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税率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有房有车的人,才交财产税)

2.限于征税范围内的经营性房屋。(1农村,2非营业)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不同的计税依据。(作为财产收益两种方式)

二、房产税的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三、房产税的纳税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

6.从2001年1月1日起,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8.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9.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10.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11.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

12.为鼓励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房产税;

13.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

14.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1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16.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17.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应当依法征收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以外的尚在县邮政局内核算的房产,在单位财务帐中划分清楚的,从2001年1月1日起不再征收房产税;

18.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的生产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这里的“供热企业”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

19.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位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从原高校后勤管理部门剥离出来而成立的进行独立和选并有法人资格的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以及税率

房产的定义: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商品房是否获得持有环节的收益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相当于仓库里的库存商品),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的征税范围。

二、房产税的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受益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如企业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用于办公)

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计算的税款按照缴款上月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三、房产税的税率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

1.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THE END
1.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B. 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C.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D.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https://www.shuashuati.com/ti/a7e5f5fe2c67453dae722112f52204e1.html?fm=bdbdscd1474946c4f4aabd4509db761aa0da1
2.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或是用于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那么自房屋使用或交付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http://m.canet.com.cn/view-761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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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税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莲税观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先开票的为开票当日,未先开票的按照以下时点确认纳税义务时间。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14149343.html
5.以下关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A纳税人将原有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I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koolearn.com/shiti/tk-st-409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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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动产登记常识〖有问有答〗第五期税费专栏答:按照政策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zNDE4NTgzMA==&mid=2247497286&idx=1&sn=354f6079772fec8c1100c818bb3cc8f6&chksm=fbc417df103cc27686b14329d0b24ae5b471d4db8258a470b14f614b8c8c365f4e627259dee8&scene=27
8.关于重庆房产税的那些事,看这一篇就够了(2)《暂行办法》施行之后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按时间顺序进行减免,不可选择。 6、缴税时间、地点: (1)缴税时间为每年的10 月 1 日至12 月 31 日,逾期未缴纳,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纳税地点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3)房产税按年计征,不足一年按月计征。二手房过户次月开始计征,一手房取https://zhuanlan.zhihu.com/p/680622262
9.如何确定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答复内容:凡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产权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从取得租金收入当月起计征房产税。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存https://tax.rednet.cn/m/c/2016/02/02/3903256.htm
10.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C 、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自生产经营之月起计征房产税 D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扫码下载亿题库 精准题库快速提分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D】 选项A: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www.bkw.cn/tiku/LopXO.html
11.现行21个税费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全汇集本文汇集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关税、环保税、土地增值税、船舶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21个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0801/03/2244419_989086204.shtml
12.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支付购买价款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B: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C: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m.gd.huatu.com/tiku/3072732.html
13.房产税缴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什么房产税的缴纳税的义务时间分析如下: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https://www.niuacc.com/zxsscl/514043.html
14.房产税纳税时间如何确定专家导读 纳税人将原有的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https://mip.64365.com/zs/630021.aspx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七、关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如何征收房产税?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16.房土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3、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4、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5、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6、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www.xinchen0351.com/h-nd-8320.html
17.banshi.shenchuang.com/1571135.shtml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二、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https://banshi.shenchuang.com/1571135.shtml
18.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5、购置存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6、出租、出借房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https://www.dongrv.com/jizhangbaoshui/18784.html
19.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律师普法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https://www.110ask.com/tuwen/13198193247433691697.html
20.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到底是个啥子样会计审计第一门户综上,关于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人总结如下: 1.纳税人对外出租房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取租金的当月; 2.纳税人非出租房产的,新购置的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3.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https://shuo.news.esnai.com/article/202007/206156.shtml
21.房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什么不同?房产纳税义务可以分为生产经营或者是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等多种类型,不同类型的房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http://www.loupan.com/ask/691134.html
22.税法2重点知识记忆税法2重点知识记忆 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条件:1、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 2、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纳税义务人还包括: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其他组织2、两档照顾性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企业:18%;年应纳税所得https://www.51test.net/show/138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