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投资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出资方)乙方:__________(实际操作者)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更好地在股票市场创造利润和控制风险,经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2、作为对甲方出资的保证,乙方同意,出资_____万元整(¥_______元),作为合作风险保证金,与甲方的资金一并存入甲方开立的合作投资的股票账户,甲方出具收据。

第二条、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第四条、合作分工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股市交易账号及密码,由乙方实际操作该账号上的股票买卖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交易密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合作期间,由乙方自主决定购买股票品种、数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不得进行权证、ST、创业板或新股当日买卖交易。若乙方从事权证、ST、创业板或新股当日的交易,甲方有权立即强制执行交割、平仓,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收益分配

合作期满后,该资金账号内的资金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前去银行办理,甲方可取得原始______万元整(¥______元),乙方可取得除甲方原始资本_____万元整(¥_____元)外本资金账号内多余部分收益。

第六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商业秘密,不能擅自将资金账号、乙方实际操作情况的信息以及乙方的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其他第三人。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账户中提取资金,挪作他用,甲方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不得强制交割账户上的股票。若出现上述甲方有权强制交割的情况时,甲方在平仓后,若股票市值有上升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赔偿。

2、甲方擅自干涉乙方实际操作股票,对账户上的股票随意买进卖出,甲方构成违约,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期间,除本协议约定情况之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在上述股市交易账号上擅自提取、转账任何资金款项。否则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补充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署: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方")

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__

(1),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2),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3),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补充协议签署之日:_______________

1.甲方、乙方、丙方各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签署了《关于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2.为保障甲方投资乙方后的合法权益,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投资协议书》未尽事宜,签订如本补充协议。

3.除另有说明外,本补充协议所用简称、定义与《投资协议书》所使用简称、定义相一致。

第1条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及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1.1业绩承诺

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如下经营指标:_______________

(1);

(2);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目标公司完成下轮融资,且整体估值不得低于亿元人民币;

如果实际业绩承诺未能全部完成,则丙方应按本补充协议第1.2条规定的标准向甲方进行补偿。

1.2补偿措施

1.3创始人股权锁定期

各创始人丙方(1)、丙方(2)的股权将于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日后4年内进行锁定,并于锁定期内按年等额分期解锁,即每年末可解锁其各自所持有公司股权的25%的股权,未解锁股权不得对外转让。如任一方在锁定期内从目标公司离职,则其未解锁股权应以1元价格按照其他股东登记持股情况按比例转让给其他股东。

第2条甲方的特别权利

2.1优先分红权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和目标公司不得对任何股东进行股息、红利分配。

(2)根据本补充协议约定,丙方及目标公司触发回购义务但尚未履行时,目标公司应进行分红,且应优先向甲方进行分红直至甲方获得相当于投资额每年复利【12】%的内部收益回报率的分红金额;如有余额再根据全体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2.2新股优先认购权

2.3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转让股权时,同等条件下,甲方拥有较其他股东第一顺位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决定受让股权部分以外部分,其他股东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

2.4领售权

在本轮融资交割结束_________年后,且在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低于亿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如甲方提议将目标公司在资本市场整体出售,丙方应予以同意。如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出售,那么该等股东应该以不低于第三方的价格和条款购买甲方股权。

2.5随同出售权

2.6优先清算权

(1)目标公司在合格的IPO之前发生清算事件的,在目标公司依法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目标公司债务后,甲方有权优先于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取得相当于其投资款120%的金额,以及持股比例对应的未分配利润(简称"清算优先额")。

(2)在清算优先额得到足额支付之后,任何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的目标公司资金和资产将按持股比例在所有股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若目标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全额支付甲方的清算优先额,则应以目标公司的所有可分配资产偿付甲方。

(3)如果甲方依据前述条款所享有的清算优先权因为法律的限制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得到保障,则丙方同意以无偿赠与其所应享有的目标公司清算财产、向甲方无偿提供现金/股权补偿,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尽力实现甲方在本补充协议中享有的清算优先权。

