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购买的房产,能否约定财产归属?身边的民法典

罗女士:我与我丈夫结婚后,购买一套价值120万元的房子。买房时,我丈夫的父母出了5万元,剩余的115万元是我父母出的。应其父母要求,房产证上登记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夫妻共同协商后,认为这套房子理应是我一个人的。请问,我们可以约定这套房子归我一个人所有吗

【解答】

张丽萍(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罗女士,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您和您丈夫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但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之规定,建议你们约定后及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登记,虽然未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夫妻内部关于房屋所有权约定的有效性,但这类约定在面临外部法律挑战(如第三方主张权利)时,其证明力可能会受到限制。□记者邱玉香通讯员李晓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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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问房产证上有我和母亲的名字,怎么改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去掉一个名字,也就是将这人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另一人,可以通过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957333.html
3.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但对房改留房的认识和适用政策是有分歧的。我们的意见是:(一)延平路2号房屋在私房改造中,房管部门将该屋二进留给黄连初之妻王玉兰居住,三进留给黄菊初、黄桂初居住。我们认为房改留房给他们居住,不等于是给他们分产,因为留房并无改变所留房屋的私人所有性质,其留房产权仍应属于原共同所有人,但一、二审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7295216520552307&wfr=spider&for=pc
4.不动产面对面问:我几年前购入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我、儿子和女儿,两个孩子都已成年,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现在我们三人是否可以重新确定份额? 答:可以。三人可以申请将不动产共有情况由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若三人按份共有的份额为等额,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若三人按https://www.wxrb.com/doc/2022/05/16/171287.shtml
5.最高法刊选70个婚姻家庭案例裁判观点(2017最新增补版)其中关键在于,不仅应查明房产的出资问题,还应理顺法律关系,对财产性质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如果房产的出资既具有家庭共同财产性质,也具有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应认定该房产系相关权利人的共有财产。 5. 父母将自住房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不宜认定为赠与(人民司法第2009年08期)http://m.jsjblaw.com/nd.jsp?id=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