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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行为将被重点检查
对于中介公司及从业人员的不规范行为,该《通知》明确将加强监管,重点检查以下八项行为:
(2)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3)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5)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7)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
(8)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出租房源也要网签了
每套房源都要有“状况说明书”
根据《通知》内容,中介公司无论是发布出售或是出租房源,在发布之前都应当向南京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核验通道为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的监管平台。
中介公司申请房源核验通过,取得房源唯一二维码后,可通过监管平台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应当与房源核验二维码关联,确保真实房源、真实委托。
出租房源人均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南京市房管部门还出台了出租与出售房源网上核验发布的两份细则,内容具体到产权信息如何填写、同一套房源发布次数、房源图片大小及格式等细节,被不少中介人士称为“操作性极强”。
在关于出租房源的发布要求中,规定中介公司应避免发布非家庭关系共同居住于同一间房内的房源,以及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人为分割出租的房源,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单间居住人数超过2名成年人的房源也在禁止发布之列。
对于房源图片的要求,细化到图片大小需200KB以上,图片需采用JPG、JPEG、PNG格式,建议站在房间一角,呈45度角拍摄全景等。此外,对于分租和整租的房源也有各自的图片拍摄规范。
在房源发布的违禁用语上,明确要求中介公司避免发布带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NO1、Top1)”“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至尊”“顶级”“世界级”“首个”“首选”“最”“绝对”“首家”等夸张类词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