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起,母亲一直与我共同居住。母亲在世前录制过一段录像,表示去世后,遗产房屋由我单独继承所有。去年4月,母亲去世,兄长与我因房屋的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兄长称,当时母亲在住院,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该遗嘱并非她独立作出。请问,我母亲立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用录音录像立遗嘱,怎么立才有效?
北京赵先生
为您释疑
赵先生你好!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音像遗嘱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遗嘱形式。民法典对音像遗嘱的形式要件有着明确规定,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不过,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其一,录制时,要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进行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
比如通过录音笔录音或通过手机录像,既要保证录制设备完好,也要保证录音录像文件无修改编辑等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录像遗嘱还需要录制遗嘱人和见证人清晰完整的正面肖像。
其二,录音录像遗嘱的录制过程中,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保证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见证人应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
其四,录音录像遗嘱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最后,遗嘱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内容系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具体到您家庭的情况,需要看您的母亲在订立录音录像遗嘱时,是否满足以上五个条件。如果您提供的录音录像遗嘱不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那么,该遗嘱不能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对于房屋的继承,仍然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此提醒,如果需要通过录音录像的形式订立遗嘱,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录制和操作,以保证自身对于财产的处分合法有效,避免发生后续的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