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已还了两个月的房贷,但这套房至今仍在别人名下,郑州市民孙先生(应受访者要求隐去其具体姓名,下同)因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而烦得不行,更让他沮丧的是,此前为了防止风险,在购买这套房时,他还专门在房管部门进行了查询,在得到“没问题,这就是正常商品房”的答复后,却依旧在交易中遭遇了卡壳。
遭遇丨经适房已是正常商品房却无法过户
探因丨曾经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文件已过期
为了弄清楚交易为何卡壳?大河报记者首先来到了交易出现“卡壳”环节的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位于房管局西区办事大厅的工作窗口。
在采访中孙先生表示,不管曾经的房东是否缴纳过土地出让金,为了买到这套心仪的房子,他都愿意缴纳这笔款项。但即便如此,这条路目前也是走不通的。
调查丨正常商品房房本背后的“坑”
一套拥有着正常商品房房本的房子却在交易时遇到了这样“隐形的坑”,这让孙先生很是想不通,而随着采访的深入,一个更为隐蔽的“坑”又让孙先生感到意外。
对于孙现身这种情况,“有人可能在前期曾缴纳过土地收益金,现在后续房东如果又缴了土地出让金,一旦他们找到了原始单据来要求退费,会很麻烦。”上述工作人员说,因为曾经数据档案的不完备,让如今负责这块工作的人也倍感为难,“我也很想替他们解决问题,但收钱我没依据,不收,事儿办不成。”他说。
难题丨正常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未解决特殊情况更不好办
有业内人士指出,孙先生、刘女士的遭遇,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时代来临前,房、地长期处于“分散登记”状态所造成的结果。“曾经经适房转商品房的审批、土地收益金的收取都由房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于补缴土地价款的情况,国土部门并不掌握,这也造成了这些房子目前仍会显示为划拨用地的结果。”
对于这种说法,记者在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基于类似问题给市房管局信访处的一份“关于经适房补差问题的回复”中也看到了类似的说法:“在2011年10月郑州市颁布关于经济适用房具体补差政策,即“郑政[2011]91号文件”之前,经适房只要购买满五年均可上市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财政部门会依据房改房政策标准收取‘土地收益金’,交易后,即可办理新的商品房产权证,但其土地性质却仍然为划拨。”而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这封回函也表示,建议由市政府召集包括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进行联合商议。
“正常‘补差’的还没解决,特殊情况更不好办。”有业内人士指出,孙先生、刘女士的问题要想解决,首先要取决于郑州经适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工作的恢复。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再次与孙先生进行了联系,他表示,就在12月25日,自己还曾前往郑州市房管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此事,但仍未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与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