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二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有完全处置权利、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住房的贷款。
二、适用对象二手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并且借款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四、贷款额度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五、贷款利率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最低可享受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0.75倍;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六、贷款期限及房龄贷款期限最长30年,且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七、服务渠道您可在我行合作的房地产经纪公司门店向我行客户经理提交贷款申请,也可选择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我行为二手房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资金的冻结、监管和划转等服务;为二手房交易各方提供安全放心可靠的资金监管服务,确保交易各方资金的安全。我行根据客户的指令进行交易资金的监管和划转,为交易各方提供放心的资金流转平台;二手房交易各方无论是否向我行申请贷款,均可以办理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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