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阿茹汗)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新版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据悉该新版本合同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2017年12月21日至27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阶段,市场较为关心的一个变化是,《征求意见稿》明确界定,合同中注明的房屋成交价格已包含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且每项价格都需单独列出。但这一变化也被误读为二手房需缴纳的个税及增值税将大幅提高。
针对此,最新版的合同在“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中,对于成交价格给出了双方约定的范本,即“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这意味着,最终房屋的成交价包含或不包含装修、家具、家电等,是由买卖双方自己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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