(4)为了本补充协议的目的,除法律规定的法定清算事由外,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反确认,否则以下事由应视为目标公司的"清算事件":_______________

1)出售、转让目标公司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处置;

2)将目标公司的知识产权全部或实质上排他地且不可撤销地授予任何第三方;

3)导致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任何形式的交易。

2.7反稀释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目标公司再融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指每股或每元注册资本价格)低于甲方对目标公司的投资成本,则丙方应以现金(或无偿转让股权)方式补偿甲方,使甲方投资成本不高于目标公司再融资价格或股权转让价格。

2.8优先投资权

如目标公司发展不及预期,丙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再次创业时,则甲方:_______________

(1)享有优先投资权,且丙方(1)或丙方(2)给予甲方的投资额度应不低于20%。

(2)本次向目标公司进行增资的现金金额应根据届时丙方(1)或丙方(2)再次创业项目的估值计算,换算成甲方应无偿享有的该项目股权比例。前述约定,由各方采取合法合规路径实现。

如丙方(1)或丙方(2)再次创业项目仍未实现甲方合理退出,则其后续创业项目应遵守本协议第2.8条约定。

2.9优先出售权

目标公司后续融资时,如甲方同意出售所持目标公司股权的部分或全部,丙方应要求后续投资人同意以购买甲方所同意出售股权的方式进入目标公司。

2.股权转让豁免权

2.11同等待遇

2.12回购权

(1)在发生本条第(2)项所述的回购触发事件时,根据甲方的要求,甲方应当有权(但非义务)要求丙方按照回购价格(定义见下文)购买甲方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权")。

(4)各方同意,对于任何按照本协议第2.1条规定确定的股权转让和回购,各方应按照中国法律的规定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予以实现,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必要的股东会决议,并促使其委派或推荐的董事投票支持该项交易。如果因法律规定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第2.1条约定的回购条款无法执行,各方应各尽最大努力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手段以达到相同效果。

2.13犹豫期

各方同意,各方签订的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各方同意设立一个犹豫期,犹豫期的期限以投资协议所约定的第一笔增资款支付日期为届满期,在该犹豫期届满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增资款支付义务;丙方(1)亦有权在该犹豫期届满前单方面解除投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且不履行股权出让及工商变更义务。但各方在行使该单方协议解除权时应以明确的方式及时通知协议各方。

2.14股东会

(1)股东会为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_______________

1)审议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6)修改公司章程;

7)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单笔经营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以上的事项;

8)任何担保、抵押或设定其他负担;

9)任何对外投资(包括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1)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管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50万元的关联交易;

12)公司章程约定的其它事项。

(2)股东会决议事项,须经包括甲方在内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作出有效决议。

(3)代表十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15董事会

(2)除另有约定外,下列重大事项应经目标公司包括甲方提名董事在内的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_______________

1)批准、修改公司的年度计划和预算;

2)公司年度奖金提取和分配计划;

3)公司业务方向发生重大变化,或开拓新的业务方向;

4)任命公司总经理及决定其薪酬,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决定主要经营团队成员的报酬事项;

5)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金额或单笔经营支出在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以下的事项;

6)审议公司任何对外借款或贷款;

7)与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发生的一年累计超过万元并低于50万元的关联交易;

8)聘请或更换公司的审计师,变更公司会计政策、资金政策;

9)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约定的其它事项。

2.16知情权

1)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送交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2)每季度结束30天内送交该季度未经审计的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3)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45天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年度合并预算;

4)甲方要求的主要运营数据。

(2)甲方如有任何信息上的疑问,可在给与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财务的原始单据,了解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财务运营状况。目标公司应就重大事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造成潜在义务的事项及时通知甲方。

(3)聘任或更换为目标公司及其下属机构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甲方认可。

第3条乙方、丙方陈述与保证

3.1真实信息及披露

丙方、目标公司向甲方提供或披露的全部信息、资料、保证或承诺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完整的、无遗漏的、真实的、准确的、可靠的和没有误导性的。

