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应先转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时:
贷: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实现净损失时:
借:资产处置损益
2、出售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资产处置损益(借差)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涉及)
资产处置损益(贷差)
资产出售的程序比较复杂,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不同的投资主体,资产出售的程序也不尽相同。对于中外合资企业来说,资产出售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拟定出售方案
资产出售要由公司作出决议,即由公司的执行机关——董事会作出出售方案,然后由公司的权利机关——股东(大)会就资产出售方案作出决议。这是资产出售的法定程序。
2、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
3、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资产出售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法。商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是双方确定出售价格的重要依据。
4、发布信息,初步确定收购方
出售方案确定后,出售方应发布信息法。商这一步骤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出售方可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协商的方式与拟收购方进行初步协商,实践中,通过直接协商确定收购方的做法更为普遍。在这一步骤,出售方应注意对拟收购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审查。
5、确定收购方,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合同内容确定后,出售方与收购方即可签署协议。
6、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资产出售协议履行后,将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税务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出售方如终止经营的,还需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会计师费用按照拟出售资产价值和工作难易程度确定,律师费用也按照同样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需提醒的是,相同质量的服务有时收取的费用会相差很多)。其他费用按照实际支出或政府确定的标准收取。
资产出售的方式选择
资产出售时,主要考虑的问题无疑是出让价格的高低,因此一定要注意出售方式。实践中,多数公司选择打包出售、分拆出售以及整合后出售等方式,出售价格往往相差很远。
一般来说,在资产出售后,收购方取得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资产的所有权,通常用这些资产继续原营业;出售方取得收购方支付的对价而丧失所出售资产的所有权。但实践中更多的情况是,资产出售方因资产出售而停止了原有经营,进而进行清算并最终导致法人地位的终结。
资产出售的标的是卖方公司的资产,而不是卖方公司本身或卖方公司的股份。出售的资产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特定性
卖方出售的资产应是卖方公司所有的资产,同时该资产的性质应是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如机器设备、厂房、土地使用权以及专利技术、商标等,货币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在内。
2、整体性
资产出售中出售的必须是公司的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该资产应具有整体性。这一特点使目的在于转移控制权的资产出售与一般的资产转让区别开来。
对于“实质全部”的解释,不仅要有数量上的要求,同时也有质量上的要求。不论是所售资产因其数量大而对公司运作至关重要,还是所售资产因其重要而对公司的经营影响巨大,都将构成“实质全部”的标准。
3、非常规性
资产出售中的资产必须是在非常规业务过程中出售的。公司如在正常业务中出售其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并不会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特别重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的资产转让即不构成资产出售。例如,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其开发的房地产全部售出,虽然构成全部或实质全部的特征,但这是在正常业务中售出的,这种情况下的出售就不是此处所说的资产出售,不属于需由法律加以特别规范的资产出售。
资产出售这一概念与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买卖、转让等概念在形式上有很大的相似性,但从内容来看则完全不同。为更准确理解这一概念,下面将资产出售和转让资产做一比较:
1、目的不同
转让资产是以获取某项具体资产使用价值为目的的普通商品交易行为;资产出售的目的则在于移交卖方公司的营业,退出现有经营领域。
2、客体不同
转让资产在标的的数量上没有严格的限制,转让的多寡完全取决于转让双方的合意;资产出售则要求收购方必需购买出售方全部或实质全部的资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接管卖方公司营业的目的。
3、阶段不同
转让资产存在于公司运营的全过程,转让资产后,公司的法人资格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也继续从事原有的经营活动;资产出售则存在于公司经营期限届满或自行决定提前终止经营的阶段,资产出售后,公司将不再从事原有经营活动,甚至可能进行清算并最终注销原有公司。
4、行为性质与法律依据不同
转让资产只是一般的买卖行为,适用的法律是民法;资产出售是资产重组的方式,它不仅适用民法,同时也应适用国家有关资产收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如需结束现有业务,通常情况下有三种选择:清算、资产出售和股权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