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困难,您说话,小丫帮你忙。一年前,市民丁先生在南区买了套房,前前后后加起来交了14万元费用。可最近由于种种原因他想退房,丁先生担心交出去的10多万元不能退回。
去年10月,丁先生在南区看中一套准现房,由于当时现房有优惠,丁先生就先交了5万元且签订了一份认购协议。
丁先生说,销售人员让他交了5万元的定金,宝盖头的“定”,认购协议说预付款全部交齐。如果不交齐,还有违约协议。
这份丁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上,写明了5万元为宝盖头的定金并且约定,如果丁先生没有按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的话,这部分定金是不退的。由于丁先生打算银行贷款购买,因此后来陆续又交了一笔钱,作为预付房款。
丁先生说,到了去年的12月份,他又交了9万元钱,收据上写的是房款,要等预付款25万全部交齐后再签合同。但是他现在没有能力买这个房子了。他想知道如果申请退款的话,是不是可以全额退款。小丫为此咨询了我市兴华人律师事务所的祝爱律师。
祝律师表示,定金属于担保性质,对双方履行合同约定起到担保的作用。如果说交付金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按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他是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将定金返还给自己的,所以我们认为购房者由于他自身经济状况的原因,导致他单方面解除定金合同,他就应当受到定金合同的约束。
律师说,由于丁先生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中,对于这5万元约定的是宝盖头的定金,这个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一方违约,定金可作为违约金无需返还对方。不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还会遇到言字旁的订金。这种订金只能起到预付款的作用,如果一方违约是不用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丁先生后来交付的9万元的预付款是不是也要不回来了呢?
律师认为,这笔预付款的性质与定金的性质不同,并不能起到合同担保的作用。预付款是合同履行的一部分,不起到担保的作用。如果说购房者没有交付定金,他要解除合同。开发商就拿这个预付款扣除实际损失。剩下还要给购房者。由于这个购房者已经承担了定金责任,他就不需要承担这个违约责任了。所以开发商就应当将9万元的预付款无条件的返还给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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