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洪宇、刘兴、刘小龙3人早在2019年开始就进行了夫妻假离婚、所有房产及车辆都转移到妻子或小姨子名下,个人名下无任何财产;而且石洪宇自2020年至今已经有6个被执行案件未履行(福建4起、湖南2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他们早就做好了即使被民事起诉最后也会让法院无财产可执行的准备;
3、刘兴、刘小龙涉案亏空已经有近3000万元左右,受害上当房东有近50人(目前已经可以相互联系的有近7人),刘兴、刘小龙明知自己已经欠下巨额债务无法偿还的前提下,还利用以借条形式非法占有丁发林、陈霄100万财产,涉嫌“贷款性诈骗”;
4、刘兴、刘小龙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合同诈骗的犯罪目的,先以置换名义购买丁发林、陈霄房产(最后以无法付款为由终止继续履约),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其他目的是为了使丁发林、陈霄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丁发林、陈霄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即后面的“法拍”房屋买卖合同,最终骗取丁发林、陈霄的100万;
5、刘兴、刘小龙以履约金为理由骗我方进行抵押贷款并以“借条”形式非法占有我方100万后,实际上是用于还他们之前所欠所谓“资方”(典当行、寄卖行)亏空的利息和自己生活挥霍;以上是否属实请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询刘兴、刘小龙银行流水、资金流向即知;
6、刘兴、刘小龙利用惯用的合同条款(自21年开始与每个受害房东都是用同样条款)骗丁发林、陈霄进行签约,此类条款让非法律专业人士(房东)误以为有更大保障,但到法院起诉阶段却不会被法官认可,如:“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乙方承担房贷利息1万元/月”、“乙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用”等;
7、刘兴、刘小龙故意不还典当行的利息之后,典当行就可以对丁发林、陈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如果进入拍卖流程,一拍可以按丁发林、陈霄要求的600万进行拍卖,如果一拍流拍,二拍就必须下调价格20%就是480万起拍,三拍就基本上是5折价格300万起拍;这样丁发林、陈霄价值600万的房产,就可以让他们以这种的方式直接以近5折300万的价格拍到;
8、石洪宇、刘兴、刘小龙、杨剑等人早在2021年就用同样手法串通一起,见附件:《刘兴判决书(2022)湘0104民初14126号》;
二、请求事项:
据传刘兴、刘小龙涉案亏空已经有近3000万元左右,受害上当房东有近50人(目前已经可以相互联系的有近10人);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被诈骗,保证房产市场合理、合法运营,打击不法房产中介行业所谓“法拍”违规、违法行为,避免更多市民的房产被骗,维护社会稳定,恳求公安、政法机关针对此类团伙进行查处;
2023年3月15日,丁发林、陈霄与其他受害房东(熊晨阳185****1381、邹义151****8080、肖桢恒151****6597)先报110,再一起到岳麓区梅溪湖派出所报案,梅溪湖派出所仅做笔录,后出示“报警案件登记表”,表示该案件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2023年4月24日、6月13日,长沙市岳麓区公安分局2次出具《不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明确表示:丁发林、陈霄4月14日、6月2日到巡视组反映本案件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应当通过法律程序处理,梅溪湖派出所正在依法调查,不按信访程序受理”;
自3月15日梅溪湖派出所报警到今天7月2日,已经超过100天,梅溪湖派出所的答应一直就只有“正在依法调查”……
以上案情请政府主管领导查实,并督促湖南省长沙市梅溪湖派出所加快处理,避免新的房东继续上当受骗;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核实,岳麓公安分局已于2023年9月28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报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