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通用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时候都离不开汇报,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怎么样才能完成优秀的汇报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金刚台镇大力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一、全面摸底,明确病症。
二、齐抓共管,对症下药。
二是开展危房拆除,作见效药。组织12个村的村干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坚持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的工作原则。开展危房拆除工作,确定是危房的能拆必拆,因实际情况无法拆除的则挂牌进行封存,现已拆除危房5户,挂牌封存7户。
三、长效监查,治标治本。
对12个村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对所有符合排查条件房屋全面进行排查和信息采集,并通过建立《金刚台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进行房屋信息记录,实现分类管理;同时针对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特别是经营性场所房屋隐患与疑难复杂性房屋隐患,及时上报并鉴定,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治台账,确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销号清零。
5月8日上午,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副处长刘涛、市建委二级巡视员刘刚、新区建交局副局长王玉国等一行赴长芦街道指导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刘建新陪同。省检查组组长、省住建厅刘涛处长等领导现场抽查了长芦街道的农村经营性自建房。
1、压实街道、社区(村)工作责任,以保障农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
2、强化宣传引导,争取农户的积极参与支持。
3、扎实推进和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坚持动态监管,确保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确保整治质量不打折扣。
4、规范档案管理,从入户排查到隐患初步判定以及实施整治等工作,实现工作档案闭环。
自20xx年11月以来,长芦街道启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已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5362户,实现1户1档建档立卡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录入系统4389户(行政村农户),另有973户档案完成纸质信息采集,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58户。在街道城管办和各社区(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安全隐患的8户经营性自建房,已全部消险加固到位,资料全部归档并报备新区建交局。
下一阶段,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剩余疑似安全隐患的房屋鉴定及消险工作。同时,进一步运用纪律监督考核机制,落实部门和属地村、居责任,不断提升农村住房质量安全水平和农民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农房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保一方平安。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一、根据方案的工作部署,我局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所有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已基本上按要求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并登陆“广东消防网”,录入自查自纠情况。
三、结合我市做好防汛和迎接省卫生城市复检的工作部署,我局于八月份组织6检查组对市区56个在建项目工地的消防安全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作要求及《阳江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我科室在过去一年中深入贯彻落实“三思三创”活动精神,力争以一流的思维理念、一流的意志品质、一流的工作水平、一流的发展质量推进镇海区房产交易与市场安全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努力增强争先进位意识和创业创新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注重创新性发展,一年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立骆驼房屋执法分队
进一步加强新城房地产执法今年8月,我中心筹建了骆驼房屋执法分队,以克服新城区与我中队在地理位上距离较远的困难,并解决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不及时的问题。目前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已经开展工作,现有一线执法人员2名,使得原先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域得到了较好地覆盖。在镇海新城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进,房地产建设、房屋装修不断开展的背景下,在新城区房屋装修涉嫌违法违规的现象逐年增加、房屋装修管理的工作量急剧增大的紧迫压力下,新成立的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在未来能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开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六月份,我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位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同志作为我中心的行风监督员。目前已有3名监督员对我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仪表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建立行风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保证监督员能够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反映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为了提升房管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执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我中心还同步建立了执法对象意见反馈机制,邀请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意见反馈。上述意见反馈均及时建立台账,为我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强化执法队员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邀请行风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沟通,使监督员能够更好地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为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我中心从三方面开展工作。首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拓宽行政执法人员的视野。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中心先后4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执法素质。第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思想教育,我中心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执法环境比较差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职责,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近年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事件。第三,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由执法科长作为评查人,不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法律文书制作者,予以纠正,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通过案卷自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力争案卷更加注重说理性评判。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进执法评议考评工作开展首先,成立以吴仁权为组长,以张宏波为副组长,以刘松斌、程健、穆红梅、嵇红波为组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海区房地产管理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案件行政投诉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评议和各项工作。
