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交易中心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取包括综合地价款在内的各项登记费用,涉案的关键人员之一。
检察机关查明,2011年年底,李萍利用担任交易中心收费窗口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登记过程中,接受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刘强(另案处理)及房产中介郭胜军(另案处理)等人的请托,在未将经济适用房上市土地收益缴入北京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的情况下,滥用手中职权,擅自在《房屋登记收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使8套房产得以顺利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手续,造成国家经济适用房上市土地收益非税收入损失共计34.6万元。
受理窗口:对造假收款单视而不见
穆健告诉记者,房产中介不可能把收费员都搞定,为了逃避缴费,一些中介就想办法绕开收费窗口,直接在受理窗口搞定不交费的问题。交易中心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张挺,就被房产中介盯上了。
检察机关查明:2013年1月至3月,张挺先后10次接受张杉杉(另案处理)的请托,由张杉杉提供带有伪造现金收讫章和收费员签字的《房屋登记收款单》,由张挺滥用职权,在明知张杉杉请托办理的10套房产均未缴纳综合地价款的情况下,将其中9套房产违规受理,并将其中一套转托给同事王猛办理。后张挺又请托交易中心审核员颜丽娟(另案处理)将伪造的申请登记材料违规审核通过。最终,10套房产得以顺利办理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手续,造成国家非税收入经济损失共计208万余元。事后,张挺收受张杉杉好处费36.2万元,将其中12.6万元给了颜丽娟,其中3万元给了受托的同事。
穆健介绍,突破限购政策的始作俑者为信合成业(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旗,交易中心的颜丽娟则起着重要的联络作用,他们相互勾结、里应外合,使原本在北京不具备购房资质的多名非京籍人员成功在北京购房,损害了社会公平。
检察机关查明,交易中心共有10名工作人员利用受理或审核房屋登记材料的职权,分别接受4名房产中介请托,帮助120余名无购房资质人员违规购得房产。其中,颜丽娟、刘强等6人接受陈旗请托,将珠江骏景项目61套房产违规办理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丰台区检察院认为,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陈旗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明知61套房产的购房人不符合北京限购政策的情况下,请托颜丽娟、刘强(另案处理),利用二人职务便利违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陈旗事后通过公司员工向颜丽娟行贿25.3万元,向刘强行贿11.2万元,其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罪,应依法追究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旗的刑事责任。违规购房案件中的其他有关涉嫌犯罪人员,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的都是劳务派遣人员
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交易中心系列渎职案件犯罪手段隐蔽、案件错综复杂。这些案件相互交织,有的是单纯逃费,有的是违规办理产权并逃费。涉案人员包括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房地产中介人。
据叶文胜介绍,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丰台区检察院共立案侦查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与房产中介人员相互勾结,为200余套房产办理权属登记犯罪案件17件17人。其中,10人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7人为房产中介人员。房产中介人员负责招揽客户和提供伪造的登记材料,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利用受理房屋权属登记及收费等职务便利违规办理,他们相互勾结、联手作案,共同在房产交易权属发证工作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涉及的犯罪主要包括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等。这些案件共造成国家税费损失1600万元,严重扰乱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秩序和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
丰台区检察院建议从三个方面健全房产权属登记机制:一是建立统一的业务操作系统,实现受理、收费窗口信息全面互联,引入第三方监督,避免受理和收费窗口暗箱操作;二是畅通房屋权属登记与房产税征收业务的衔接渠道,开通两部门间产权变更信息和纳税信息互查端口,使依法纳税成为房屋权属登记的必要前置程序;三是加强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管及行业自律,建立中介机构及人员信用档案,加大对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和人员依法规范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