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T美雅公告编号:2009-29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与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及比例
本次股份发行的数量为187,274,458股,占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32.08%。发行完毕后,本公司股本总额583,790,330股。
3.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每股发行价格:2.15元。
定价依据:
A、依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应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2006年5月15日暂停交易前20个交易日的均价为:
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总额/同期交易总量
=9,074.00万元/10,113.79万股
=0.90元/股。
B、依据重组完成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达到面值1元以上的原则,即:
发行价格≥拟购买资产评估值/(重组完成后公司净资产-现股本总额)
≥402,640,085.30元/(587,042,565.85元-396,515,872元)
≥2.11元/股
说明:①重组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取自广东大华出具的《假定2006年1月1日已完成资产重组粤美雅模拟编制的两年又一期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深华〔2008〕股审字378号)。②拟购买资产评估值为广东联信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08第A0491号、A0492号、A0493号《评估报告》合计值。
C、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提升公司发展潜力,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2.15元/股,较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0.90元/股溢价138.88%。
4.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5.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的187,274,458股全部由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公司”)认购。
广弘公司签署《股份锁定承诺函》,内容如下:
我公司自粤美雅恢复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持有的粤美雅股份。
6.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680号
法定代表人:崔河
注册资本:102,853,000元
实收资本:102,853,000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1009625
税务登记证号:(粤地税字)440104724778854
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投资基础上的经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以上事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本次发行的认购方式
广弘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广弘食品100%股权、广丰农牧85.78%股权、教育书店100%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此三份股权经广东大华审计后备考合并报表账面价值为189,180,360.68元(深华〔2008〕专审字377号),经广东联信评估后价值合计为402,640,085.30元(联信评报字2008第A0491号、A0492号、A0493号),权益增值额为213,459,724.62元,评估溢价112.83%。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认购方为广弘公司。广弘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无变化。
8.资产过户情况
公司购买广弘公司持有的广弘食品100%的股权、广丰农牧85.78%的股权和教育书店100%的股权,已于2008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见附件4)
9.资产验资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于2008年12月30日出具深华(2008)验字140号《验资报告》,截至2008年12月29日止,广弘公司用以认购股份的权益性资产已登记至公司名下,广弘公司出资义务已履行完毕。
10.股份登记情况
2009年6月12日,公司本次向广弘公司发行的187,274,458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存管手续。
11.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中国证监会审核文件
4、2008年11月24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组方案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有条件审核通过。2008年12月19日,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及《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告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6、2009年1月2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
7、2009年6月12日,公司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三、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美雅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各方均按照签署的协议履行了各自应承担和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其实施结果符合各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以及《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美雅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实施完毕;美雅公司购买的资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增发股份已得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的登记确认,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美雅公司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实施完毕。美雅公司至交割日尚未获债权人同意转移的债务以及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有3.26%的资产正在办理过户手续中的情形,不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结果构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情况
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1,109,646
25.50%
鹤山毛纺织总厂联合毛绒厂
境内一般法人
10,549,000
2.66%
鹤山市海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10,376,283
2.62%
鹤山毛纺织总厂床上用品厂
8,845,000
2.23%
