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编、84章、1260条,创下我国立法纪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民法制度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被喻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某种意义上来说,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身故”的切身利益。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是,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明确列出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倒逼物业出手拦截高空抛物,对于化解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具有现实意义。
婚内单方举债,自己借的钱自己还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草案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避免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出现困难和混乱。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对于一方是否健康、是否隐瞒重大疾病等事实进行核实和认定,这项职权交由法院来行使更有可操作性。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草案的规定扩大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范围,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近年来,因诚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做好人困扰着人们,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一直是公众的强烈呼声。针对如今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实际,总则编草案中将见义勇为的行为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鼓励和保护。
胎儿也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那么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草案中增加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明确责任主体,对性骚扰说“不”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规定: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增设居住权制度
民法典草案物权编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霸座”“买短乘长”必须规制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规定:
为遏制霸座、买短乘长等现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物业开支要公开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给业主要报告,实际上就是要定期公开,使业主知道究竟有多少收益,这些经费是怎么用的。
在租期内突然被通知房子卖了,要求搬家怎么办?
租赁物在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编的一大功能就是解决合同纠纷。
扩大扶养人范围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