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解读“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就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这份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主要涉及《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热点问题,涉及婚姻赠与房产的处理、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关于直播打赏款项的处理等问题。
关键词:财产分割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
离婚时归其子女所有
“《民法典》中提到父母对子女购房出资的问题,但并没有明确房屋到底应该如何处理。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贺海燕说,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二十九条中,没有说清楚的父母出资的性质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只说了如果是赠与的情况之下,是对一方的赠与还是对双方的赠与。这导致实践当中司法裁判案例各个地方都不统一。
针对这类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夫妻购置房屋,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离婚过错、房屋价值等事实,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适当补偿。
关键词:打赏
夫妻一方被引诱直播打赏
另一方主张返还应获支持
夫妻一方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实施打赏行为,有证据证明直播内容含有淫秽、色情等低俗信息引诱用户打赏,另一方主张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请求网络直播平台返还已打赏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打赏,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另一方以对方存在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尤其是关于夫妻一方打赏的两款规定,我国《民法典》此前未作出明确规定,作为此次新增的内容,从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维护家庭和谐稳定角度讲,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贺海燕说,第五条第三项内容,相当于是新增列举了一个可以要求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情形,对于当事人在不离婚的情况之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有非常好的权利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