第二,建立《执法评议考核表》,同时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量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执法评议考核表》设了14个考核项目,具体涵盖了业务专业知识掌握、案件受理与回复、执法礼仪着装要求、车辆使用管理、行政事务履行等几大部类,对于执法工作人员提出了全面细致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通过对每个考核项目设定相应分值和评分规则,通过打分制来具体量化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在上半年的评议考核中,我中心执法人员出色地完成了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获得了优秀的成绩,其中5人获得99分(满分100分),而所有执法人员的得分都达到了97分以上。
七、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现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首先,强化房地产中介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第二,进一步加强镇海区房屋管理执法中队骆驼分队在镇海新城的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展开,强化工作职能,为促进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地产监管执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更好地开展作出贡献。
第三,适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力把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加规范。
第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在每月一次的培训学习之余,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
第五,开展向兄弟单位学习的活动,从兄弟单位执法的经验中汲取养分,取长补短。
最后,进一步推进健全、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项目,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制度。
今年在xx市房产管理局和xx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指导下,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大力推进农村自建房管理工作
根据《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都府办发【20xx】2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xx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通知》的要求,今年3月下旬,为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我局今年在全区13个镇(街道办)建立了房屋安全协管员制度并在各镇确立了1名协管员,全区共确立协管员13名。对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协管员发放房屋安全知识资料并进行了培训。
4月,我局在各镇(街办)大力开展了农村自建房管理并建立了房屋安全协管员制度的宣传,各镇(街办)除发放宣传资料外,还建立了露天专题宣传栏。
5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进行了一次房屋安全大检查。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计79套,13850平方米。5、6、7月对查出有隐患的房屋进行了维修加固和整改。
6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建立了各镇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
7月,我局管理人员与各镇(街办)协管员一道对各镇(街办)玻璃幕墙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建立玻璃幕墙档案71户,查出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玻璃幕墙1户,并已督促整改。
9月,对全区协管员再次培训。我们把我们自编的资料:房屋安全鉴定基础知识、房屋安全使用基本知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基础知识给全体协管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和学习。
10月,大力推进和宣传建立村级房屋安全使用协管员制度。经我局3—9月推进镇(街办)一级协管员制度以来,各镇(街办)都反应本辖区工作量太大,一个协管员管不过来。根据此情况我们做了反复调查研究最后决定开展和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今年我局先在两个镇搞试点,得出经验后2014年在全区推进此项工作。
11月19日我局把清流镇作为试点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清流镇12个村确立了12名协管员,当天我局专业人员还对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11月27日我局把马家镇作为试点建立村级协管员制度,在马家镇7个村确立了7名协管员,当天我局专业人员还对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二、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工作
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力度,办理装修备案2875份,发放房屋装修结构安全批准书两份,处理房屋装修投诉48件,未发生因装饰装修引发的结构安全责任事故。在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工作中,我局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2、加强与社区、物管公司的配合。今年我们多次进入社区、物业小区进行房屋装修安全宣传,加强社区、物业公司的培训、指导,以明确其工作职责。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注意事项、禁止行为等告知房屋使用责任人及其委托的装修企业,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3、加强装修巡查。除日常巡查外,今年我局还联合我局房产执法中队,坚持每月一次联合检查,对本区域的众多楼盘装修工作都进行了检查,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不规范的装修行为。
三、结合《条例》,严格装修结构审批工作
《条例》实施后,我局作为房屋结构安全主管部门,应该对辖区内城市房屋工作进行全面监管。依据条例,我局要求全区所有城市房屋装修改变结构行为的要进行申报,对申报方案进行详细审查后发放结构安全批准书。
四、投诉、信访、督办工作
五、房屋安全知识培训、宣传、检查情况
结合《条例》的施行,我局今年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活动:
1、坚持每季度一次把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送入小区的活动。在小区内设宣传咨询点,向小区业主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全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3万份,接受群众咨询0.5万次/人。
2、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宣传房屋安全管理。每月6月是区上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我局积极参加广场、街边宣传,让房屋安全知识更广更深地普及到群众中。
3、6月初至10月底我局开展了房屋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加固维修和整改。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策法规学习还不够深入,管理力度还应加大等。在2014年的工作中,我局全体职工将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团结一致,认真完成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为宜居新都做一份贡献。
