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的政策优待;凡体检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全部定兵,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选择服役去向,临床医学类毕业生尽量安排到部队医疗系统服役。
2.出行优先
全国航空、铁路、公路等客运班线在购票、安检、候车、乘车等环节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随同军人出行的家属(不超过2人)可一同享受优先服务;残疾军人享受正常票价50%的优待。
3.游览优待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等享受优待。
二、选用培养
4.选取士官
5.选取军官
报考军校:大学在校生入伍后可参加军队组织的军校招考,考取军校并毕业后可成为军官。
保送入学:高中以上学历的士兵可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选拔,符合一定条件可保送军队院校培训,毕业后成为军官。大学毕业生参加选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三、复学升学
6.复学入学
参军入伍前正在就读大学的学生(含刚被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学历升级
大专在校生(含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大专毕业生参军,退役2年内且专业对口的,可推荐免试入读我省普通本科。
参加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的,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到录取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普通本科的专升本考试,对大专学生退役士兵实行专项招录,录取比例要在30%以上。
9.学分免修
10.专项招生
国家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专项计划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11.转修专业
12.评先评优
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的,高校优先推荐评先评优、入党入团、安排勤工俭学岗位、享用高校众创空间等资源。
13.按时毕业
上半年参军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部队服役等同于毕业实习,所在高校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上半年参军的普通本科毕业班学生,仅需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即能毕业的,由学校安排3月初开辟绿色通道,凭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7月份颁发毕业证。
四、就业创业
12.就业服务
高校应届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外省籍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在云南省入伍,退役落户后可按照人才落户等政策在云南省任一城镇地区(含昆明主城区)“零门槛”办理户口迁移落户。
13.招录招聘
将德宏州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取得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服役期满、上一年退役的德宏籍退役士兵(简称优待对象)的就业工作纳入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在德宏州每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各县市在空编的情况下各设置1个岗位定向招聘优待对象,定向岗位不设置具体的专业要求。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共享我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计划,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乡镇人武部门的人武专干岗位,可以限“人民武装”专业毕业生报考,退役士兵报考此类岗位,视为满足专业要求。
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管理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医学类大学生退役后参加云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4.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15.稳定就业
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16.鼓励创业
17.奖励补助(按本科毕业生参军概算,约16万元)
①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服义务兵役的2年期间,每年由批准入伍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其家庭发放优待金(2020年的标准不低于10871.4元)。
②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参军入伍,大学期间已缴纳的学费给予退回,申请的助学贷款由国家偿还,未缴纳的学费给予减免;具体标准为:本科和大专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③一次性奖励金。省、州、县各级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省级标准: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8000元、专科毕业学历6000元,本科在校4000元,专科在校3000元;州级标准: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5000元,专科毕业学历3000元,本专科在校生2000元;县级也有相应奖励措施,各地不一。
④工资津贴待遇和保险(按平均标准)
义务兵津贴:1200元/月×12+1400元/月×12=31200元
养老保险金:26732元(退役后可接续关系)
军人职业年金:16205元
⑤退役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标准为4500元/年。
退役补助、医疗保险、离队伙食费等补助约5000元。
⑥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除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外,安置地县级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云南省的标准为3600元/年。
五、其他待遇
17.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18.复职复工
参军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