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岳麓欧城二期全体业主(2022年1月11日)
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市住建局调查、核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岳麓欧城物业问题还在核实中,待了解后将立即回复于您。
2022年1月29日
1、入住初是夏天,南门口是我出入较为频繁的大门。无论我一天之中哪个点上下班,门口永远垃圾堆成山,臭水满地流。
2、站在阳台,原来想放松心情,感受传说中怀化高档小区的绿化之美,结果看到的是对面楼栋一层一排的违章建筑。
3尚有其它
支持!!!!!!强烈的不作为。真的很过分。
说起监控,维修这个事,相信住在小区里的人大多都是深有体会的。
我还是那句话,只要服务到位,5星级的钱我也愿意给。谁花钱都愿意享受等价服务
岳麓欧城二期45栋业主附议:
2.关于物业费,高层从交房开始,物业费收取高层1.8元/平方,并未知晓文中说明,物价部门审批备案价为多层0.55元/平方米,高层为1.2元/平方米,湖南宏凌未按市场正常物价收费提高物业管理费
3.站在宝妈角度
①小区内的运动器材损坏,游乐设施损坏未维修,沙坑沙子,维修,幼儿的安全有引患
②停车场入单元楼门锁半个月是坏的,并有其他门进入,单元门就是摆设
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共建美好怀化,共建幸福之城
我是2期43栋的业主,以上情况完全属实,特别是我们43栋的业主面临的问题更为严重
43栋,44栋的负一楼是楼栋的公共区域相当于楼道,目前都是电动车的充电装置。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三条: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第四条: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我们业主把以上电动车充电的事情反应给社区。得到的答复是:为什么我们43栋的业主这么自私?不能让大家的电动车去充电?我就想反问,作为社区不应该消除安全隐患给到物业正确的引导吗?不可以在小区的非楼道位置设立专门的充电设施给到业主吗?反而来责怪我们43栋的业主自私。
以上情况有关部门可以随时来核实。
同为该小区业主,补充两点:
1.物业违法违规收费在前,被指违法违规后表示主动放弃追诉,现在又要起诉业主,是典型的“阳奉阴违”,披着法律的外衣欺压业主。2018年3月怀化市房产局在问政湖南回复称“岳麓欧城物业项目,物价部门审批的物业收费价格是多层0.55元/平方米,高层1.2元/平方米,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是一期多层1.0元/平方米,高层1.5元/平方米,二期多层1.2元/平方米,高层1.8元/平方米。该公司未按照物价部门的备案价格收取物业服务费,情况属实。经向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了解,该科已于1月9日就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对该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2018年5月28日,物业公司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姗姗来迟,贴出《通知》(每个楼栋、每个单元入口处都贴了,很多业主都有证据证明),表示“从即日起,暂缓收取物业服务费,期间本着自愿缴纳的原则,不强制收费,不影响大家正常的居住生活,放弃一切因未缴纳物业费而致的追诉权利。”现在是不仅不从自身找原因,提升服务质量,还强制收缴物业费,还要起诉广大业主,法治社会,岂能自说自话、欺骗消费者、恶心业主?
2018或2019年?物业公司在被官方指出违规收费后,当时就想要按照湖南省物业星级服务进行评级,收取更高的费用,当时物业拉了欢迎评级之类的横幅,被业主知道了,业主维权拉横幅,结果后面物业协会公布的结果就没有二期物业。2021年物业公司学精了,低调做事,一炮而红,广大业主雨里雾里,莫名其妙被代表,莫名其妙就要交四级的物业费了!而且还将律师函贴公共区域、贴门上,谁都看得到!严重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九百三十八条、第九百三十九条、第九百四十三条等有关业主依法享有知情权、监督权的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该主动公示(或业主的要求公示)信息清单为:
但是,岳麓欧城二期物业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从来没有公示过以上信息,哪怕是一少部分信息都没,业主就是被管理、被管理、被管理,交钱、交钱、交钱!
300多名业主联合提出信息公示和服务整改函也没有用,一句话回应业主,签名业主没达到一半就是无效的。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业主行使监督权、知情权需要一半的业主签字?同理,是不是,物业使用收到的每一笔物业费也应该必须由“双过半”的业主签字同意?不知是不懂法,还是假装不懂,抑或是刻意歪曲法律?别忘了,法律的本质是最朴素的正义,与“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大字是一致的!
我是岳麓欧城2期业主,上述情况属实,希望能听到我们的诉求,办实事。
关于违规评级问题,先后有业主多次到市住建局(市住房保障中心)投诉举报,但是工作人员、包括张姓科长、郑姓分管领导均是含糊其辞,把拖字诀运用得炉火纯青,认为我们业主耗不起,不可能天天往市住建局跑。但也应该知道,物业服务质量事关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千万不要低估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决心!
南充盛华堂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确无申请评级资格!
这么大的一个小区,除了地下车库摄像头能用,其他的都是坏的,而且坏的摄像头只有寥寥十几个。物业费一直违规收取,车位管理费只管收,车库坏的等从来不修,小区基础设施坏的也从来不管,健身器材都坏了两三年了,没跟换一处。
我是欧城四期业主,酒店和业主同一栋楼,酒店是开发商的,为了保证自己利益。酒店和业主电梯不肯分开。已经出现了酒店客人喝醉殴打业主,和半夜敲业主门,调戏业主等等情况。物业视而不见!垃圾物业!
物业不按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未达星级标准,任建部门行政不作为,还老百姓一个合理的物业收费标准。
所述全部属实,本人也住二期,43
栋楼下地下停车场,靠墙70号位置的地方呕吐的东西都干了,没人清扫
岳麓欧城盛华堂垃圾物业,不作,做事不积极,收钱积极。恳请区领导&市领导尽快调查。替老百姓做主,给老百姓一个答复。
公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社区、街道没有落实督促责任。
2020年末、2021年初时,全市各小区都实行封闭式管理,查验进出人员等等,但是岳麓欧城二期完全没有任何疫情防控措施。
这是公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是无视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是漠视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应对疫情付出的心血和努力,是漠视广大业主的身体健康。
试问,一个对待疫情防控都不履职的物业公司可能是一个业主满意的公司吗?深层次想来,谁给的他们如此猖狂的勇气?
一、二期好多路灯就是坏的,路灯底部腐蚀严重,安全隐患很大;
二、二期监控形同虚设,监控底下丢失东西,物业说摄像头坏了,再问就是一句坏了;
三、二期一楼住户圈地占地严重破坏小区绿化,给物业反映,物业说他们去说了,仅仅一句去说了就敷衍了事,这是明显的推脱责任,有些多层一楼私自砸承重墙,物业是也是不管不问。
怀化市物业科的人与物业公司同流合污。不依据事实,一起欺诈老百姓。维权这么多年,一直在慢慢长远的路上。生活在怀化这座城市何来安居乐业可言。希望市委领导体察民情。了解&解决老百姓的痛点。
一个多月了,业主的诉求那么强烈,提供的线索和信息那么详实,我认为不难核实清楚吧。
难道是在指导他们怎么有针对性的弄虚作假?还是住建部门懒作为慢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