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有土地证的情况下,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包括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和颁发证书等步骤。
一、房屋转让
如果房屋需要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起转移,需要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照片和原土地使用证。
二、房屋继承和赠与
如果房屋需要继承或赠与,需要提交房屋照片、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以及街道证明。
三、新建房屋土地登记
如果是新建房屋,需要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的建房批件。
四、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
如果土地证书遗失或损毁,土地权利人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并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将注销原土地证书并补发新证书。
五、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
六、委托代办
如果需要委托代办,除了提交上述所需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土地使用证办理的工作流程包括收件、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市局审批和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
3、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提供地籍调查表原件和其他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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