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过世后,子女在继承土地使用证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他们继承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是因为土地在我国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个人仅享有使用权。
1.在确定继承人时,应当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首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父母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遗嘱或协议来办理。
2.在具体操作上,继承人需要协商确定谁将继承该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土地使用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
找法网提醒,继承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继承人:由法定继承人协商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继承人。
2.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1.在法定继承中,存在代位继承的制度。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以代位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继承的仍然是土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2.如果父母生前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其中明确规定了土地的继承方式,则应按照遗嘱或协议来办理。在没有遗嘱或协议的情况下,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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