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夫妻将唯一房产过户给孙子,被赶出家门!房没了,家没了,亲情都没了……

80多岁的金老伯向“新民帮侬忙”求助,他将自己名下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孙子,但没想到竟被儿子和儿媳赶出了家门。

“房没了,家没了,亲情都没了……”如今,已是“一无所有”的老两口只能蜗居在招待所里,天天暗自垂泪。“阿拉现在已经无家可归,这个年都不知道该怎么过。”新民晚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类似的“扎心”剧情并非个案。

唯一的房产过户给孙子

“我真的悔不当初听信他们的话,一时心软签字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老伴。”今年已经86岁的金老伯说起当年的事情,满心后悔自责。老人在高校辛苦工作了一辈子,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学校给他分配了一套位于浦东新区的房子,之后老两口就一直居住在此。

几年前,金老伯因为脑梗入院动了手术,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在此期间,儿子儿媳不停在耳旁吹风,劝说老人将名下的房产提早过户给孙子,以免万一有不测再办理会比较麻烦。尽管老伴在一旁提醒要小心风险,但金老伯还是禁不住儿子儿媳的一再“说服”,背着老伴签了字,“反正这房子也是要留给儿子和孙子的,他们肯定不会对不起我的。”

就这样,通过一份房屋转让合同,金老伯将这套房子过户给孙子,合同金额为105万元。“实际上他们一分钱也没有出,约定产权归孙子,使用权归我们,我们可以一直在房子里面住。”金老伯说,当时儿子一家为了显示“诚意”,还将新办出的房产证交给老两口保管。房产过户后,因为金老伯手术后身体欠佳爬楼不便,于是将房屋出租,用租金补贴另外租了一处一楼的房子住。

换锁堵门赶走老人

事情从去年开始出现了变化。“儿子突然跟我说,要把这套房子卖掉,说要用这笔钱去买别墅。”金老伯说,听到这话他一下子蒙了,老两口就剩下这套房子了,如果卖了让老人去哪里住?然而,尽管老两口苦苦向儿子恳求,但儿子根本无动于衷,铁了心要卖房,甚至还指着他们的鼻子恶语相向。而且,因为老夫妻不肯交出房产证,孙子直接以遗失为由,重新去补办了一张新的房产证。

更过分的事情发生在老夫妻搬回去之后。“我们刚住了两天过了个元旦,结果刚出门回来就发现,他们把门锁换了,把我们两个老人关在门外不让进去。”金老伯的老伴声音哽咽,那天晚上很冷,他们所有的东西都在屋里,两个老人坐在楼梯间的地板上无处可去,而儿子和儿媳居然拿着房产证站在屋门口,口口声声讲:“你们的孙子说房子是他的,你们无权居住。”听闻此言,金老伯气急交加瘫倒在地,被送往医院抢救。老伴报警,生平第一次到派出所呆了一夜,心酸泪流。次日一早身心俱疲的她再次来到家门口,想进屋休息一下时,依然遭到无情拒绝,门都没有开。

无家可归满腹辛酸

在招待所见到金老伯夫妻,两位老人头发花白,容颜憔悴,语不成声。招待所房间也比较狭小,灯光昏暗。“这里也不能生火做饭,老头子身体需要调养,吃不得冷食。”金老伯老伴无奈叹息,即使这样的环境,老两口也不知道还能住几天,因为马上要过春节了,服务员也要回家过年,到时候清洁打扫这类事都要老人自己来弄了。

相比环境的艰苦,身心上受到的打击最大。金老伯流泪不已,自己一辈子教书育人,也算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信奉“家丑不可外扬”,如今却是家庭教育彻底失败,亲情全无。老两口也在反思,主要还是自己对儿孙太过宠溺:“儿子结婚的婚房、喜宴等都是我们一手操办,宁愿去借钱也要让儿子风风光光;孙子出生后也是我们出钱请保姆,一手帮忙带大,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没想到他们一点点恩情都不念。”

谈及下一步的打算,金老伯是长吁短叹:“阿拉介大年纪了,真勿想和儿子对簿公堂,更勿想和孙子闹翻面孔,但现在实在没办法,可能真要为了生存权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了。”

谨慎过户控制风险

对于金老伯的遭遇,在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律师看来并非偶发。秦裕斌表示,近年来子辈或孙辈关于房产纠纷的案件呈多发趋势,不少老人因为听信遗产税之类的说法,就将房产过户给子女或孙辈,虽然形式上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这种买卖关系因为基于家庭的这种亲情,很多情况下都是“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然而,当子辈或者孙辈拿到房子以后,却不照顾老人,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而这个时候老人要想再维护自己的权利就非常地难。