鹤山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
6,500,303
1.64%
广东民族贸易公司工会
3,663,000
0.92%
鹤山市鹤昌实业投资公司
2,310,000
0.58%
鹤山市宏科贸易有限公司
2,101,990
0.53%
鹤山市永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947,000
0.49%
陆世好
境内自然人
1,687,058
0.43%
0
2)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288,384,105
49.40%
1.81%
1.78%
1.52%
1.11%
0.63%
0.40%
0.36%
0.33%
0.29%
2.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数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8,851,972
40.06%
346,126,430
59.2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7,663,900
59.94%
40.71%
总股本
396,515,872
100%
583,790,330
3.本次发行前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使公司主营业务由原来纺织工业化学纤维行业变更为肉类食品供应为主和教育出版物发行为辅的业务格局,公司主营业务将涉及冷藏物流、农牧养殖、教育出版等行业。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彻底摆脱财务危机,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将从根本上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元、%
项目
重组前
(深鹏所股审字〔2008〕121号)
重组后
(深华〔2008〕股审字378号)
重组前后差异
2008年5月31日
总资产
49,089.38
100,410.71
51,321.34
其中:流动资产
14,976.79
63,899.39
48,922.60
存货
10,982.56
14,481.36
3,498.80
总负债
98,628.30
40,628.72
-57,999.58
其中:流动负债
98,487.10
-57,858.38
股东权益
-49,538.91
59,781.99
109,320.90
流动比率
0.15
1.57
10.34
速动比率
0.04
1.22
29.99
资产负债率
200.92
40.46
80%
每股净资产
-1.25
1.01
2.26
2008年1-5月
主营业务收入
5,655.02
36,042.87
30,387.85
利润总额
-3,725.30
3,428.47
7,153.77
净利润
2,766.69
6,491.99
每股收益
-0.094
0.05
0.14
净资产收益率
无法表示
4.45
0.00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于基准日上市公司的总资产由49,089.38万元增加为100,410.71万元,提高了51,321.33万元;总负债由98,628.30万元减少到为40,628.72万元,减少了57,999.58万元;净资产将由-49,538.92万元增加为59,781.99万元,提高了109,320.90万元;每股净资产由-1.25元增加为1.01元,增加了2.26元;流动比率由0.15上升到1.57,是原来的10.34倍;速动比率由0.04上升到1.22,是原来的29.99倍;资产负债率由200.92%下降到40.46%,同比下降了80%。公司的负债大幅度下降,偿债能力得到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组成,其中,短期借款占负债总额的27.07%,应付账款占34.60%,预收款项占21.21%,其他应付款占10.04%,公司的负债全部由流动负债构成,没有长期负债。据此,本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且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3.对公司资产质量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
单位:万元、%
占用时点
资产形态
金额
构成
流动资产
30.51%
63.64%
其中:货币资金
2,303.80
4.69%
38,152.99
38.00%
应收账款
657.43
1.34%
3,995.62
3.98%
预付账款
471.17
0.96%
371.29
0.37%
其他应收款
561.82
1.14%
6,898.13
6.87%
22.37%
14.42%
非流动资产
34,112.59
69.49%
36,511.32
36.36%
其中:固定资产
32,330.11
65.86%
17,906.85
17.83%
无形资产
0.00%
16,911.54
16.84%
合计
100.00%
于基准日,本次交易前,粤美雅账面资产总额为49,089.38万元,其中货币资金2,303.80万元,占比4.69%,应收账款657.43万元,占比1.34%,预付账款471.17万元,占比0.96%,其他应收款561.82万元,占比1.14%,存货10,982.56万元,占比22.37%,流动资产总计14,976.79万元,占比30.51%;固定资产32,330.11万元,占比65.86%,且大部分已抵押给银行或被查封冻结(土地等无形资产上市时与固定资产合并列帐核算)。本次交易后,粤美雅账面资产总额为100,410.71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8,152.99万元,占比38.00%,应收账款3,995.62万元,占比3.98%,预付账款371.29万元,占比0.37%,其他应收款6,898.13万元,占比6.87%,存货14,481.36万元,占比14.42%,流动资产总计63,899.39万元,占比63.64%;固定资产17,906.85万元,占比17.83%,无形资产(土地)16,911.54万元,占比16.84%。
据此,本次交易将显著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4.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5.对公司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影响
a)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b)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1)租赁
2007年12月28日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中山农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中山农牧有限公司将其位于中山南朗镇合外村的经营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出租给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期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共10年,租金总额为1,550万元,其中第1-3年每年租金100万元,第4-6年每年租金150万元,第7-10年每年租金200万元。根据补充协议,从2008年5月1日起计算租金。截止2008年12月31日,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支付该项租金666,664.00元。
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2日与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书,租入2块土地及73栋地上建筑物,租赁期为2007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共十年。前三年每年租金30万元,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租金35万元,第七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40万元。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2008年度支付该项租金300,000.00元。
2)抵押担保情况
