财务负责人不准单独经办支出事项。严格现金管理,禁止出租、出借账户和支票,禁止以集体名义为私人或社区(村)以外单位及个人作贷款担保。村级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开支标准须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后执行。该社区账目自2002年11月归街道代管,不得坐收坐支,谎报支出。账目经过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报经统计审计服务中心审查后,张榜公布。

社区财务公开榜

集体经济账目每月的15日公布上月的收入、支出情况,每年的1月15日公布前一年度的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居(村)民承担的集资款、水费、电费、劳动积累、义务工及以资代劳情况,每年的1月30日公布当年的财务计划。

第四章群团组织

第一节农民协会

农会1949年9月,东流亭村成立农民协会,胡保锡任主席,胡延宙任副主席。主要工作是组织发动农民开展诉苦反霸、减租减息、划分阶级成分、实行土地改革、组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1950年12月,土地改革工作队进驻该村,通过访贫问苦,工作队和农民协会带领村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按照上级规定的拥有土地、房产、财产情况,对全村以家庭为单位划分阶级成分,共划出地主成分4户、富农成分1户、其他成分2户,余者为上中农、中农、下中农、贫农、雇农。没收地主的部分土地和房屋,分给无地、少地和无房屋住的村民。继之农会发动群众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5年随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农会撤销。

贫下中农协会1965年10月以土地改革时期划定的贫、雇农和下中农为主体,成立东流亭贫下中农协会,胡孝明任贫协主席,会员成分为贫农和下中农,简称贫协。下设贫协小组,组长分别是黄象德、刘文昌、邵洪奎、胡铸德、王启木。参加贫协的贫农、下中农均发有贫下中农协会证书。贫协组织参与大队的生产和管理工作。1968~1972年,贫协参与管理学校及供销社和市集管理。1981年8月,贫下中农协会组织撤销。

第二节青年团组织

1949年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崂山行政办事处一区(流亭)工作委员会在域内成立,王商美任书记。

团支部组织青年文体活动(2013年摄)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发生地震,部分团员积极缴纳特殊团费。

历任共青团干部更迭情况

第三节妇女组织

1949年10月,成立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东流亭村组织。妇救会发动妇女投入农业生产,参加社会活动,使妇女从封建羁绊中解放出来,走上社会。配合土地改革和抗美援朝运动,组织妇女做军鞋,开展拥军优属活动。

1953年,妇女抗日救国联合会改称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流亭乡设立妇女代表会,简称妇代会。

1956年,东流亭、西流亭、洼里、夏家庄成立群力高级农业合作社,同时成立妇代会,先后由胡爱美(大)、宋玉娴任主任。妇代会号召妇女走上生产第一线,与男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同工同酬,为农业增产增收发挥“半边天”作用。1961年春,成立东流亭大队妇代会,王淑珍任主任。

庆祝“三八”妇女节活动(2003年摄)

1979年,在妇女工作中开展“四自”(自尊、自爱、自强、自重)活动,组织妇女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妇女素质,发动妇女开展“双学”(学文化、学技术),“双比”(比成绩、比贡献)活动,发挥妇女在“四个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006年流亭街道授予东流亭妇代会“巾帼社区服务示范点”荣誉称号,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流亭街道先进妇女组织。

历任妇代会主任更迭表

第四节少年先锋队组织

1953年,流亭小学始建少先队组织。全校一个大队,一个教学班为一个中队,下设小队。“文化大革命”期间设立“红小兵”组织,少先队活动中断,1978年恢复少先队组织。

少先队组织按照毛泽东主席“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题词精神,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社会主义的本领,开展优良传统教育和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结合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推动少先队员德育、智育、体育全面发展,培养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的优良道德品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少先队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节工会组织

1998年成立东流亭企业工会联合会,孙世贤任工会联合会主席,2004年胡金绪接任工会联合会主席,下设23个工会委员会。各级工会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代表职工利益,维护职工权益,调节职工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听取职工意见,了解职工疾苦,对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组织职工学文化、学技能,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该社区成立工会的企业先后有珍成工艺品公司(外迁)、韩美服装公司(外迁)、爱琨皮革公司(停业)、碧芭彩工艺品公司、顺达门窗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龙源模具公司、珍珠饰品公司、多延工艺品公司、巨蒙工艺品公司、现友玩具公司(停业)、大化饰品公司(外迁)、玮你工艺品公司、广戊金属公司、初志工艺品公司、元永工艺品公司、美珍工艺品公司、宝罗工艺品公司、彼恩彼箱包公司(外迁)、佳备工艺品公司、密来克工艺品公司、德尔起服装公司(外迁)、秋临大酒店、鑫复盛大酒店。

