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交易流程复杂,提前知道交易流程很有必要。本月起,这件事关房产买家和卖家的大事,有了最新变化。
新增房源核验环节
房产交易重要的环节是待售房源寻找买家的过程,跟以往相比,这次变化最大的是房东挂牌出售房源环节。
这个房源核验码和二维码,能证明这是一套真实有效的可交易房源,而是否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信息,通过二维码也能获悉。有了这两个信息,意味着这是经房产监管部门核验过的房源。
房东如何登记房源
专家称,市民有一套房源需挂牌出售,可以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找到合适的中介机构或中介人员接受相应的经纪服务,并书面签订委托。这委托可以是独家委托,也可以是非独家委托。“独家委托签订委托协议,非独家委托签订委托书。两者的区别是,委托协议撤销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后才能撤销,委托书房东可以单方撤销。由此可见,两者提供的服务也是不一样的。两种委托书都支持线上或线下签订。”
一旦签订了委托协议或委托书,接下来就由中介提供服务了。每一个经备案的中介人员都具有“宁波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操作权限,可按照房东的委托进行房源核验,并发布房屋出售信息。
房源核验通过后,结果会以短信的形式发给房东,查封的房源也会进行告知。真实的可出售房源完成核验后,系统会生成一个18位数的房源核验码和二维码。只有通过核验的房源信息才能挂牌发布,并可通过房源核验码对该房源进行随时核查。
哪几种情况房源核验会通不过
房源核验结果有四类。第一类大部分房源可自动核验通过,即时生成核验码并以短信形式发送给申请人;第二类房源被限制交易的,核验时将在系统上以提示框的形式当场告知申请人结果;第三类房源需由不动产登记部门进一步确认的,如房屋面积、房屋用途出现记载不明确的情形,核验时也会在系统上以提示框的形式告知;第四类房源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数据质量问题,需核查后作进一步后台处理的,由系统提示框告知当事人向房管部门申请人工核验,对部分历史数据需要进行人工核验后,才能进行挂牌。
房源挂牌发布促成交易后,中介机构将会安排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合同的网签。《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两者都有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为确保买卖双方的利益,我们不支持线下签订合同。”
这里要注意的是,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出现变更、撤销时,需要买卖双方向房管部门提出申请。
最后一步是,买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过户纳税及不动产登记。
对买方来说房产交易有何变化
发布在“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统一平台上的房源,除了以往常见的挂牌信息内容外,还多了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通过核验的房源都会带有核验码和二维码标志;二是显示房源的四种实时状态:锁定状态、抵押状态、限制状态和查封状态,这四种状态以不动产登记共享数据进行及时更新。
那么,这新增的四种房源状态,各有什么含义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说:“抵押状态,房屋权利已被抵押,有贷款尚未结清;锁定状态,即房源已经被其他买家选中正在进行网签操作;查封状态,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禁止交易;限制状态,尚不满足交易的条件,例如保障性住房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就属于限制状态。”
选中房源后,就到了联系中介人员实地看房、协商交易事项的环节,这个与卖方是一致的。
温馨提醒
经纪机构不提供交易合同网签服务
买卖双方可拒付中介费
这里需要市民的注意的是,按照实际数据分析,自行成交的买卖只占所有二手房买卖总量的20%不到,对自行成交的买卖,市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有服务窗口进行网签。“在窗口网签,仅提供《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网签,同时需要买卖双方出具‘自行成交网签风险承诺书’,提醒老百姓注意保护自身权益,谨防上当受骗。”
1、服务窗口仅对自行成交的存量房买卖提供网签服务,签订的合同也仅有约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窗口工作人员会对自行成交买卖双方作风险告知,当事人需对此进行承诺。
2、服务窗口不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网签。若确系经纪成交的存量房买卖,应当由经纪机构提供《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网签的《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是约定房屋买方、卖方与经纪机构三方权利义务的示范文本,以避免交易过程中出现种种纠纷的可能。线下签订中介合同,若出现纠纷,管理部门将无法进行协调处理。
建议买卖双方,不能为图省事,给自己留下交易风险隐患,毕竟对于大部分家庭来讲,买卖房屋是件大事。提供网签服务是经纪机构提供的最核心的服务,若经纪机构拒绝提供交易合同网签服务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可拒付中介费,并向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形给予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公示、诚信扣分、暂停监管服务平台使用权限等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