因为房子已经过户,产权人发生了变更,主动权已经不在老人手里,而法院对这类问题究竟是买卖合同还是赠与合同,在审查的时候也会比较谨慎。虽然,秦裕斌曾在相同的案例中,为老人伸张了权益,但他直言,这类情况给老人造成的痛苦和身心伤害是十分巨大的。

秦裕斌提醒,老年人在处理房产等重大财产问题时一定要谨慎,应该保持对财产的掌控,对于重大决策要慎重对待,不能过早割舍自己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可以选择其他方式来传承财产。例如,可以在立遗嘱的同时规定对房产的继承,或者成立家族基金对财产进行管理。这样不仅能够确保老人对财产的掌控,还可以避免将财产过早过手给他人,减少财产风险。

THE END
1.婚后将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半,房产归属如何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可知,甲在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而乙请求继续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如果甲乙之间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或虽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则甲无法撤销其赠与行为,应当配合乙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jssp/543480612/index.html
2.北京民事律师:二审成功翻案!律师助老人房屋“失而复得”法院诉争张某、刘某在北京丰台区原有5号院内1幢至7幢房屋7套,为使拆迁利益最大化,其一家七人签署了一份家庭内部协议书,载明涉及5号院房屋以买卖方式办理过户,房产共分为七份,分别过户至张某、张某1、张某2、张某3、张某4、张某5、王某名下。 原房主(即刘某)(注:因变故,所有房产及财产所有权均由刘某继承及支配,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O053V80556A9A0.html
3.可以撤销已公证但未过户的房屋赠与吗?可以撤销已公证但未过户的房屋赠与吗? 问:揭某婚前购置了一处房产,我与揭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后我俩约定将其婚前购置的房产归我个人所有,并进行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现我们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揭某能撤销他的赠与吗? 南丰 龚某 答:揭某不能撤销对你房产的赠与。从法律效果上看,公证的效力主要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8/id/1049996.shtml
4.父母去世前隐瞒女儿把房子卖给儿子并过户,有什么思路拿回一部分吗来自: momo 2023-06-01 11:35:56 已编辑 广东 现在就是很被动的状态。父母生前与儿女有口头约定(但无录音和书面证据),房产由儿女七三开。房子整个给儿子,但是属于女儿的部分由儿子折价给女儿。现在老人都过世,无遗嘱,女儿才得知早在他们过世六个月前,两人就已经把房子全卖给儿子,并已经过户和交付。儿子现在死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289441411/
5.房屋归子女所有后不得撤销,子女有权要求过户(6个案例)法客帝国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被上诉人康某某请求将康永海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康某某名下,应当予以http://www.360doc.com/content/19/0220/23/19913500_816421979.shtml
6.现在是强制执行,但他的房子在判决之前已经过户了,这样的过户有效吗房产过户的判决属于确权判决,只要是法律生效的判决都是永久性的,除非之后再审推翻撤销了原判决,否则只要https://www.lawtime.cn/wenda/q_36241002.html
7.房产已经过户还能撤销吗?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摘要]能撤销。房产已经过户了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条件比较苛刻,合法且有正规手续的交易通常是不可以撤销的。 房产过户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房产已经过户还能撤销吗?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https://zhishi.fang.com/xf/qg_1067582.html
8.赠与房产已经过户还能撤销吗?为让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我支付费用请来保姆张阿姨进门,帮助照料父亲的饮食起居。可是,张阿姨刚来不久就打算与父亲登记结婚。为此,我强烈反对,多次劝说父亲考虑成熟再作再婚决定,但父亲态度坚决,还气愤地表示要撤销赠与合同,将已经过户给我的房产改回到自己名下。请问,已经过户的房产赠与合同还能撤销吗?http://wap.fzahw.com/mobile/article.html?path=/news/2023/11/28/c_106283.htm
9.房子已经过户还能起诉要回吗房子已经过户,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起诉要回的。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完成了房屋的交易并正式过户,购买人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欺骗或者存在合同违规行为的情况下,是难以通过起诉要回房子的,因为通过房屋交易,所有产权已转移给购买屋的合法拥有者 ,但如果购房过程中合同存在很大问题,比如双方明确约定的事项未能履行等https://www.jiwu.com/baike/41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