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人才。
180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人才。
140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C类和D类人才;青岛市名师名校长;正高职称人员;企业特级技师。
120
博士;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来青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12万元及以上人员;“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90
硕士;中级职称人员;技师;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4万元-12万元人员。
75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来青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
65
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高级工。
55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备注
人才类别指标
专技类人才
正高职称
申请人同时符合多种条件的,按分值最高项评分,不累计记分。
副高职称
72
中级职称
60
学历类人才
博士/毕业学年在校博士
67
硕士/毕业学年在校硕士
57
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年在校全日制本科
50
全日制专科/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
技能类人才
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高级技师
64
技师
53
高级工
48
高级管理人才(以纳税额为准)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12万元及以上人员
70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8万元-12万元人员
近三年个人所得税(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年度平均纳税总额4万元-8万元人员
创业类人才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30人以上人员
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人员
人才
辅助性
社保缴纳
时长
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长,每月0.1分
最高
10分
人才加分指标
配偶情况
配偶在青工作的按照配偶的人才类别指标得分×5.55%计算
最高不超过5分
户籍情况
已在青岛市落户的
5
高层次人才加分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A类人才
80
多项不累计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B类人才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C类人才
40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的D类人才
20
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首席技师及“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10
其他加分
入选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人才计划并获得培养经费的人才(“金种子”人才计划除外)
入选青岛“未来之星”工程中“金种子”人才计划并获得培养经费的人才
不累计记分
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