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荆门市住建局、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10条意见精神及省工作要求,在7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
近年来,一些房产中介领域的乱象严重扰乱了市场。例如,“黑中介”发布虚假房源、“一房多卖”,或既收佣金,又赚“差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违规收集并滥用消费者个人信息……针对这些乱象以及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从业主体管理、明确经纪服务内容、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严禁操纵经纪服务收费、规范签订交易合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10条意见。
按照省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求,我市将在7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经纪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并在经纪机构门店张贴机构备案信息或公布机构备案二维码信息供消费者查询。要求从业人员在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时,必须佩戴市(县、区)统一格式的实名工作牌、信息卡等,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一般从业人员等执业资格进行区分。
同时,全市住建(房产)部门将结合实际制定本城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示范文本,并在房地产经纪机构醒目场所和房地产经纪管理服务平台上予以公示,供消费者选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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