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南宁市举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新发旧停”媒体吹风会。南宁市计划下月起在市区范围内启动实施房屋、土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届时,将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核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旧版的“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土地证)和“他项权利证”等证书不再发放。
计划:下月起不动产统一登记
“房地合一”,对市民会有什么影响?南宁市不动产登记局副局长朱泓静介绍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不换新证对市民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是,若房产进行交易,登记过户时,旧的土地证、房产证将被不动产权证书所替代。也就是说,现有土地证、房产证依旧有效,但房主将房产交易和过户后,交易的另一方领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
据了解,南宁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国土资源局内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业务工作。下月起启动登记工作,通常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可以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方便:办证少跑腿保障个人产权
此前,房、地两证分散办理时,申请人要到两个部门申请,填两次表,交两次材料。实行房、地统一登记后,申请人只需向一个部门申请登记,填一次表,交一次材料,领一本证书,避免了两头跑的现象,方便了办事群众和企业。
同时,还实现了房、地同步登记的步伐,为当事人进行房地产交易、抵押等业务提供了方便。个人产权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有助于解决一房多卖的风险。
办理:市区内设3个业务受理点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则,为方便群众办理登记,南宁市在市区范围内将设置3个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点。各受理点统一实行房屋交易窗口与不动产登记窗口合署办公,一次性受理房屋交易审核与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采取“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和“一站式办理”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届时,市民们可以前往任一受理点办理相应不动产登记业务。
使用:只要产权没变可以不换证
“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原来的产权证需不需要换新的?”不少市民有这样的疑问。胡志海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在实施前已经颁发的旧版证书都继续有效,不变不换。即只要产权没有发生变动,就可以不换证,不会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证书,给群众和企业增加负担。
2016-06-14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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