3.2目标公司的股权所有权

(1)丙方为本补充协议签署日目标公司的全部公司股东,丙方与目标公司先前股东之间、丙方各方之间就目标公司之前的股权转让、增资等事宜不存在任何未决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并均已遵守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中国法律;

(2)丙方对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有权签署本补充协议并同意目标公司增资事项;

(4)丙方特别承诺,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根据股东会决议,尽快将所持目标公司的_________%的股权,设为期权池,该部分股权仍暂由丙方代持。

3.3遵守法律

(1)不违反法律

(2)许可

(3)税务合规

1)所有要求提交的有关目标公司税收的纳税证明和报告均已按时提交;2)所有要求在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上显示的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税收均已按时支付;3)所有该等纳税证明和报告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及4)任何税务部门均未正式或非正式地提议就该等纳税证明作出不利于目标公司的调整,且不存在进行任何该等不利调整的依据;5)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潜在的对目标公司提起的有关评定或收取税收的诉讼或程序。

3.4资产状况

(1)截至评估基准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目中记载的资产,均为目标公司依法或依合法有效合约约定拥有所有权、直接支配权或其他排他权利的资产,上述资产之上均不存在任何产权负担或第三方权利。

(2)对于正在使用的资产,目标公司拥有所有权或合法的权利,有权在其现有业务和/或拟经营业务的经营中使用,并足以凭借上述资产支持其正常业务的运转。

(3)目标公司已经向甲方提供有关目标公司租赁的全部资产的真实和完整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租约复印件,目标公司遵守所有该等租约。

(4)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抵押、质押。

3.5知识产权

(1)目标公司合法拥有其目前及未来从事生产经营所需的知识产权的全部权利(详见附件一)。对于上述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没有授予也没有义务授予任何的许可、分许可或转让权;

(2)目标公司未曾从事任何行为或怠于从事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申请费、审查费、发证费、注册后续费用及维持费、年费、复审费、使用费、转让对价及类似费用),经合理判断没有可能造成对其合法拥有、使用的知识产权有被放弃、取消、注销、丧失、失效、终止或不可执行的情形;

(3)目标公司已根据一般惯例、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其在知识产权上的权利,并始终保持所有商业秘密的信息的机密性;

(4)任何由第三方许可人向目标公司作出的使用许可,均已履行有关核准、备案手续,是完全有效的,并且目标公司均未构成任何该等许可项下的违约,而且第三方许可人均未曾对任何该等许可行使终止权;

(5)截至目前,1)不存在任何第三方针对目标公司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未经许可的使用或侵害索赔,或就目标公司自有的或被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的效力提出质疑的未决法律程序,并且2)目标公司未接获任何质疑其(全部或部分)拥有的知识产权合法性的通知或主张。3)目标公司对自有知识产权享有的专有权利是合法有效和可强制执行的。4)目标公司自有的或取得许可的知识产权没有受制于未履行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决定。

3.6财务制度完备

(1)目标公司已建立符合中国会计准则要求之完善财务、会计制度,置备完善之账簿。

(2)目标公司提交甲方的财务报表(包括在每一情况下的附注)在所示期间均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并且,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日前所发生的历次税后利润的提取和分配均符合中国法律之要求。

3.7经营

至本补充协议签署日前,目标公司不存在下述情况:_______________

(1)对目标公司使用的资产或经营成果、前景或目标公司目前从事的主营业务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损坏、破坏或损失;

(2)目标公司放弃有价值的权利或应向目标公司偿还的重要债务;

(3)目标公司存在可能对目标公司目前从事主营业务的能力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实或情形。

3.8雇员

(1)目标公司没有受到罢工、停工或其他重大劳资纠纷的威胁;目标公司已遵守所有关于劳动雇用、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报酬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

