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房款未清先过户
周某是衢州人,平时有玩赌博机、炒股的爱好,为此周某不仅花光了房屋抵押贷款,还欠下高利贷,合计600多万元。
被债务压得踹不过气,周某便借着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漏洞,耍起了小聪明,想通过抵押贷款循环买房,来延长债务周期。
2019年3月,衢州的姜先生因为急需用钱,将自己的房子挂在网上低价出售。房子挂出不久,周某便通过当地一家中介,联系上姜先生,并很快签下这笔购房合同。
“周某有事业编制,老婆是小学老师,中介说他们自己的房子刚卖掉,房款还没收齐,希望等房款收齐后再支付我这边的尾款。”收到周某的75万元首付后,姜先生在周某要求下,提前将房子过户给了周某妻子。
没想到,房子刚过户没几天,周某便拿着新的房产证去做了抵押贷款。贷来的钱,周某并没用于支付房屋尾款,而是花在了另一套新房子的首付上。
直到今年10月,周某被警方拘留,姜先生才知道自己掉进了周某的诈骗陷阱。
不断买房抵押
事实上,在姜先生之前,周某就已经通过将前一套房子抵押贷款套现,用于支付下一套房子首付的方式,买下好几套房子,有些过户在自己名下,有些让他人代持。
“房子的上涨周期在2年左右,我想手上保留8至10套房子,延长债务周期,撑到房子涨价,再卖掉还债。”根据周某的设想,每次房子的抵押贷款都大于下一套房子的首付,付完首付后,剩余的钱就可以用来周转。
可事实上,周某的如意算盘不仅没有成功,债务的漏洞反而越来越大。
“周某买下房子时,几乎都找了贷款中介,不仅要支付中介费,还要支付高额的贷款利息。”承办法官介绍,周某最终抵押贷款所得的钱,除了付下一套房子的首付,大部分用来还高利贷及中介费,几乎没有什么钱剩余下来,用于归还房款。
2019年1月至2019年8月,周某以上述方式,接连买下12套房子,共计诈骗1171万元。
中介被立案侦查
“房子过户之后,新的房产证本该放在中介处保管,直到房款付清后再给周某,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新的房产证刚下来就被拿去抵押贷款了,存在中介那里的是假房产证。”根据姜先生描述,周某买下的房产,均通过当地两家中介交易,其中多套房产跟他一样,被制作假的房产证存于中介处,真的房产证则被周某拿去抵押贷款。对此,警方仍还侦查中。
周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遂作出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然而,柯城区法院公开审理该案时,周某突然提出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在其没有看清的情况下签署,予以反悔。检察院又重新提出依法增加2年刑期的量刑建议。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及退赃情况,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