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一、签了买房合同但不想卖了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
当你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万一卖方突然不想要卖房子了,那他们应该怎么做?其实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种是,卖方可以试着跟买方商量看看能不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那么之前签的那份房屋买卖合同就作废,卖方也就不用再按照那份合同来执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种就是,卖方可以单方面地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这可是要承担起违约责任的。
比如,卖方可能会被要求退还双倍的押金,或者赔偿给买方一些经济上的损失等等。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七条
二、父母出资买房是否有权拿回
关于投资资金的性质认定问题。
若将父母的出资视作赠予性质,那么,一旦房产顺利过户至子女名下之后,父母通常情况下再无权利主张收回该房产。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例如当子女故意严重侵犯了父母或者其近亲的合法权益时,父母便有资格撤销先前的赠予行为,进而收回所涉的房产。
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即父母的投资资金被视为向子女提供的借款,在此种情况下,父母有权要求子女偿还相应的借款本息,但是对于房产本身,他们却没有权力要求收回。
最后是关于挂名购房的问题。
尽管房产已经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但实际上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有权要求收回房产。
三、卖房买房违约怎么办
在涉及房地产交易的事务中,无论作为卖家或是买家,在签署买卖合同时,都应严格遵循合同中所列规定事项。
倘若其中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在此类情形下,遭受损害的一方首先可尝试通过与违约方进行友好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对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