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案例:房屋征收决定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二审上诉人诉讼代理人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大道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志权,该区人民政府区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耿,男,1976年5月2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陕县城区,系该区人民政府司法局工作人员。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红建,河南师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温塘永乐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郭月坤,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强,男,1979年6月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系该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华伟,河南瀛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天瑞集团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产业集聚区原种场院内。

法定代表人:汪燕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立新,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国涛,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宝武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河南同人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南省三门峡工业园禹王路。

法定代表人:智西巍,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爱民,男,1965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义马市,系该公司工作人员。

再审申请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陕州区政府)、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陕州区自然资源局)因与天瑞集团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铝业公司)行政赔偿一案,不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豫行赔终380号行政赔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陕州区政府、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再审称:天瑞铝业公司提起本案行政赔偿诉讼,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期限。原陕县人民政府、原陕县国土资源局出让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合法有效,该出让地块上并无天瑞铝业公司的已建工程。在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之前,天瑞铝业公司因资金短缺,早已无法进行项目整体建设,放弃案涉土地的竞买人资格。因此,原陕县人民政府、原陕县国土资源局出让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与天瑞铝业公司所称巨额损失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二审判决陕州区政府、原陕州区国土资源局采取补救措施,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改判。

天瑞铝业公司答辩称:一、二审将另案民事诉讼期间从本案起诉期限中扣除,认定天瑞铝业公司起诉未超起诉期限,认定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原陕县人民政府、原陕县国土资源局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导致天瑞铝业公司整体项目建设难以继续,前期项目投资付之东流,与天瑞铝业公司高达36125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复杂的因果关系,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陕州区政府、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再审的理由不能成立,请求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综上,陕州区政府、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局的再审申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某东,男,1962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

法定代表人:单某峰。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天津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

再审申请人杨某东因诉被申请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滨海新区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23)津行终79号行政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某东申请再审称,未登记房屋及院落空地应予补偿,取消搬迁奖励金补偿错误。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依法再审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

综上,杨某东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THE END
1.购买和出售安置房会受到哪些法律处罚?买卖房屋可获惩罚性赔偿的情况是: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929580.html
2.以案说法再次,就履行行为而言,要求王某建房时应保证距离李某西房山墙留出0.4米,并不代表着0.4米都是王某留出的滴水,因为王某也认可李某翻建时西北角向东退回了20—30厘米。 综上,双方现在虽然对《四邻滴水协议》中各留0.2米解释不一,但结合该条款的订立背景、约定内容、通常理解、农村建房习惯以及诚信原则,可以确定李某对此https://www.bj148.org/sa1/yasf1/202412/t20241206_1670405.html
3.省法院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典型案例十:某建设工程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案 案例一:行政机关不能利用自身优势地位直接采取行政手段主张自身民事权益——某公司诉某住建局限制销售登记案 【基本案情】 某公司取得某安置小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于同年取得所有权证书。但某公司销售该房产时,被不动产登记机关告知该房产被登记为限制销售。某住建局称http://w.fl-gc.org.cn/show-145974.html
4.银符考试题库在线练习15. B县W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A市B县县城一住宅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 与W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 A.A市人民政府 B.A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C.B县人民政府 D.B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A B C D 16.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等有偿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http://www.cquc.net:8089/YFB12/examTab_getExam.action?su_Id=7&ex_Id=7170
5.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1)9月份成立区解决安置房“难办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都区解决安置房“难办证”问题工作方案》,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8个安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追回小熊飞机制造(扬州)公司名下账户全部资金及前两笔违约金,并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协议中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转让提请法院强制执行https://www.bidcenter.com.cn/newscontent-210054639-1.html
6.房屋征收安置实施方案(精选8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快**城市化发展进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建设,需对***区域内的房屋进行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征收范围:*** 第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z59upz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