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规定和规定

房子做抵押签的那个合同,如果发生了这些情况那它就无效:首先是主合同要是有问题,这个作为附属的抵押合同也废掉了;然后,如果搞不清抵押人对抵押的东西到底有没有权利随便处置,这合同就不好使了;还有就是不能用法律或行政法规里明确说不许抵押的财产来做抵押;最后,如果大家在合同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方式和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那这个合同也是白搭。

房产抵押合同可能失效的情况包括:主合同无效致抵押合同失效;抵押人对抵押物所有权或处置权有瑕疵;以法律禁止抵押的资产作抵押物;合同中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况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这些都会导致抵押合同失效。

房屋赠与常见于直系亲属中,在房屋赠与的过程中会产生哪些费用呢,那么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房屋赠予的手续及材料有哪些,房屋赠与合同内容是什么呢,以及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经济适用房的市场需求很大,上海作为我国最为繁荣的城市之一,出现一房难求的现象再正常不过,房价更是领先全国,那么经适房无疑是更好的选择,现在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呢,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市场一直十分具有活力,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规定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怎么办,以及浙江省、广东省等地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知识,下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中一般都会对违约行为及后果做出明确规定,今天为大家介绍房屋买卖违约金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房屋买卖违约金怎么算?房屋买卖违约金法律规定是多少?以及买卖合同违约金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最为大多数人罪重要的财产之一,对于房屋的选择都是非常慎重的,那么房屋质量鉴定如何申请,房屋质量保证书内容,房屋质量保修规定有哪些,以及房屋质量鉴定等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THE END
1.房产执行中虚假租赁的识别及对策房产属于被执行人的大宗财产,对其名下的房产予以评估、拍卖是兑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重要手段,但司法实践中,有的被执行人通过与案外人倒签租赁合同、伪造长期租赁等方式,妄图滥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以实现抗拒执行、拖延执行的不法目的。 由于租赁合同实质审查难、执行审查权限不明、虚假租赁违法成本低等原因,对执http://www.sdcourt.gov.cn/wfzy/442541/442474/30898700/index.html
2.抵押权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https://baike.kuaiji.com/v18505768.html
3.担保法:担保法找答案(题库版)考试题库17、单项选择题 抵押合同不应包括的条款:() A、流质条款 B、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C、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D、担保的范围 点击查看答案 18、单项选择题 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 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 D.无效 点击查看答案 http://www.91exam.org/exam/87-1715/1715211.html
4.什么抵押合同无效1.如果抵押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不明或争议,那么所订立的抵押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2.若抵押物本身缺乏明确性,则相应的抵押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3.倘若在抵押行为进行过程中,没有履行相应的抵押物登记手续,那么相关的抵押合同亦会因之失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https://www.66law.cn/laws/3173667.aspx
5.担保合同的无效和解除以及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解除后担保人的责任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使用,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如果不用由集体收回,除符合《担保法》第 34条第(5)项、第36条第3款的规定,农民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http://www.law-lib.com/flsz/sz_view.asp?no=1145
6.不动产登记知识小百科(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5、不动产登记类型包括哪些? https://house.qingdaonews.com/wap/2018-04/18/content_20123849.htm
7.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免费11篇(全文)(2)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并不需要义务人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本文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免费 第2篇 【解释】无权代理的情形:(1)没有代理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1.合同的效力 在无权代理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b8c8sbb7.html
8.最高院?裁判文书抵押权人对不动产抵押权的行使能否及于不【裁判要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不以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对被担保债权进行确认和进入执行程序为前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5OTM2OTk4OQ==&mid=2247604727&idx=1&sn=d4b48554e4721454cd5dc3f49643728b&chksm=ed70c4c12bc17e04dbf8131367bb5a00caa460ed9445a615dfe444517129a593e2c2a14cded2&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