第五章军事

第一节兵役

清末及民国初年实行募兵制。1946年后,国民党军队除征募外,还实行强征,称为“抓壮丁”,由地方政府将征集兵员数目派送到乡、保。保公所则令役龄青年抽签,抽中者须应征入伍,富裕人家亦可出钱雇人顶替,称“卖壮丁”。因此,当兵的多为贫穷家庭子弟。东流亭村被强征或被抓壮丁的国民党兵员有胡维乾、胡匡德、邵洪奎等13人。

1946年,吴成德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48年,胡维泮随国民党军队赴海南岛,1950年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整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鲜参战,后又被美国操控下的联合国军队俘获,迁延至台湾。

1951年实行自愿报名参军。1955年7月,实行义务兵役制,称义务兵。1997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兵役登记管理机构为各级人民武装部。兵役登记每年进行一次,凡具有常住户口的男性公民,年满18~21周岁者和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分民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明,于每年9月30日开始到户口所在地人民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初审合格后为应征对象。征兵工作由区、街道、社区分别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基层武装部和社区民兵连负责落实。1998年12月始,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并缩短了服役期限。

1958年,胡保志在部队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一次。1985年,胡孝潭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期间,被54822部队记三等功一次;1987年,胡孝泽在部队服役期间,工作成绩突出,被海军37203部队记三等功一次;2003年,黄小龙工作成绩突出,被92724部队记三等功一次;2009年,刘宗涛在警卫工作中严谨机敏,成绩突出,被北京卫戍区警卫师记三等功一次。

东流亭历年入伍人员

第二节民兵

1949年7月,东流亭村成立民兵组织,胡峰德任民兵队长。上级为该村民兵队配备枪支弹药。民兵的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在巩固新政权、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1961年4月,成立东流亭大队民兵连,以生产队为单位设6个排,年龄在18~35岁之间村民的均属基本骨干民兵,上级武装部为东流亭民兵连配备“三八”式步枪8支,苏43式铁把冲锋枪1支,轻、重机枪各1挺。1984年,所有武器由上级武装部收回。武装部每年对基干民兵进行军事训练及实弹射击,组织排以上干部进行手榴弹实弹演习。

1976~1984年,民兵连参与女姑口铁路大桥保卫任务,赵秉春、黄清显、周恂公、胡保信、曹金远、黄文显先后担任班长职务。1992年5月,全国民兵基层建设会议在烟台召开,流亭镇“八二”迫击炮连奉命为大会作军事表演,东流亭民兵连连长胡保信时为迫击炮手,在表演中以优异成绩荣获三等功一次。该村民兵连多次被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先进单位。

历任民兵连(队)长更迭情况

第三节驻军

1938年,日本侵略军进驻东流亭,驻扎在村南千手佛庙,修筑碉堡等军事设施,后在庙西侧修筑二层炮楼1座,驻扎日本兵和伪军,设关卡盘查过往行人。晚上架设路障封闭街道,日落时分清街(宵禁),夜晚无端鸣枪,禁止老百姓出门行动,整个村庄陷于恐怖之中。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军队在该村驻扎过多批次部队。

1949年6月1日(端午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大部队经过东流亭村向青岛市区进发,村民手持纸制小红旗夹道迎送。其中一部在该村短暂停留一下午,在墙根、屋檐下用餐,村民烧开水、送咸菜慰问子弟兵。傍晚部队向市区进发。

1949年6月1日解放军过白沙河向青岛进发

1950年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多批次部队在该村驻扎。防空部队夜晚常在后街东头进行探照灯搜寻飞行目标训练,探照灯直径近1.2米,光亮刺目,村民称为“打亮子”。1954年,赴朝参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回国,原67军的598团驻扎该村,团部设在后街老医院。

第四节赴台人员

1949年前夕,国民党政府在郊区各个村庄抓壮丁派征兵员,东流亭村先后被派征9人,分别是胡维泮、胡维梓、胡维京、胡维江、胡维坤、胡维仁、刘吉冕、刘守昌、矫鸿基。随着解放战争的步步推进,国民党军队在溃退途中,又以“拯救青年”之名,掳掠青壮年编入部队“充缺”,胡维义和胡延枫即属被掳“充缺”而赴台湾。这9人在青岛解放前夕被国民党部队卷入台湾,从此断绝了与大陆亲人的任何联系。

