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大开眼界!”湖北武汉,男子与妻子为了给儿子买学区房,俩人办理假离婚,男子名下2套价值800万的房子过户给妻子。万万没有想到,儿子顺利入学后,男子找妻子复婚,妻子反悔却说儿子不是他亲生的,法院判了。
真是案例回顾:
湖北武汉,李辉(化名)做销售行业,期间认识同是做销售的妻子刘颖(化名),俩人因工作原因,常年在各地奔波,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日子。
自儿子出生后,夫妻俩人俩人的日子才安定下来,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不久后,李辉父母先后因病去世,又留给他一套房产。
两套房子虽都在市区,但都不是学区房。现在的父母为了孩子上学,费尽心机买学区房,李辉和刘颖也不例外。
从儿子上幼儿园起,俩人就发愁儿子上学的问题,但俩人都没有购房资格,可把俩人急坏了。
刘颖从别处得知,很多父母为了得到学区房购买资格,夫妻二人办理了假离婚,待房子落定后再复婚。
刘颖把这个想法告诉李辉,起初李辉是有些不同意的,觉得有风险,耐不住现实只好同意了。
办理离婚后,李辉把名下2套价值800万的房子过户到妻子名下,又办理了赠予手续。
学区房不是说想买就能买的,很多还需要购房资格,为了买到房子,李辉又花钱找人才算有了购房资格。
这么一折腾,俩人还算顺利有了购房资格,又如愿买了学区房,李辉才算松了一口气。
儿子顺利入学后,李辉主动提出俩人复婚,不料,妻子却一口回绝了。
李辉问原因,刘颖却说:“儿子不是你亲生的。”
李辉以为妻子开玩笑,就偷偷拿着儿子的头发做鉴定,结果给他当头一棒,儿子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
李辉越想越气,自己辛苦赚钱养家,结果儿子不是自己的,房子还都在妻子名下,到头来自己落得人才两空,一怒之下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两套房产和抚养费,法院会如何判呢?
以案释法:
在本案中,李辉和刘颖为了购买学区房而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将房产过户给了王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李先生想要撤销赠与,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合法权益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的规定,如果一方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提供了必要证据,而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法院如何判的呢:
经法院审理撤销房产赠与合同,刘颖将两套房产变更到李辉名下;此外,刘颖需支付李辉12万元抚养费,并赔偿李辉2万元精神损失费。
启发:
真是替李辉捏把汗呀,养了这么多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结果还差点丢了手下的两套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