会上,鉴定所何文中副所长对我市2010年度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1年的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部署,并共同讨论了我市全面房屋安全普查的计划,拟在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的城镇地籍管理系统上建立房屋安全普查基础数据,实现房屋安全空间化、图属一体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总结《房屋安全工作总结》。海维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采用城镇地籍管理系统的空间信息技术与房屋安全信息动态监控无缝结合进行介绍。与会各单位针对2010年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2011年如何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工作进行了交流。
最后,刘仲国副局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市房屋安全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他强调:
第一,房屋安全普查工作是局房屋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房屋安全普查建立房屋安全底册,是有效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必须结合我局“地-楼-房”信息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创新思路,建设好房屋安全动态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市鉴定所要在目前开展房屋安全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多调研,广泛听取各单位的'意见,继续完善房屋安全全面普查工作方案,上报市政府,为下一步开展全面房屋安全普查工作做好准备;
转眼间,紧张和忙碌的一年将要过去了。这一年中,我紧跟领导和同事们的脚步,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严格的遵守单位工作纪律,紧紧围绕中队的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为主线,全面深入地参与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xx年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我也认识到自己存在的不足之处,全面协调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的加强,自身的法律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将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力争取得新的突破。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二、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建筑施工拆除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具体表现在:政策方面:
1、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落实。虽然已委托县质监站对建筑安全生产实行监管,但因在建工程项目点多面广,加之人手不足,难以监管到位,出现经常性工作较少,突出性工作走马观花,使安全生产工作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出了问题就乱跳。
2、工程造价偏低,特别是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工程造价低,施工单位无力投入安全资金购置安全生产施工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等设备,普遍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3、“黑工程”、“黑工地”还普遍存在,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卫生建设工程项目、当地政府职工住宅楼和办公楼及新业幼儿园等工程项目不按建设程序申办建设法定手续,就擅自指定施工单位放线开工。
4、清欠工作任重道远,新的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罗场乡办公楼到位资金才6万元左右,已完成投资15万元,据农民工反映已经有3个月没有领到工资。
5、招投标工作在贯彻省府88号令存在差距,乡职工住宅楼、罗场乡办公楼和木黄卫生院职工住宅楼没有实行招投标就直接发包给施工单位;卫生院工程项目还出现中标的外地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本地“三无”人员或本地建筑企业的项目经理。
1、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杂乱无章,特别是乡镇在建工程项目,没有实行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和安装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更没有做好“三保四口”的防护。
2、施工用电极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原则配电,配电线路混乱,甚至出现裸线直接连接。
3、施工支架的架设不规范,采用的材料是破损腐烂的木材,施工撑木架设达不到要求,出现不牢固、不稳定现象,留下安全隐患。临边防护措施不力,实行xxxx施工,永义乡卫生院出现干砖堆砌作支撑的现象。
4、吊装设备陈旧,使用落后的、淘汰的少先吊与胡芦箱,极不安全,施工通道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施工工地有朝天钉板未及时清理。
6、持证上岗率较低,部分上岗人员没有经过安全培训。
8、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实行巡监,没有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控制能力较差且多数没有监理方面从业资格,造成不懂或不敢提出质量安全方面的整改意见。
9、有的工地槽坑边1.5m范围内出现堆土高达3—4m以上,按规定是严禁在槽坑边1.5m范围内堆土或堆放建筑材料,并按边坡系数放坡;
10、施工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外架没有剪力撑和固定基座及护拦;施工技术方面:
1、建材检测措施不严,沙、石无检验报告。
2、砼、砂浆配合比无标牌,现浇板保护层不够。
3、构造柱内箍筋间距不足且捆扎不紧,与墙体之间没有连接筋,柱升到屋面时普遍出现没有箍筋,施工人员擅自将钢筋换小,从直径14毫米改为直径10毫米,没有按图要求的尺寸施工。
4、构造柱或现浇板的钢筋混泥土不密实,出现麻面和空洞现象,有的在构造柱内出现填埋小砖头、石块等影响柱的结构,有的'将板镶入柱中影响柱的断面。
5、现浇楼梯没有按规范施工,有的现浇楼梯间梯步板的施工缝没有留在梯步的1/3处,从而影响楼梯的结构。
6、砖砌体未严格执行“十六”字操作规程施工,沙浆不饱满,转角搭接不嵌连。
7、施工单位擅自改变施工图,未到建设部门办理手续就加层。
8、预制板搭接在圈梁或承重墙的长度达不到要求,有的只有4—5公分。
三、下步工作打算
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格“准入”、“清出”制度,把好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关。重点整顿和规范监理、施工单位的从业人员。
严肃查处违法转包行为,特别是中标企业的转包行为和本地“三无”人员的挂靠行为。从而遏制一流企业中标,二流企业进场,三流企业或“三无人员”施工的现象。
强化内部工作协调,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严禁出现违规操作或乱开口,擅自代表建设部门履行监督职能。严禁出现建设工程项目未办理规划手续、施工图文设计或审查及报建就进入招投标程序;严禁出现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监部门就介入工程质监等行为发生。
督促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五方面主体尽快整改,并组织专业督促队伍进行巡查,直到达到整改要求,才能复工。
加强施工企业的“三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现场控制能力。进一步强化施工人员的安排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
排查过程中,网格员重点对私自改变使用功能、房屋结构和布局、年久失修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排查。重点对泗洲庵社区、瞻岳门社区的房屋进行分类整理,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一户一档”建立台账,分级分类进行处置,限时销号进行整改,抓好既有房屋隐患排查工作具体举措。截至5月30日,全街共排查房屋970余栋。
下一步,街道将继续全面统筹推进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工作理念,将摸排与整治相结合,并做到立行立改,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标准、严要求把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一、工作进展情况
(二)聚焦重点、举一反三,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估算目前全区既有建筑总数约12.1万幢,总面积约15100万平方米。自7月19日排查整治工作通知下发以来,全区各属地板块初步共排查房屋10万多幢,12533万平方米(其中,排查城镇建筑34519幢,11402万平方米,农村建筑65563幢,1131万平方米)。经评估后已检测鉴定待出鉴定报告确定安全等级的疑似危险房屋43幢,4.5万平方米;经鉴定确认新增D类危险房屋11幢,0.82万平方米(其中,8幢D类危房为老旧住宅,0.46万平方米,全部位于金庭镇,已人房分离;3幢D类危房为公共建筑,0.36万平方米,分别位于胥口镇2幢和吴中高新区1幢,已暂停使用人房分离);已自行整改加固9幢,0.6万平方米。总体来看,全区各属地板块城镇建筑初步排查进度已进行至80%左右,农村建筑初步排查已全部完成,已取得初步成果,目前正稳步推进中。