1985年,胡维义、刘守昌等人思乡心切,通过香港、日本等多种途径与家乡取得通信联系。1987年10月15日,台湾“民政部”宣布批准民众赴大陆探亲。至此,海峡两岸亲人隔绝近40年之久的分离局面开始疏通,随后台胞回大陆探亲高潮兴起。东流亭村在台湾的11人中,除了3人已去世外,其余8人从1988年开始,先后多次回乡探亲,并频繁保持通讯联系。

据回乡同胞回顾,当年11名赴台人员中,有10人是随舰船从海上先后运至台湾,分别编入各个部队。而胡维泮1人卷入台湾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也从中折射出战争年代的一些史实侧面。

胡维泮1949年5月23岁时被抓壮丁编入国民党部队。1950年6月在海南岛一次战役中被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后,被整编为解放军的一员。10月,胡维泮所在部队改编为中国人民志愿军,从海南挥师北上,跨过鸭绿江进入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1年1月,在朝鲜战场一次追击战中,不幸落入联合国军之手,并被投入设在韩国的战俘营中。1954年1月复被转入台湾,编入国民党军,驻守台湾某地。1972年退役,军衔为上士。之后,就职于台湾荣民工程处做大型机械工,1991年退休。1998年自愿申请由台湾迁回故乡定居,实现了落叶归根之心愿。2003年因病离世,享年77岁。胡维泮一生漂泊迁延,经历曲折,与所有被卷入台湾的乡人一样,近40年颠连,任富贵与贫贱,思乡、恋乡之情终不能移。

第五节兵祸

1938年1月9日清晨,日军飞机在流亭上空投炸弹,炸弹落在汽车院子(后为益隆饭庄处),1人被炸死,1人残疾。

1938年春,日军一部进驻该村,村民四处躲藏,有的去亲戚朋友家,有的躲进村后的茔地里。后探听到村里无事始敢回村,但青年妇女仍住亲戚家躲藏数日,直到日军离村方返家。

1945年日军强征民夫修筑流亭机场至仰口铁路

同年,日军修建飞机场,强行迁走刘家台、官泊、白沙、小赵村等6个村庄,使老百姓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有的寄居于红埠村和即墨留村,一部分几经周折方迁至该村。

1941年,日军在华桥村西挖战壕40余天,强迫该村出民夫约300余人次。1942年,日军在城阳修防御工事2个月,强征该村民夫400余人次。

1943年,国民党十二师的宫垂华部队(民间俗称宫部)住小寨子村,强征东流亭民夫200余人次,修战壕30余天。

1945年秋,一些属国民党编制的杂牌部队,有莱阳县大队、十二师、莱保团、栖莱招二大队、四团、青保等多批次,向村民要粮、要钱,称为“事费钱”。村民交不上钱粮,就摘锅、摘门、拿农具,同时强征民夫修碉堡、挖战壕,人们称这些杂牌军为“地瓜皮”。1947年秋至1949年春,国民党三十二军一部在驯虎山修碉堡、挖战壕,强征该村民夫300余人次,实行两班制,必须下一班人接班,上一班人方可收工回家。1949年5月,国民党军队强征民夫抬担架运军火,军队撤退时40余人被强行带走,少数人逃走,部分人员则在青岛港上船时因人多超员被赶下船,有的在解放海南岛时被解放军救回。

散落的武器弹药时常伤人,各个部队间时有冲突互相防备,就在路口用树枝拴上手榴弹,名曰“路障”,以备夜晚敌方偷袭。南庙湾崖草丛里到处散落弹药,一些10来岁的小孩好奇拿着手榴弹玩耍,有数人手臂被炸伤。

1938~1949年间,国民党兵匪出没,绑票、撕票、勒索不止。一些绑匪探知谁家生活富裕,即内外勾结将家人绑去,索要赎金,拿不出钱就撕票(杀害人质),有钱人拿上赎金放回人来,无钱人家也得千方百计求亲告友、东借西取将人赎回。该村发生绑票案3次,多人受害。

第六章社会治安

第一节治安机构

清末民初,设村(会)首、保正等职,根据官府的布置,办理户结、抽丁、派夫、收缴税赋及维护社会治安,无固定的村级治安组织。民国时期,社会治安由乡统一组织管理,设乡长、社长。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实行保甲制,东流亭村为一个保,并与邻村联合,称联保。设若干甲,十几户为一甲,设甲长,或称闾长。村设自卫队(团),主要是配合户籍管理、派丁、纳税等事务。夜间持枪巡逻,维护社会秩序。