关联方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a)2007年1月22日,广弘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下九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弘食品在该行于2007年1月22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截止2009年5月31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0元。
b)2008年2月26日,广弘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广弘食品在该行于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12月21日期间形成的最高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截止2009年5月31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万元。
3)重大资产转让及出售
2008年8月31日,公司与新发公司签署了《资产出售协议书》,本次资产、负债出售利得为263,745,189.10元;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收到了本次净资产出售的对价101,605,659.13元。
4)关联公司往来
往来项目
关联方名称
经济内容
2008年12月31日
2008年1月1日
鹤山美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
3,986,781.00
鹤山东亚太平纺织有限公司
9,150,837.61
鹤山市新发贸易有限公司*
26,383,862.23
13,137,618.61
其他应付款
219,191,107.22
广东省畜禽生产发展有限公司
600,275.68
中山农牧有限公司
1,000,000.00
1,600,275.68
*其他应收款--鹤山市新发贸易有限公司期末数26,383,862.23元已于2009年2月27日收回。
5)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规范关联交易,广弘公司作为广东美雅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粤美雅控股股东的义务,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权利所及范围内,本公司以及其他全资、控股子公司在与粤美雅关联交易时将按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
2、本公司承诺在粤美雅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公司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粤美雅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粤美雅向本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承诺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粤美雅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本公司将不会要求和接受粤美雅给予的与其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
6.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的管理层拥有丰富的食品行业及出版发行行业工作经验,并将通过完善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部管理制度,使其完全适合本公司在新行业背景下的生产与经营。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后,广弘公司尚无提议改组本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1.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长生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邮政编码:100140
传真:010-66568704
项目主办人:祝捷、武国伟
项目协办人:曹溯、孙浩
2.律师事务所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锡海
地址:广州市体育东路122号羊城国际商贸中心东塔七层
传真:020-38870222
邮政编码:510620
经办律师:张锡海赵汉根
3.购买资产审计机构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深圳市滨河路联合广场B座11楼
执行合伙人:何凌峰、裘小燕、邬建辉、徐德、范荣、胡春元、李秉心
传真:020-38730375
邮政编码:510635
经办注册会计师:裘小燕、张锦坤、关敏洁、黎洁茹
4.购买资产评估机构
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6楼
法定代表人:陈喜佟
传真:020-83642103
邮政编码:510050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肖浩、林巧萍
5.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及验资机构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结果之法律意见书》;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5、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8)验字140号《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公司名称: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人民西路40号
传真:0750-8889673
联系人:苏东明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T美雅公告编号:2009-30
重大资产出售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实施情况报告书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1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419号)后,立即开始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和公司债务重组的实施工作,现将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释义
公司、粤美雅
指
广弘公司
新发公司
鹤山市新发贸易有限公司
广新轻纺
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工商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
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鹤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融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平安信托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弘食品
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广丰农牧
惠州市广丰农牧有限公司
教育书店
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
二、债务重组方案的实施情况
1、以资抵债(工商银行)
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资产抵债及减免利息协议书》,公司依据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祥”)出具的《评估报告》(京德评报字〔2008〕第039-1号),以截至2008年5月31日粤美雅的账面价值119,569,119.40元,评估价值为209,920,262.17元的资产抵偿工商银行的债务196,030,000.00元本金,同时工商银行豁免截至2008年5月31日的61,151,000.00元利息及资产交割日之前的利息。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公司以资抵债工商银行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2、以资抵债(农业银行)
