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抢先看!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审议,与你我的生活息息相关

7编、84章、1260条,创下我国立法纪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即将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也意味着我国的民法制度将迎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被喻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是保护私权利的法律汇总,某种意义上来说,民法典就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事关每个公民“从摇篮到身故”的切身利益。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草案侵权责任编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与现行侵权责任法不同的是,在侵权人、受害者之外,明确列出物业作为“第三方”的责任。倒逼物业出手拦截高空抛物,对于化解高空抛物这一城市顽疾,具有现实意义。

婚内单方举债,自己借的钱自己还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草案完善了夫妻共同债务制度,有助于统一法律适用、避免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出现困难和混乱。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对于一方是否健康、是否隐瞒重大疾病等事实进行核实和认定,这项职权交由法院来行使更有可操作性。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草案总则编规定: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草案的规定扩大了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范围,有助于应对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发展对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带来的挑战。

免除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近年来,因诚信缺失和保障不力,不敢见义勇为、不敢做好人困扰着人们,不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一直是公众的强烈呼声。针对如今见义勇为引发纠纷的实际,总则编草案中将见义勇为的行为通过法律形式予以鼓励和保护。

胎儿也有继承权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一个胎儿还没有出生,父亲就去世了,那么这个胎儿有没有继承父亲财产的权利?生活中,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况越来越多。草案中增加了对胎儿利益的保护。

明确责任主体,对性骚扰说“不”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规定: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增设居住权制度

民法典草案物权编规定: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

“霸座”“买短乘长”必须规制

民法典草案合同编规定:

为遏制霸座、买短乘长等现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未成年遭性侵18岁后仍可诉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有利于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在其成年后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物业开支要公开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物业服务企业经费使用情况要定期给业主要报告,实际上就是要定期公开,使业主知道究竟有多少收益,这些经费是怎么用的。

在租期内突然被通知房子卖了,要求搬家怎么办?

租赁物在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合同编的一大功能就是解决合同纠纷。

扩大扶养人范围

民法典草案继承编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THE END
1.夫妻间的继承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夫妻间的继承权法律规定主要包括: 1、夫妻互有法定继承权,且该权利一般为第一顺序; 2、遗产分割时,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437989.html
2.再婚家庭继承权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关继承的具体情况,都是需要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下进行的,特别是对于再婚的家庭,涉及到子女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但只要是自己的子儿,不论是再婚前还是再婚后都是具有合法的继承权的,应当享受公平平等的继承权。https://mip.64365.com/zs/1170585.aspx
3.民法典新规则要点详解(下)在遗嘱继承中,具体的继承人、继承顺序、应继份、遗产管理、遗嘱执行等,都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故遗嘱继承也被称作“指定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应。在遗嘱继承中,生前立有遗嘱的被继承人称为遗嘱人或立遗嘱人,依照遗嘱的指定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为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所指向的客体为被继承人指定的遗产份额。https://www.bucmdf.edu.cn/ZW.php?newsid=3091733
4.第3843期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都在世,兄弟姐妹能否分均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有权继承王大爷的遗产;其次,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王二爷、王老太为王大爷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但因有前述第一顺位继承人,其无法以继承人身份继承王大爷的遗产,故其在本案中,不属于继承人范围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xNzIwMjE3Nw==&mid=2650412264&idx=1&sn=6bc6c7425ec76a9c921fae7a10086902&chksm=8e10f6e1f7b6b2e65b4123de3dc0d72263aa575e2e60e876453d05c836af0c732ed80ed3063d&scene=27
5.话说民法典丨全面维护人与家庭权益聚焦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有人这样说,从“出生”到“去世”,民法典为每一个自然人提供“全时权利保护”。生老病死、人格权益、婚姻家庭,方方面面的民事权利都需要法律保障。 民法典草案人格权编聚焦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聚焦家庭,规范夫妻、家庭关系和自然人死亡后的财富传承。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news.youth.cn/gn/202005/t20200526_12343632.htm
6.民法典民法典详解合同继承婚姻等关键内容剖析其次,《继承权》的保护在《民法典》中也有所体现。根据第六百三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平等公正,对于未成年人的遗产,由其监护人代表处理。在实际操作中,如有遗产管理人不当处理遗产事宜,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进行纠正。 再者,《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也是一个重点。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到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子https://www.nwifujzth.cn/xue-shu-bao-gao/206377.html
7.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民法典》之民法基本原则(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https://hi.huatu.com/2022/1215/1277926.html
8.婚姻法复习资料(通用6篇)(0326)《婚姻继承法》复习思考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家庭关系指家庭中下列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些成员是(ABCD)A、夫妻 B、父母子女 C、兄弟姐妹 D、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2、夫妻关系包括(AC) A、人身关系 B、婚姻关系 C、财产关系 D、亲属关系 3、法定婚龄是法https://www.360wenmi.com/f/file7c0hopk8.html
9.2023新版民法典完整版全面解读法律变革三、新规则下如何管理继承权? 继承权管理是《民法典》的另一个亮点之一。在此之前,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定,遗产继承往往存在许多争议。但是在新版中,对于遗产分配原则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引入了一些新的概念,如“遗嘱撤销”、“强制执行遗嘱”等,这些都为后人的合理安排家族资产奠定了基础。 https://www.deoyjxkbs.com/ke-yan-jin-zhan/339755.html
10.最高法刊选70个婚姻家庭案例裁判观点(2017最新增补版)范顺祥要反悔此事,依法必须取得李雪花的同意;在未取李雪花同意的情形下,范顺祥的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以其单方意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范顺祥的反悔不会影响受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受孕子女对范顺祥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3.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的债务性质(人民司法第2009年06期)http://m.jsjblaw.com/nd.jsp?id=79
11.《人民司法》婚姻家庭61个案例裁判观点精选(20092016)范顺祥要反悔此事,依法必须取得李雪花的同意;在未取李雪花同意的情形下,范顺祥的签字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以其单方意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范顺祥的反悔不会影响受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受孕子女对范顺祥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3. 婚姻期间夫妻一方借款的债务性质(人民司法第2009年06期)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608471.html
12.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咨询免费深圳继承律师收费标准【深圳遗产继承律师】咨询免费_儿媳离婚还有继承权吗_深圳继承律师收费标准_遗嘱一定要公证才有效吗_专办遗嘱继承_法定继承_代位继承等纠纷案件「经验资深」http://www.huarongshenzhen.com/ycjc/
13.《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后答案(第三版)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以上规定均为保护合法夫妻关系一方的合法财产权益。同时对原有配偶而重婚的一方,不得以协议或遗增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已达成协议的,应当确认为无效。2、其他原因导致婚姻关系无效的财产关系处理.由http://www.360doc.com/document/24/0614/14/79930059_11261844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