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南京楼市有何反应呢?南京的买房人能吃到这颗“后悔药”吗?
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方面了解到,2017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受理退定、退房纠纷近400件,2018年该类型投诉量近500件,数量呈上升趋势。消保委方面一直在努力解决该问题,但该纠纷一直是购房者维权的难点。异地新政适合南京楼市吗?
南京鼓楼区某楼盘开发公司张经理表示,冰火两重天的楼市对于退房态度截然不同,他说:“从道理上来讲,开发商可以不退。如果市场好,房子不愁卖,退了很快就能卖出去;如果市场不好,开发商如果收了三五十万的定金,不退给你,又会形成官司。”
南京的房产中介人士又如何看待此事?银城荟居房产公司总经理胡涓涓首先表示,东莞的新政放到南京市场,不太适合。因为无理由退房会剥夺其他买房人的摇号权利,她举例:“现在南京有很多的盘都是‘日光盘’,摇几千个号,却只有几百套房子供大家选择,本来你排了97号,我是98号,我就运气差一点排在你后面,但是你两天后不要了,这个号也轮不到我,房子卖给其他人了,这对于我来讲就不公平。”
胡经理还担忧,东莞新政如果在二手房市场推行的话,买卖双方受到的影响更大,它可能违背了契约精神,卖房人更为被动。她举例说:“你的无条件有可能就造成别人的麻烦。很多房东卖房子把房子化成钱后再去买二手房或者是买新房的。如果他今晚跟你签了卖房合同,明天又去跟另外的人签了买房合同,你违约了没有关系,但他那边的违约责任,谁来承担?”
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管理系主任吴祥华表示,东莞的退房新政对于初次购房、冲动型购房的人来说,特别受益。因为,初次购房者在听了销售人员的介绍后容易作出冲动的选择,签合同之后,再给他一个冷静期,可以防范未来的风险。
在吴祥华看来,房子就是商品,买房人就应该可以享受“三包”的权利。他认为市场本应该就是这样,只不过以前“三包”的条例对于商品房市场来说不适用,现在加上一条,对它也适用,仅此而已。这没有超出现在法律范围,也不存在行政干预市场的情况。本来正确的东西被错误了那么多年,真正正确的时候,大家反而觉得很奇怪、诧异。
专家表示,东莞的退房新政对于南京市场来说颇有意义,这能更好地规范市场,他们也会向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