二是全面督促D类危房“人房分离”。对全区存量及新增共91幢(涉及994户,约9.28万平方米)已被检测鉴定为D类的危险房屋,各属地板块已全部立即停止使用,全部人房分离,腾空封房、张贴警示牌、拉好警戒线,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同时要求各板块、各单位对全区城镇老旧建筑特别是建造超过20年以上的老旧建筑的全面加强排查,对疑似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及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确定危险等级。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一)既有建筑隐患排查需更彻底。虽然全区既有建筑首轮初步排查已完成接近80%的进度,但根据督导调研,各板块排查工作开展是依照从易到难的步骤进行,即主要针对大量商品房、公共建筑、厂房等易排查建筑入手,对城镇大量小型老旧建筑、门面商铺、私房等较难排查的建筑还未大量开展,即剩下的20%才是真正的排查难点,也需要更专业性的排查,疑似危险房屋很可能大部分就存在于这20%之中。
(二)聘请专业机构排查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板块还未及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建造超过20年的老旧建筑进行重点排查工作,排查工作专业化、科学化方面还有待加强。
(三)装饰装修工程监管难点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面广量大,私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增加荷载,多次装修改造、改变房屋用途等现象较多,并且存在大量未报建项目,安全隐患难以有效掌控。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和举措
(一)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完成年度任务。根据《吴中区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各属地板块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完成首轮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根据《关于吴中区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资金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各属地政府进一步做好既有建筑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D类危房解危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三)突出齐抓共管,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职责落实。吴中区住建局近期将继续联合文体旅、民政、卫健委等部门,通过联合发文等形式,继续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建造超过20年且近5年内未进行过安全检测鉴定的人员密集场所老旧既有建筑,强制要求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确定房屋安全等级,确保房屋安全使用。特别是进一步扩大对老旧宾馆、民宿、老旧卫生院等建筑的排查及检测鉴定。
为深刻吸取望城区“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青山桥镇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山桥镇地处宁乡市西南边陲,多为山地丘陵,面积143平方公里,下辖8个村1个社区,人口5.3万人,1个中心集镇,3个村级小集镇,15423栋房屋。
二、前期部署
三、工作成效
自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敲门入户”行动,190名镇村网格干部包片负责,累计出动1450人次共排查房屋11115栋,完成系统录入3774栋,其中包括集镇168栋、学校周边14栋、三层以上66栋,用作经营216栋,未办理经营许可证5栋,未进行安全鉴定40栋。排查出改扩建59栋,周边扩建48栋。排查出安全隐患42处,已完成一般安全隐患整改30处、较大安全隐患整改11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1处,采取维修加固整改措施35处,重建工程整改措施4处、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志管理措施3处。
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自建房大多未办理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且较多农户建设杂屋用于储存和畜禽养殖,存在少批多建,违规多占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二)镇村网格干部入户开展隐患排查,专业性不强,隐患排查基本凭主观意识和经验判断,标准难以把握。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一)全面排查,分类汇总。5月25日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一户一档;5月30日前,分类汇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系统APP录入率100%。
(二)及时交办、应急处置。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交办到村(社区)和房屋所有人;6月10日前,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隐患的房屋,要求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并对C、D级危房出具处理意见,实施应急处置。
(三)动态清零、长效监查。8月15日前,完成所有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实现“动态清零”。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更新隐患排查台账,科学运用隐患排查系统APP,做到一户一档,一房一策,分类管理,全力确保房屋安全,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预防为主,认真研究分析养老机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牢牢把握安全管理的主动权。全市养老机构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养老机构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管理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二、方法步骤
(一)科学预判。市民政局根据全市养老机构特点,针对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季节特点,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管理的缺陷等,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安全、服务对象和职工人身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成《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附件1)。
(二)分级管控。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含市直属养老机构)应根据《杭州市养老机构安全风险管控表》定期开展自查,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应结合养老机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在每年的4月30日前和9月30日前各开展一次对所辖养老机构进行风险排查,建立安全风险亮灯制度,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红、橙、黄、蓝级(红色等级最高,依次递减),并将风险等级录入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
