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随着人们的私人财产越来越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很多老人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以后的财产发生争议,往往会在生前提前安排好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在死后的继承问题。
但人到暮年,老人的想法会不断发生变化。因此,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发现一个老人既订立了遗嘱又订立了遗赠,两份都经过公证,但内容却相抵触的现象。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原本和谐的大家庭难免会出现纠纷,有的甚至会大打出手。想要避免这种冲突,不妨打开抖音,看看@上海杨浦拍摄的“向Young‘享’法”沪语普法短剧——“经过公证的遗赠,竟然不能继承?”短视频,和网友一起多了解一点遗产继承的知识点吧!
遗嘱、遗赠,傻傻分不清楚?
视频中,主人公杨启澜的爷爷杨靖邦生前考虑到其儿子杨茂杉玩心太重,房子交给他不放心,所以直接将房子交到孙子杨启澜手上,还给了他一份公证书。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原来,是遗赠和遗嘱不一样导致的。视频中引用了《民法典》的内容,《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为了便于大家理解记忆,杨浦区司法局还将其编成了顺口溜:“留给儿子的叫遗嘱,留给孙子的叫遗赠。主体范围有差异,接受方式各不同。遗嘱人走就生效,遗赠却有60天。”朗朗上口,具有极强的传播力度。
视频中因为杨启澜没有及时作出接受的表示,所以视为自动放弃,房产也就不再属于他了。
两份遗嘱“上线”,谁有效谁无效?
视频中继续援引《民法典》,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杨浦公证处公证员最后也明确指出,“数份遗嘱相抵触,最后遗嘱应为准”。
至此,杨启澜也是追悔莫及,表示自己“大意了”,“应该多学点法,关键时候能用得上”。
将枯燥的法律条款生活化、趣味化,好视频助力普法进万家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法律条款枯燥又乏味,且难以理解,这也是日常普法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杨浦区司法局尝试将普法内容同短剧创作相结合,让现实生活中群众身边常见的法律咨询热点问题top10,融入到作品创作中,精心打造了“向Young‘享’法”沪语普法短剧。
他们围绕居住在杨浦的“杨家三兄妹”及其小辈日常生活遇到的法律问题,将年均40+的“杨家门”所关心的公证、房产、养老、维权等内容,串联成2分钟以内的系列普法短剧。相当“接地气”,也让普法工作有了“烟火气”,这是最难得的。
分析该视频的受众发现,从性别年龄来看,以男性、50岁以上居多;从收看地域来看,上海地区占比93.51%,占绝大多数;从兴趣职业来看,制造业居多。可见普法内容+短剧的方式,的确更容易点燃大家的学法兴趣。
法律既是保护我们免受侵害的“盾牌”,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多多学习法律,及时抵御风险,以免像视频中的杨启澜一样“法”到用时方恨少。
最后,也希望未来有更多像@上海杨浦一样,持续发布更多“向Young‘享’法”沪语普法短剧这样优质的视频,让阿拉上海人懂得更多法律,享受更多的“法”式浪漫!
原标题:《为什么经过公证的遗赠不能继承?阿拉上海人要理清这几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