1949年6月,崂山行政办事处公安局在流亭一区设公安助理员。同年7月,在取缔国民党保甲制之后,该村设治安主任,下设治安员,与民兵组织共同维持村域秩序。1951年,崂山行政办事处公安局在十字街南东侧设流亭分局,下辖流亭、赵村、仙家寨、南城阳4个派出所。1952年,该村归流亭乡直接管辖,村的社会治安由流亭乡统一负责,该村无独立治安组织。1961年,东流亭大队始设立治安主任。村治安组织与民兵组织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全村的社会治安。1961~2004年,担任治安主任的先后有胡环德、胡孝明、胡维鹏、孙世贤、胡孝国、胡保信、胡孝胜、胡鲲展。

第二节“镇反”和“四类分子”改造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51~1953年国家先后开展镇压反革命、肃清反革命运动。1964年,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安部颁布的《管制反革命分子暂行条例》,结合“四清”运动,经过审查、核实,对被划定为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的“四类分子”人员进行监督管制改造。1979年,经群众评议,逐级审批,“四类分子”改称社员,享受公民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综合治理

1952年,该村治安组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镇反”“肃反”和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1955年,在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配合当地政府和派出所,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流动人口逐年增多。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该村于1995年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孙世贤任主任。下设普法领导小组、调解委员会、治保委员会、保安分队、消防分队、帮教领导小组,称“六位一体”。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各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对全村的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制定《村规民约》,形成学法、用法、依法行事的良好风尚。保安分队配备保安器械,昼夜值班巡逻。重大节日,村“两委”成员轮流值班,保卫节日安全。

创建“平安流亭”先进社区奖牌(2006年摄)

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让老年人老有所为,该社区于2001年成立东流亭村“夕阳红”老年巡逻队。老年巡逻队由党总支书记孙世贤负责,胡爱美具体领导,每天分上、下午两个时段在辖区内佩戴袖章进行治安巡逻。村“夕阳红”巡逻队队员有30余人组成。

2006年、2010年、2013年,东流亭社区被评为流亭街道“平安流亭先进社区”和“示范社区”。

第四节民事调解

东流亭村于1961年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任务是遵照上级政府及司法部门的安排,配合治安、民兵等组织,对村中发生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以防止民事纠纷的激化,促进邻里团结和家庭和睦,稳定社会秩序。该村的民事调解工作在稳定社会秩序中,成绩突出,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嘉奖。1997年,调解委员会主任孙世贤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1999年,被青岛市司法局、人事局授予青岛市先进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证书(1997年摄)

2008年旧村改造之后,围绕房屋产权出现的家庭纠纷逐渐增多,社区主要领导直接参与调解家庭纠纷,化解矛盾。2010年东流亭社区获流亭街道信访“三无”社区奖。2011年、2013年获“和谐信访社区”奖。

第五节户籍管理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该村即有系统的户籍管理,留存的毛笔手写本《即墨县仁化乡古镇社东流亭町户口细数》,详细记载了其时该村的户数、人口和职业状况。其时该村共有91户、人口612人,其中男302人、女310人。

第六节流动人口管理

1994年后,外来经商、务工的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治安管理工作任务加重。该村对外来流动人口逐一登记,协助公安机关办理流动人员暂住证。同时严格房屋租赁管理,对出租房屋进行申报、登记和证件审核,使外来人口管理有序,保障社区治安稳定。

2013年,居住区内有暂住人口1067人,租房居住者537户。其中,南小区151户,北小区105户,新建居住区A区、B区计281户。在对外来暂住人口的服务管理上,实行均等化原则,对育龄妇女在免费查体、避孕节育、困难补助等方面均与本地人员同一标准。

第七节公安司法

流亭派出所1949年6月,域内设崂山行政办事处公安局流亭一区公安助理员。1951年,崂山办事处公安局设流亭分局,流亭分局下辖流亭、赵村、仙家寨、南城阳4个派出所。后赵村、仙家寨、南城阳派出所相继撤销,流亭派出所归属于崂山县公安分局领导。流亭派出所设于十字街南东流亭一侧,1976年迁址于白沙河南流亭卫生院南侧。

原崂山县流亭镇人民法庭旧址(2013年摄)

流亭人民法庭1954年1月,域内设立青岛市郊区人民法庭第二巡回庭,专门负责审理流亭、夏庄区域内的社会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该法庭于1956年撤销。1961年恢复设置,当年再次撤销。1977年6月再次重新设置,地址位于流亭南车行街东流亭域内。1985年该法庭更名为崂山县流亭镇人民法庭。1988年11月更名为崂山区流亭人民法庭。1993年,法庭办公地址由东流亭迁至仙山路东头南侧。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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