(四)市级抽查。市级民政部门将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对各养老机构风险隐患进行抽查,并对隐患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重预防工作。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由以事故为重点向以风险为重点的转变。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充分认识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方案,细化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推进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作为推进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督导、同检查、同通报,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排查和预判出的风险点必须严密监控,对发现的隐患必须限期消除,筑牢双重安全防线,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市直属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督查,全面分析、预想、排查、研判和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点,重点检查工作动员部署、隐患排查整治、风险摸排管控、制度(台账)建立、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探索运用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做好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亮灯评估。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养老机构要履行好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各地民政部门要落实对风险管控的监管责任,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风险等级,确保风险管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市政府指示精神,为切实加强全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镇政府确定近期在全镇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工作。
一、工作目标
二、检查范围
镇域内的各类房屋及附属设施,重点排查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建筑,以及市场、商场、商店、室内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房屋建筑。
三、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检查方式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xx〕31号)文件确定的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或行业内的房屋安全检查,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存在危险和危险点的房屋及时进行解危处理。房屋所在地各单位负责辖区内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房屋安全行为,组织开展安全普查和危险房屋抢险抢修等工作。
(二)检查内容
1、房屋主体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房屋的梁、板、柱、墙体等主体结构是否有明显开裂、变形和损伤现象,地基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等问题。
3、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是否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损坏或擅自拆除、停用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4月20日至6月5日)。各管区、村,各单位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属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自查,重点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填写《肥城市房屋安全自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以纸质和邮件的`形式以系统为单位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抽查验收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21日至8月21日)。自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所在地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履行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进行加固维修或拆除。对查处的危房,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应在排危工作完成前,在醒目位置挂出危房牌,注明房屋危险程度和部位、禁用或限用提示,拍照留存档案,并落实专人进行监控,防止继续使用危房。
(四)长效机制建设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各单位将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所查房屋安全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归档,作为建立危险房屋档案和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于10月5日前报镇房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结合当前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以对老年人极端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群体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的重要性,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层层压实责任,严守安全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力确保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二、整治内容
(一)房屋结构安全(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一栋不漏。重点排查整治:
1.无审批手续、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2.擅自加层夹层、分隔房间、开挖地下空间、改扩建,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
3.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养老服务机构的房屋,特别是厂房;
4.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屋;
5.石结构房屋;
6.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
(二)地质灾害安全(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积极协调配合我镇自然资源部门,于4月30日前完成地质灾害大排查。对照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核实确认养老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养老服务机构房前屋后的高陡边坡,进行进一步核实、排查,确认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对确认存在的地灾隐患,逐一落实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防范整改措施。
三、整治方法
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立即行动起来,坚持问题导向,边宣传、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切实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各工作片、各村、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家庭防火宣传提示,重点利用手机媒体开展对各类目标人群定向宣传、精准宣传、连续宣传。各工作片、各村要督促各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片、各村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同步发力、同步推进、同步落实。要于4月底前组织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养老服务机构要落实安全首责、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疫情期间要坚持在岗在位,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个老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机构安全有序运行。强化主管责任,所有隐患要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盯到底,确保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到位。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综合运用绩效考评、约谈、通报、督办等手段,切实防止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整改等问题,推动工作落细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月18日前报“福清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各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