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发展韧性坚定房地产平稳发展信心
从供求关系变动看,房地产发展仍有较大空间。当前,虽然住房短缺问题已总体解决,但并不意味着住房需求已经停滞或者消失。在存量住房中,仍有不少建于上世纪90年代前的房龄老、户型差、配套差、环境差的“老破小”住房。此外,2006年至2015年,国家实施调控期间,市场上供应了大量的中小套型住房,在快速满足市场刚需的同时,改善性住房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缺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户型优、配套好、品质高的“好房子”有了更多的需求。
保持改革定力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
在新发展阶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和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保持定力,深化改革,不断巩固房地产市场企稳态势,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要坚持“稳中求进”。加快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在资源配置和预期引导等方面的作用,稳慎有序,着力增信心、稳预期、防风险、促转型。优化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增强政策精准性协同性,促进市场稳定。健全和完善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机制,优化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加快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加大力度规范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要坚持“以进促稳”。实施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同时,通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满足工薪收入等群体住房困难需求。建立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增量上,要推动房地产开发方式、融资方式、销售方式转变,逐步推进商品房现售制,坚持“好房子”标准,建设高品质住房;存量上,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等制度,稳步实施城市更新和旧城改造,加大闲置房屋改建改造利用,补齐完整社区基础设施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