(2)除法律要求以外,目标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补偿协议或股权激励机制、离职费支付、利润分成计划、退休协议等其他类似补偿安排;

(3)除在本补充协议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披露的以外,就雇员个人和目标公司各自应向有关政府机关缴纳的按有关政府机关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出来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欠缴或未足额缴纳的行为;

(4)根据目标公司和丙方所知,目标公司的高级职员、主要员工均未意图终止受聘于目标公司,而且目标公司现时也未意图终止聘用上述雇员。

3.9无诉讼

(1)目标公司没有参与任何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目标公司的任何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均没有参与任何已对或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也不是上述诉讼、仲裁或任何政府调查的当事人。

(2)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决的、或就目标公司所知,可能对目标公司提起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不存在任何未决的、可能的、可预见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股权持有人或任何董事、高级雇员或代理人且可能对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3.无资不抵债

丙方没有作出任何结束目标公司营业的命令,或就此通过决议,或为目标公司委任临时的财产清算人,或为结束目标公司营业提交申请或召开会议。没有为目标公司或其所有或任何资产委任破产管理人。目标公司不存在资不抵债或无法支付其到期债务的情况。

3.11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之前发生的未付员工社会保险费用(包括住房公积金)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2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发生的、未向甲方披露的任何性质的负债、未付税款和政府规费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清偿或给付责任,全部由丙方承担,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因前述事项而遭受的损失、支出的费用,丙方应给予目标公司足额补偿。

3.13上述陈述、保证如实质上(不论有无过错)不真实或有重大遗漏而令目标公司或甲方受到损失,丙方应向目标公司及甲方作出充分的赔偿,赔偿金额应不低于甲方增资总额的20%,丙方(1)和丙方(2)之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14《投资协议书》及本补充协议中任何涉及甲方权利实现,目标公司及丙方承诺、陈述与保证、义务履行、违约责任等事项,均由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承诺

4.1对外股权投资披露

4.2合理使用本次增资款

丙方承诺,甲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资金应用于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并得到最大化效率使用。丙方承诺,将根据本补充协议附件三所列示计划使用本次增资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3丙方承诺,丙方将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实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甲方及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在与甲方或目标公司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任何经营实体中任职或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也不会以非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名义为甲方及目标公司的原有客户提供与甲方或目标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并将会避免任何其它同业竞争行为。

4.4丙方承诺,将避免一切非法占用甲方及目标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甲方及目标公司向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目标公司的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则保证按照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行,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甲方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5丙方(1)及丙方(2)作为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少五年内继续在目标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从目标公司离职,并尽可能为目标公司创造最佳业绩;且未经甲方同意,丙方(1)及丙方(2)不得在其他任何公司兼职。

4.6丙方及目标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1)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2)目标公司不得以增资或其他形式引入其它投资者,(3)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得进行质押或设置任何其它权利负担。

第5条其他

5.1本补充协议为《投资协议书》的补充,与《投资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保密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协议的效力及修改、变更和终止等,适用《投资协议书》之约定。

第6条附则

6.1本补充协议一式份,乙方留存一份,其他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如果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决或裁定为无效,则该条款应当视为与本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分割,该条款的无效并不影响本补充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和可强制性执行,各方应尽力达成新的条款,使其尽可能接近协议各方订立原条款时的意思表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之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丙方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丙方(1):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2):_______________(签字)

丙方(3):_______________(签字)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1.1公司暂定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确定的名称为准。

1.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组建的税费

2.1因履行本协议及公司筹建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公司设立费用。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3.1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

4.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4.2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3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承担义务。

第五条股东出资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1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6.1.1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6.1.2当股东违约或造成损失时,守约方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6.1.3根据法律、公司章程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股东和股东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6.2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6.2.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公司设立活动,任何股东不得以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6.2.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2.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股东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6.2.4公司非因股东违约所造成的不能设立情况发生,筹办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

6.2.5及时提供为办理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公司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第七条承诺和保证

