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和国税总局都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3种情况,可以免征契税:
(1)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者一方所有;
(2)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
(3)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
2、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
房产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其中法定继承房产不征收契税,遗嘱继承房产属于赠与行为,则需要交纳契税。所以,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法定继承房屋权属时,不必交纳契税。
3、离婚分割房产
夫妻房屋属于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契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所以离婚分割房产不需要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及其细则的规定,现对购房单位和个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明确如下: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
根据税法【2010】32号《关于契税政策执行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1)被拆迁房屋的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取得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一处房屋的(即货币补偿安置),购房成交价款中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拆迁款部分,应按适应税率征税。
(2)被拆迁房屋单位和个人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重新承受还建房屋(即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不补缴产权调换差价款的,免征契税;应补缴产权调换差价的,对补缴款部分,按适用率征收税。
1、退税方式
2、拆迁退税流程
(1)退税申请人需要提供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证、建房执照或者拆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税申请人需提供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房屋产权人签订房屋拆迁的协议及复印件;
(3)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契税完税凭证及复印件;
(4)如果退税申请人还未办理房产证,并且房屋拆迁安置或补偿金额高于已购房屋金额,收回完税凭证原件,经审核签字(审核机关需注明已告知退税申请人一次性抵减政策,并由本人签字同意)后退还退税申请人拆迁安置协议原件;其他情况,收回拆迁安置协议原件,退税申请人凭完税凭证办理房产证;
(5)退税申请人需提供(必须是原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留下复印件;
(6)房屋拆迁协议原则上只限于本人重新购买房屋、土地退税。
3、办理退税需携带的材料
拆迁补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的还应携带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已纳税的携带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随着城市化建设推进,旧城被改造,许多市民成了拆迁户,如果你也是拆迁户中的一员,那么你再次购买的房子,就可以享受到退税的福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