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交定金的买房价格和交首付时不一样该怎么办?动静原创|2022-03-0315:02
买房几乎是所有家庭的大事,但有买卖的地方就有可能扯皮,如何识别并避免一些房产维权多发情况显得尤为必要。动静地产和《家园》栏目今年的“3.15维权”系列将从买房到交房,梳理常见维权案例和应对措施,帮助大家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开心买房、舒心居住。
买房前大家都会去开发商的营销中心,通过置业顾问的介绍了解楼盘情况。如果聊得不错,置业顾问就会说交定金的事。房子的定金相当于是留位费,保留有意向购买的房子;同时置业顾问还会承诺一些开盘后的优惠。
这一操作听起来无可厚非,但此时您也要注意可能出现的维权问题:交定金时的买房价和交首付时不一样。李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冤大头”事。
去年后半年,全国楼市基本低迷,贵阳的情况也不例外。李女士从八月开始观望是否该入手刚需新房,在亲自看了不少楼盘对比后,她觉得楼市低迷时正是购买的好时期。去年11月,她看中了一处商品房,置业顾问在介绍时说当天交定金在开盘时会有优惠,买房心切的李女士果断交了定金。两个月后如期开盘,置业顾问联系李女士前去商量首付事宜。但当李女士到营销中心时,原本开心的心情被搅乱了,甚至她后面还专门去咨询了律师。
据李女士说,她付首付时置业顾问说因为楼市行情的变化等原因,房屋的总价出现了波动。就算加上置业顾问承诺的优惠,也比原先预期的多出了小2万。李女士当时一听觉得自己被“骗”了,要求退定金。置业顾问当时承诺全额退,但写好申请交给开发商后又说不能全额退。
上网搜索才发现,李女士遇到的情况不算个例,那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综合一些律师的意见,购房者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参考以下步骤来维权:
1.首先要确定开发商开发手续是否完整。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完整,其与买房人签署的任何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出现定金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按《认购书》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购房者和开放商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申请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但具体情况还需看双方的协商情况。购房者需保存好当初交定金时的证据,比如交定金的收据或《认购书》。
需要提醒大家,收据上应写明定金用途和可参与的优惠。置业顾问的口头承诺之后很难有法律效力,购房者可酌情考虑录音,但最好还是落实到纸头并签字盖章。
此外,还要提醒大家,在签订《认购书》时,要注意书面上是“定金”还是“订金”,同样的读音,一字之差却是不同的影响:
1、买房订金不具担保作用,而定金具有担保作用;
2、订金大多只适用在有名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定金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
3、在订金合同中,如给付方提出终止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应全额返还订金。
而对于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当然,具体情况可能因人、因房而异,购房人如果遇到棘手情况还应考虑向专业的律师团队寻求帮助,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