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的妻子王志慧、儿子李戡、女儿李湛是最大的遗产受益人,但他有个私生女李文,是李敖和女友王尚勤的非婚生女儿。李敖几乎没怎么管过这个女儿,只见过几次面、给过一些钱,但因为李敖混得还可以,李文也愿意认这个父亲。
李敖深知自己这个女儿太喜欢闹(她在北京时,一年到头诉讼不断),很早就把自己名下的遗产分给了家人,双方的争议点主要是著作权,所以,李敖提前立了一份遗嘱:
“本人所有之著作之著作权,均以赠与王志慧,该等着作待李戡有能力经营时,全数移转予李戡,以为发扬。”遗嘱上还提到,100多万的保险金由李戡为受益人,女儿李文则是将每个月支付美金1000元,直到70岁,若闹上法院或骚扰李戡一家人则丧失本条权利。”
争产的时候,李文其实已经五十来岁,而且她自己也有点能力,并不很缺钱花。明知道李敖没有留给她什么,她还是要闹,一方面可能确实是为了钱,另一方面可能是不相信父亲压根儿没有爱过自己吧。
李文从出生就没有父亲,父亲只是偶尔来看看她、给点钱,后来母亲嫁了继父,她说自己被继父性侵。虽然母亲后来跟继父离婚了,但还是写了一本书,否认继父性侵她这件事。
她从小被父亲抛弃,从来没得到过父亲的父爱,之后热衷于发起诉讼和维权,也是试图模仿父亲(李敖也爱打官司),可李敖就对她的“维权事业”评价却不高——“外界都觉得她得到了我的真传,但我觉得没有,因为我不跟邻居吵架”。
她的家里,摆满了李敖大陆版台湾版全集,客人来了坐沙发,她让人家垫张纸,因为她嫌脏,她说“(我)这性格也是蛮得父亲真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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