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热点问答12366热点问答(第七十九期)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2.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自2009年l2月1日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七条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同时,同时废止。

3.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如何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税〔2010〕121号第二条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1)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根据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根据财税〔2009〕128号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6.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7.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应如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税〔2006〕56号规定,自2006年5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税〔2017〕29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由直接从集体经济组织承租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8.地下建筑用地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财税〔2009〕128号第四条规定,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对上述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9.以出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何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之间无偿使用的土地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税地字〔1989〕140号第一条规定,对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如公安、海关等单位使用铁路、民航等单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对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纳税单位应照章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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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祥顺课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建成后需要缴纳房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HTKHV930519S9C9.html
2.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I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09982.html
3.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房产税根据不同的房屋(如: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等)用途,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同的。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https://www.dongrv.com/jizhangbaoshui/18784.html
4.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B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C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gd.huatu.com/tiku/3701418.html
5.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多久1、纳税人新建、扩建、翻建的房屋,从建成验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未经验收使用的,从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对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https://m.66law.cn/v/wenda/648750.aspx
6.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7.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新建的房屋如何缴税,《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https://www.yjbys.com/chuangye/zhidao/banshuizhinan/64907.html
8.很多人还是不了解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不论是否取得房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IyNTEyOA==&mid=2649586121&idx=3&sn=713e20aaf56f8d727b59ccce06b46119&chksm=893b50baa2e6fb2a8294183b5391fce1a11b1fe3bdb4af1d6422a9e43dfc76b32842c295a6ce&scene=27
9.关于重庆房产税的那些事,看这一篇就够了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可以分月、分季或全年一次缴纳。 5、起征时间: (1)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3)纳税人购买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https://zhuanlan.zhihu.com/p/680622262
10.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第四条纳税人是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的。 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税款、代扣代缴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税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的回答,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https://m.jiwu.com/baike/29076.html
11.房产税缴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什么历史的车辄辗过,留下先辈的印记;时代的洪流向前,引领我们的未来!拼搏,拼搏,拼搏!我们将用不懈的坚持,用高昂的斗志,书写热血的青春!所以就跟老师来一起看看吧。房产税的缴纳税的义务时间分析如下:1、购置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4043.html
12.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从租纳税期限)本文解答了关于《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怎么确定房产税从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始计算,3、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产税从租纳税期限,5、房产税从租计征纳税时间,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http://www.designclub.com.cn/239728.html
13.房产税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企业销售自建的办公楼,办理什么手续后可以停止缴纳房产税? 答:这里分两种情况分析:第一种情况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办公楼,那么是从建成之次月起开始缴纳房产税。企业转让办公楼,并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后,由新产权人缴纳房产税。 第二种情况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这些商品房在出售前是企业的“可售商品”,https://www.gaodun.com/wenda/caishui/zh/106531.html
14.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56已加入 http://www.loupan.com/ask/549009.html
15.房土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2、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http://www.xinchen0351.com/h-nd-8320.html
16.每日一学: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确定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http://m.kuaijitoutiao.com/article/265587
17.租金收入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关于租金收入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菲菲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cooboys.com/zhzs/202306/1151221.html
18.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法律分析: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208056684336872045.html
19.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房产税。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