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缴费→领证
收费标准:收费按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执行
所需材料(各1份):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变更登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5、测绘资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宗地图;
6、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转移登记
3、不动产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存量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
6、房屋交易信息告知单;
7、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宗地图);
8、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销登记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注销
5、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更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
5、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及宗地图);
6、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其他登记
5、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和宗地图);
房产交易
一、资金托管
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产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吴房处(2007)28号“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
收费标准:不收费
1、买卖双方的一类银行卡(储蓄卡或者存折);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4、买卖双方婚姻证明;
5、买卖双方户籍证明;
6、买受方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宅的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连续2年的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原件;
7、存量房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
8、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房产交易
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
收费标准:
1、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婚姻证明;
4、申请人户籍证明;
5、交易部门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
一、不动产登记费的征收(含不动产权属证书费)
承诺时限:即时即办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交费
收费标准:住宅类每件80元,非住宅类每件550元;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第七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6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受理单;
2、不动产登记收费告知单;
3、身份证原件。
结??算
一、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
办理程序:受理→核查→开具缴款书→缴款→开票办结
收费标准:房产项目:住宅50元/㎡,商业65元/㎡(如有人防协议,则扣除设防面积);工业项目:10元/㎡(外资企业免征,民资企业4万平方米以上部分免征);公共设施项目按容积率实收(如有人防协议,则扣除设防面积)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部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吴政发〔2002〕15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财综〔2003〕153号)
1、《吴江区盛泽镇工程项目办理基建手续政策性收费表》。
二、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收费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核算→开具缴款书→缴款→开票办结
收费标准:普通占道:0.2元/天·平方米;宣传占道:20元/天·平方米
收费依据:苏价涉〔1995〕160号、吴城发〔2003〕1号、吴政发〔1996〕44号等文件执行
1、《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临时占用许可申请表》。
三、道路开挖、绿化移伐赔偿款收费
收费标准:分项较多,按收费依据收费
收费依据:苏价涉〔1995〕160号、苏建计〔2006〕135号、吴城发〔2008〕25号等文件执行
1、《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申请表》。
出?入?境
一、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承诺时限:省内7个工作日,外省20日(函调不计入)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材料审核→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签发(外省户籍人员: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转申请人户籍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窗口发放证件
收费标准:首次120元/本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办理条件:本区户籍居民及在吴江居住工作的苏州其他区(或县级市)户籍居民。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除外
(一)省内人员: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收原件);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3、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父或母)一方陪同申请,需提交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的原件、以及陪同前来的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省外人员:
2、居民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父或母)一方陪同申请,需提交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的原件。
二、赴港澳通行证件及签注的许可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国函[1986]178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规范(试行)》、《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审批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程序:窗口受理材料→材料审核→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审批→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制证→窗口发放证件
收费标准:60元/证,签注15元/次
办理条件: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江苏户籍居民及持苏州市内有效居住证的外省市居民赴港澳。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除外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江苏省内除南京、无锡、苏州外的省内居民(含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及外省市(含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供苏州市内有效居住证原件,可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未提交的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4、符合《出入境证件照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父或母)一方陪同申请,需提交申请人户口本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监护关系公证书的原件、以及陪同前来的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许可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办理条件:申请人非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申请材料(各1份):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江苏省内除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和徐州外的省内居民(含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及外省市(含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办理需提供苏州市内有效居住证原件,可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未提交的只能办理团队旅游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