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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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规定,因疫情导致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房土两税”)。现就免征2024年及以后年度疫情期间房土两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四川省内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具体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准。

二、申请条件

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土两税:

(一)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疫情期间申请免征房土两税的年度生产经营收入(不含权益类投资收益)较2019年同期减少50%(含)以上的。

(二)2019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纳税人,疫情期间每个年度均经营亏损的。

(三)疫情期间申请免征房土两税的年度,纳税人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三、办理流程

(一)提交申请

5月征期时,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先行申报享受免征1-6月房土两税,无需提交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纳税人也可在11月征期时提交免税申请享受免征。

11月1-10日,纳税人通过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提交免税申请及有关资料。

纳税人应使用抗击疫情地方减免性质代码。

(二)申请资料

1.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交免税申请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2)《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详见附件)。

(3)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土地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4)纳税人申请免税当年度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

2.符合申请条件第一、二种情形的纳税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相应以前年度同期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

(三)核准程序

县级主管税务机关是房土两税免税申请的办理机关。

11月征期时,对纳税人提交的房产税免税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提出初核意见,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转交,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核准。纳税人可根据初核意见享受房产税免征,后期以县级人民政府的核准意见为准。对纳税人提交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

次年1月20日前,纳税人应补充提供上一年度疫情期间的财务报表,并就上一年度是否符合免税条件作出最终说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复核并对免征税款进行最终认定。

经核准或认定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前期已缴税款,可申请抵税或者办理退税;不符合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应补缴已享受免征的税款。

四、适用期间

本公告适用于2024年1月至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撤销当月。

附件: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4月30日

四川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请核准表.docx

THE END
1.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一、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道部所属铁路运输企业的范围包括:铁路局、铁路分局(包括客货站、编组站、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车辆、供电、列车、客运段)、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特货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铁行包快递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快运有限公司。 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65/n812193/200402/c1204080/content.html
2.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国税地[1989]140号)第一条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公办学院属于按规定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事业单位,故其无偿使用企业的土地,可以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https://www.chinaacc.com/new/253/254/273/2007/2/cd4085214112270025100-0.htm
3.房产税的优惠政策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的异同点(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 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https://www.dongao.com/dy/zckjs_sf_1547/16686362.shtml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阅读完以下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有哪些 (一)条例规定的免税房产: 1、https://www.66law.cn/laws/1506019.aspx
5.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规定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什么样的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吉税地字[1990]第418号文件规定,下列土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1)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1116/18/49731506_704413591.shtml
6.最新消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两个税免征!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发〔2023〕9号)规定,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 http://share.suqian360.com/wap/thread/view-thread/tid/46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