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说得是非常有道理的,为什么呢?中国是世界上*一个没有中断历史的国家,5000年历史,一直延续。
说明古人乃至今人,从整个系统来看,非常睿智,既不封闭僵化,又能坚持自己的优良传统,所以说*有理由自信。
我们从古代、清末、民国时代的地产交易就能看到中国人兼容并包,含蓄务实的传统,
“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梦想,从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熊火帮为低价收购商铺,改建商业街为使节驿馆,然后引发出一系列的血案,就能看出,“屋”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梦想;特别是超级大城市的“屋”,那是*梦想。
铭文释文如下:
唯正月初吉癸巳,王在成周。格伯取良马乘于倗生,厥贮三十田,则析。格伯履,殹妊厥从格伯甸殷,厥幼:零谷杜木,原谷桑涉东门。厥书史戠武立盥成。铸保簋,用典格伯田。其万年子子孙孙永保用。
铭文大意:
在正月*个吉日癸巳这一天,周王在国都成周。格伯从倗生那里接受了四匹好马,讲定交换的价值是三十田,双方剖木为凭证。格伯踏勘田界,殹妊和佤两个官员随格伯查看且快步丈量原属格伯的田地:
通过铭文,我们可以得知,西周的土地转让程序大体如下:
(一)由于某种原因,甲方同意给付乙方一定数量的土地,并且书写了卷契
倗生簋中格伯作为甲方自倗生处取得骏马四匹(当时马是主要高速交通工具,比较值钱),倗生作为乙方要求补偿三十田,双方就书卷剖析,各执其一(类似于现在的合同一式两份)。
(二)乙方将自己取得甲方土地的情况告知官方或有见证人做见证,以便土地转让事宜得到确认
倗生簋中书史戠武既是史官,也是此次交易的见证人。
(三)有关人员到场付田给乙方(受田方)。田界不清楚的要重新勘定田界,树立封土
格伯踏勘田界,殹妊和佤两个官员随格伯查看且快步丈量原属格伯的田地:在零谷用杜木做封,在和谷用桑树做封,然后入东门。
(四)史官建立文书档案
书记官吏戠武建立了文书档案,规定了界域。所以,此次交易已经被史官记录在案。类似于目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去过户,政府的系统里面有登记
(五)受田方将契约内容铸造在青铜器上
倗生铸这件宝簋,用来作为占有格伯田产的法律凭证。说明这个交易是大宗交易,受让方认真对待,居然做了四个簋(gui),我猜想倗生有四个儿子,一个儿子拿一个簋,万一卖家不认,想要毁灭证据,抢回田地,难度很大。
说完了西周,我们来看看秦、唐、明、清的地契及交易情况。
02秦始皇在公元前216年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大规模清查户籍,地籍,这是中华大地*次明确提出土地必须依法登记的法律实践。隋唐时期,实行了全国统一的分级土地登记制度[iii]。
所谓地券,是指全日本地区,统一换发中央政府印制,统一格式的“房产证”。从此,日本的房产交易和持有环节,政府的权重就变得很大,交易成本上升。
再到2019年10月,日本即将把消费税由8%提高到10%(房产交易里也有消费税),这是要在日本全境降低交易,减少财富的节奏。日本政府的高管,肯定有很多懂拉弗尔曲线的,但顶不住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的冲动。)
03明代朱元璋来了个更高级别的玩法,具有里程碑意义,洪武元年(1368年),创立鱼鳞图册制,鱼鳞图册分为地籍图和土地登记册,有总图和分图,为土地产权(买卖、分割)服务,鱼鳞分图相当于现今的房产证里面的宗地图,以业主的独立地块为单元绘制。
官员对地块统一编号,标明行政区名称及业主姓名、土地坐落、面积、四至等,图上还设“分庄”栏,用来记载土地买卖、分割事项。鱼鳞总图相当于现在的地籍图,将里、都、乡、县、州管辖内的田地绘制在一起,包括辖区内水、陆、山川、桥梁、道路及地块(分图)等,依序排列,所构成的图案形似鱼鳞,故称“鱼鳞图册”。
04如下是清代嘉庆二十五年的红契地契,文字清晰,骑缝章亦很清晰。属于郝家内部人买卖,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了。
1)土地买卖大都按照乡规民约进行,亲房、族人、亲戚有着优先购买权。卖主卖地时首先需要遍问叔伯弟侄等有优先购买权的亲房。如果亲房不买,再由亲房遍问本家族人。本家族人不买,在遍问姻戚、承典、承租人、地邻。
请注意,这里有个承典人,什么意思呢?承典人指财产典、押的承受人。通常在典当行的场景里(现在上海北京还有不少的典当行),这是古代信贷的主要表达形式。如果某个愣头青,就是不遵守这种乡规名俗,很可能在家族中引起争端。
*后,问遍了该问的人还是找不到买主,买家就会找中人牵线搭桥。中人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房产中介,除了帮助联系买主,还需在买卖双方立下契约的时候作诚信见证人,并在契约上签名画押。嗯,现在的网签合同上,中介公司也是要盖章的。
2)地契交易的方式有“绝卖契”和“活卖契”,活卖契以典当契*为常用。
3)白契Vs.红契:白契是民间土地买卖交易当中普遍流行使用的一种契约凭证,双方,中间人作保签字画押盖章的书面契据,未经官府验证契税。一般是找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者(如族长),一起吃个饭喝个酒,然后签字画押,成本低。
红契又称为官契,是指土地买卖交易双方立契后经由官府验核并收税的书面凭据,官府为其办理过户过税手续后,需要在白契上粘贴有官方统一排版印刷的文书(即“契尾”),粘贴处盖县州府衙的官方大印(骑缝章)。两者*的区别是白契没有法律效力,红契有法律效力。
4)乾隆十四年的断卖契需缴税9%,而典卖契则交4.5%。光绪三十年(1904年),改断卖契每宗征洋银6分,典卖契每宗征收洋银3分。宣统元年(1909年),加税,无论旗籍还是民籍,断卖契每宗征银9分,典卖价每宗征银6分。
税额大幅提高,说明晚晴政府已经处于垂死挣扎的阶段了,正如里面提到的1911年5月保路运动,说明清政府开始明抢老百姓的财产,果然几个月后,清政府就挂了。
下面赠送民国时期上海杨浦区翔殷路的一张“土地所有权状”(配附户地图),杨浦区的童鞋可以看看这块地到底在哪里?
[[i]]张传玺:《中国古代契约资料概述》[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5,(2).
[[ii]]倗生簋铭文集释及西周时期土地转让程序窥探,嘉应学院文学院王晶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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