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恋人买房?和朋友买房?你要了解些房屋共有常识法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建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建造并根据约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出力、出物共同兴建;或者一方出资,他方出力、出物;或者一方出资、出力,他方出物共同建造房屋,并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中的房屋产权不能进行分割时,只能由继承人共同享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受赠,多人共同接受房屋赠与而形成的房屋共有关系。

二、共有房产定义

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共有人都不能在共有的房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如配偶之间对房产的共有,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一般均为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房屋共有人的权利

1、房屋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

2、共有房产的分割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包括共有人死亡、婚姻关系终止、共有等几种情况。对于共同共有房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分割;无协议的应对共同共有房产进行等分。鉴于房产是特定物,受不可任意分割的限制,故多采用折价进行分割。无论是协议分割还是折价分割,原则上都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的生活、生产等。

3、房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在共同共有房产分割完毕后,一部分房产所有人需要出卖其所有房产的,如果该部分房产作为未分割前共同房产的一个整体或配套使用,那么,另一部分房产所有人享有优先的购买权。

综上所述,对于房产共有人没有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房价上涨时卖方可以共有人没签字为由来违约,无法保障买方的合法权益。

五、房屋共有人可以变更吗?

因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该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新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

1、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首先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2、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六、如何取消房产证共有人名字?

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你所说的适合使用赠与方式去除名字。

主要理由:执行实务中,共有人达成分割共有财产协议并得到债权人认可的情况少之又少,共有人极少愿意提起析产诉讼,多数申请执行人也不愿提起析产诉讼,导致大量共有财产的执行陷入停滞。因此,为提高执行效率,不应将析产诉讼作为执行共有财产的前置程序;执行法院在履行告知义务后,共有人没有协议分割或提出析产诉讼的,执行法院可以继续推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共有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共有份额分割所做的认定持有异议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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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兄弟姐妹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到一个人名下需要做公证吗兄弟姐妹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若通过赠与或继承方式,需办理公证。依据《》规定,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应https://www.lawtime.cn/ask/question_34195850.html
2.请问房产证上有我和母亲的名字,怎么改成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去掉一个名字,也就是将这人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另一人,可以通过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957333.html
3.关于私房改造后留给房主自住房产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但对房改留房的认识和适用政策是有分歧的。我们的意见是:(一)延平路2号房屋在私房改造中,房管部门将该屋二进留给黄连初之妻王玉兰居住,三进留给黄菊初、黄桂初居住。我们认为房改留房给他们居住,不等于是给他们分产,因为留房并无改变所留房屋的私人所有性质,其留房产权仍应属于原共同所有人,但一、二审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7295216520552307&wfr=spider&for=pc
4.不动产面对面问:我几年前购入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我、儿子和女儿,两个孩子都已成年,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现在我们三人是否可以重新确定份额? 答:可以。三人可以申请将不动产共有情况由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若三人按份共有的份额为等额,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若三人按https://www.wxrb.com/doc/2022/05/16/171287.shtml
5.最高法刊选70个婚姻家庭案例裁判观点(2017最新增补版)其中关键在于,不仅应查明房产的出资问题,还应理顺法律关系,对财产性质进行综合分析认定。如果房产的出资既具有家庭共同财产性质,也具有夫妻共同财产性质,应认定该房产系相关权利人的共有财产。 5. 父母将自住房登记在成年子女名下不宜认定为赠与(人民司法第2009年08期)http://m.jsjblaw.com/nd.jsp?id=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