7.2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应向对方详细提供各自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7.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对公司的设立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对方股东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各股东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协议规定的目的无法实现,守约股东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8.2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出现双方违约,根据各方过错,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发生争议时,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0.1本协议由协议双方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0.2.1任何一方违约,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使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本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

10.2.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0.2.3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或解除的情形出现。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1.1对于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协议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1.3协议修改及补充协议的生效方式同本协议。

11.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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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与出售报告书(草案在本次交易中,江西水泥是本次资产购买方南方万年青的控股股东,也是部分资产的出售方。 二、南方万年青概况 南方万年青是本次交易中资产购买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中,南方万年青收购国兴集团持有的兴国水泥、东方红水泥、旋窑水泥各80%股权、彭生任持有的万年丰水泥70%的股权和华瑞建材持有的瑞金万年青20.33https://www.p5w.net/today/200803/t1563987.htm
5.重大资产重组的界定及基本流程③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但中国证监会发现存在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的,可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以下https://www.douban.com/note/721799930/
6.财务探秘系列一起学习《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1)可立即出售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 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例题1】企业G在X市区繁华地段拥有一栋办公大楼,企业的主要业务部门均在该大楼内办公。由于发展战略发生改变,企业G计划整体搬https://vip.kingdee.com/article/332907895077513728
7.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购买出售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近来,一些上市公司及其独立财务顾问等证券服务机构多次向我会咨询关于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https://www.hlzq.com/main/a/20141126/13034429.shtml
8.云南中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资产评估,昆明房此次吸收合并的同时,通过资产出售及现金购买注入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资产,有利于减少龙源电力与国家能源集团之间新能源业务的潜在的业务重合,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促进上市公司健康良性发展,并促进新能源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张,释放规模效应,促进高质量发展,孕育“碳中和”成长赛道龙头,建设国际一流新能源上市公司。http://www.ynzlpg.com/show.asp?id=494
9.初级会计——第一章资产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人账金额。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人投资收益。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http://bang.api.duia.com/duibaApp/appViewTopic?topicId=3480
10.脑洞大开的提问之对外投资和购买资产的区别好吧,原话是能不能出一个如何区分收购资产和对外投资的说明。为什么收购股权有的小伙伴按收购资产披露的,有的小伙伴按对外投资披露的。 如果从《股票上市规则》来看,购买资产和对外投资应该是两个不一样的行为(很简单,因为是分开说的啊,不信请看下图)。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1/0118/12/73427713_957584927.shtml
11.世纪游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签署日期: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海通证券接受世纪游轮的委托,担任世纪游轮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并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5121400002763_42.shtml
12.一次卖掉贡献超六成营收的资产,三峡旅游“断臂”式出售遭问询近期,三峡旅游披露重大资产出售草案:公司拟1.84亿元出售资产,通过剥离资金密集型的乘用车经销及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业务,进一步聚焦旅游综合服务主业。 不过,根据2022年报显示,汽车经销及维修业务是三峡旅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公司提供了重要的收入来源。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2022年、2023年1—7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38亿元https://m.chinatimes.net.cn/article2019/132078.html
13.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 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拟置入资产/置入资产 指 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置出资产/置出资产 指 友利控股扣除 7,639.48 万元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友利控股本次交易的对方,包括资产出售交易对方、资产置交易对方 指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资产https://q.stock.sohu.com/cn,gg,000584,2000548820.shtml
14.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对于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如涉及挂牌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完毕”以挂牌公司披露新增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为准;如不涉及挂牌公司发行股份,“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完成过户为准。 对于出售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过户完毕且交易对价支付完毕为准。 https://www.neeq.cc/class_c2/200015224.html
15.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发生亏损会计分录怎么做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发生亏损的账务处理 初始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确认未发放的股利单独确认,费用应该列入损益类科目。 1、购买日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 2、报表日,公允价值确认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https://www.kaoyaya.com/info/shicao/155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