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资产抵债及减免利息协议书》,公司依据北京德祥出具的《评估报告》(京德评报字〔2008〕第039-2号),以截至2008年5月31日粤美雅的账面价值36,016,789.34元,评估价值为54,465,549.02元的资产抵偿农业银行的债务54,400,000.00元本金,同时农业银行豁免截至2008年5月31日的19,188,181.37元利息及资产交割日之前的利息。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公司以资抵债农业银行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公司潜在非流通股股东广弘公司以豁免粤美雅21,919.11万元债务和赠送9,000万元现金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除广弘公司之外的其他21家非流通股股东将共计21,605,809股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股;广弘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对于未明确表示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广弘公司承诺对该部分股东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对于存在持有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广弘公司承诺对该部分股东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对价的广弘公司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股份,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广弘公司的同意。
2、实施情况:
(2)2008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广弘公司支付的9000万元现金对价款项(见附件2)。
(3)2008年12月25日,广弘公司收购原大股东广新轻纺持有公司117,697,24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8%)过户完毕并公告,2009年1月20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送出21,605,809股,其中广弘公司代垫股份16,587,598股,广弘公司代垫股份后尚持有公司101,109,6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0%(见附件2)。
四、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实施情况
1、重大资产出售方案概述:
a.房屋与土地
序号
地址
房产证号
面积(平方米)
评估价(元)
1
鹤山市文明路2号6、7、8层
粤房字第0324943号
1080.63
2,935,563
2
鹤山市新升苑16号之一
粤房证地字第1034823号
72.9
4,267,130
3
鹤山市人民西路7号七座之二
粤房证地字第2173716号
3376.65
4
鹤山市口岸保税仓
10288.41
9,799,260
b.股权
公司名称
股权比例(或股权数额)
鹤山美伊毛纺织有限公司
鹤山美盛纺织有限公司
昆百大(000560)
518000股
6,418,020
S上石化(600688)
300000股
2,502,786
(2)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公司拟转移的430,353,449.44元债务中已经获得同意债务转移债权人所持债权额为380,912,458.45元(与前次公告的金额一致没有发生变化,占拟转移债务总额的比例为88.51%),其余49,440,990.99元债务(占拟转移债务总额的比例为11.49%)为生产经营性负债,根据公司与新发公司签署的《资产出售协议书》,至交割日债权人尚未同意转移的债务,由新发公司承接和偿还,并由广新轻纺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已于2008年12月29日收到资产出售款项101,605,659.13元(见附件3)。
(4)公司员工已经与新发公司重新签署了《劳动合同》(部分合同样本见附件3)。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实施情况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概述
公司与广弘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书》,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弘公司持有的注入资产。广弘公司持有的注入资产经广东大华审计后备考合并报表账面价值为189,180,360.68元(深华〔2008〕专审字377号),经广东联信评估后价值合计为402,640,085.30元(联信评报字2008第A0491号、A0492号、A0493号),权益增值额为213,459,724.62元,评估溢价112.83%。本公司依据评估价值购买标的资产,按照2.15元/股发行价格(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0.90元/股溢价138.88%),共计发行187,274,458股。
(1)公司购买广弘公司持有的广弘食品100%的股权、广丰农牧85.78%的股权和教育书店100%的股权,已于2008年12月29日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见附件4)。
(2)公司已于2009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登记增发股份187,274,458股,增发后公司总股本为583,790,330,随后公司将公告本报告书。
综上所述,除下列情况外,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和债务重组方案的核心内容已经实施完毕:
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承诺:
1、广弘公司对于股份锁定承诺:
非公开发行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重承诺:粤美雅本次向我公司发行的187,274,458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及粤美雅股票恢复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转让或上市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股份限售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广弘公司对于业绩承诺:“保证粤美雅重组完成后,拟注入资产当年实现盈利不低于盈利预测水平,2009、2010年连续两年净利润在2008年基础上每年增长不低于10%,不足部分由广弘公司现金补足”。
专此报告。
附件1:有关债务重组方案实施的文件
附件2: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文件
附件3:有关重大资产出售实施的文件
附件4:有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实施的文件
二〇〇九年六月日
证券代码:000529证券简称:*ST美雅公告编号:2009-31
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9年6月1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完毕了向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登记工作,证券登记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确认书》,确认已完成本公司的增发股份登记,登记数量为187,274,45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87,274,458股),增发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83,790,330股。至此,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本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