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遗嘱库所属江苏遗嘱库已为6048位老人办理了遗嘱

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向社会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对所保管的8万余份遗嘱进行数据分析。

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于2013年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该项目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遗嘱咨询、起草、登记和保管的服务。启动五年来,该项目已经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重庆、南宁等地为82177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其中江苏遗嘱库成立一年多,已经为6048位老人办理了遗嘱。

立遗嘱年轻化头脑清醒也不一定能登记遗嘱

数据显示,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到72.09岁,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

对此,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分析认为原因有两方面。一是随着遗嘱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早日订立遗嘱,在人口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人迈入老年,这些新“入伍”的老年人往往观念更加超前,倾向于早日立遗嘱;二是中华遗嘱库对立遗嘱人的身体条件有所要求,许多想立遗嘱但身体条件不符合的老年人无法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这些因素叠加之下,中华遗嘱库立遗嘱老人的平均年龄下降趋势较为明显。

陈凯表示,为了确保遗嘱效力,中华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等技术手段使得遗嘱真实性做到无懈可击。因此,需要立遗嘱人具备听说读写能力,有不少老年人因为年纪较大,虽然意识清楚,但视力听力和书写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登记系统,导致许多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无法正常办理遗嘱登记。陈凯建议,立遗嘱宜早不宜迟。

子女无法全额继承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意愿上升

82177份遗嘱中,有39234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47.74%。

对这一现象,陈凯认为主要是由于观念变化导致的结果。以前人们都认为遗嘱是为了防范子女争夺财产,以为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遗嘱。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发现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纠纷,更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

陈凯指出,如果小丽的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指定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的话,小丽就能得到房产所有份额而不会被亲戚们分走了。

害怕子女离婚遗产不给儿媳女婿

除了祖辈可能继承父母遗产导致财产旁落以外,陈凯认为还有两大原因导致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意愿上升。一是因为子女离婚率上升的原因,另一个是因为财产过户继承难的问题。

家住天津东丽区的张阿姨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张阿姨告诉中华遗嘱库,老伴张大爷2007年去世后,家中独子小张2010年因为夫妻感情不和离婚了。2015年张阿姨家有两间房拆迁去办理公证手续时,却被儿媳妇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前儿媳张口向张阿姨和小张索要一百多万的拆迁款。原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内继承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大爷是在小张离婚前去世的,因此小张所继承的遗产份额按法律规定就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现在儿媳索要拆迁款是合法主张。最终张阿姨不得不额外支付100多万给前儿媳。为了这事,张阿姨气得两天没吃饭。她说,现在小张又有结婚的打算,吃一堑长一智,张阿姨赶紧到中华遗嘱库预约办理遗嘱,希望通过遗嘱避免将来儿子如果再度离婚导致的财产损失。

白皮书显示,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有30.94%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因为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为了说明一些无法提供证明的事实,例如是否有私生子女,是否是与再婚配偶的共同财产等,避免未来子女办理继承手续可能遇到的难题。

关系复杂离婚再婚家庭立遗嘱呈现刚需

中华遗嘱库立遗嘱老年人中,离婚家庭比例为2.73%,再婚家庭比例为1.93%。虽然离婚和再婚家庭比例不高,但这些家庭立遗嘱的意愿往往更为强烈。

“再婚老年人几乎没有按法定继承分配财产的。”陈凯说。究其原因,许多老年人再婚前都各自有子女,在生活保障具足的情况下,老人再婚更多的是寻求晚年慰藉,对对方的财产都没有什么想法,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是许多老年人心照不宣的想法,往往再婚前也会对此有明确的口头约定。但如果没有写遗嘱,一方去世后,另一方的子女可能打着老人的旗号来争夺财产。为了避免此类纠纷,许多再婚老年人萌生了立遗嘱的想法。

“我为此很多年晚上睡不着觉,就担心将来儿女们和老伴起纠纷!”家住秦淮区的王大爷对记者说,“一听说有中华遗嘱库,立刻就来预约了,排队排了几个月才轮到我,今天可算办完了,心里很高兴,以后睡觉也能踏实了!”

离婚家庭也面临同样的尴尬。根据遗嘱库工作人员介绍,有一位前不久过来办理的黄先生就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黄先生的父亲六年前去世,黄先生作为唯一的子女一直管理出租父亲留下的房子。两年前,为了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儿子名下,黄先生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可没想到公证员从父亲的档案中发现父亲在和母亲结婚之前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双方离婚时有一名女儿归女方抚养。“四十年来父亲一直没说过此事,临终之前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不愿说,总之我怎么也没想到父亲还有一个四十年没来往的大女儿。”最终,黄先生只能曲折找到从未谋面的大姐,支付了一笔遗产款以后,才顺利办妥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父亲留了遗嘱,也就不会损失这一大笔钱了。”所以黄先生还没到六十岁,就早早地就领了预约卡。“先填好,等60岁再来办。”黄先生告诉记者。

房产为主财产多样化趋势不明显

数据显示,房产仍然是老年人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处理房产的比例占到99.69%,其次是银行存款17.66%,公司股权2.12%。这充分说明,目前人们订立遗嘱仍然以处理不动产的继承为主要目的。

从房产数量上看,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占53.88%,涉及2套房产的占46.12%。以房屋面积来看,拥有70平米以下房产的占42.24%,拥有70-150平米房产的占48.90%,150平米以上的占8.86%。近一半人住房面积不超过70平米。

不按法定继承的家庭比例较高

数据显示,继承人以立遗嘱人的子女、配偶、孙辈为主。其中子女直接继承的为33.53%,配偶互相继承后由子女继承的比例是27.07%,直接给孙辈的比例为13.58%,先给子女后给孙辈的比例为23.02%。绝大多数老年人并未按法定继承将财产平分给子女。

33.54%的老年人认为需要通过立遗嘱来避免纠纷,原因包括:部分子女已经获赠财产、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贫富差距较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子女长期未来往、再婚家庭、离婚时子女由对方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赠与孙子女但未赠与其他子女等。

想立不敢立左右为难偷偷立遗嘱

数据显示,从有立遗嘱的想法,到真正采取行动,大部分老年人至少间隔了5年以上,有21.2%的老年人间隔了10年以上。当问及立遗嘱行动迟缓的原因,部分老年人表示害怕立遗嘱引起矛盾纠纷,晚年不得安宁。

市民刘大爷就是这样一位纠结者。刘大爷虽然是个重组家庭,但家庭关系很和睦。刘大爷与老伴结婚已经30年了,育有一子小刘,老伴带来的继子大刘与刘大爷的关系也很融洽。但是,刘大爷还是有不安的感觉,担心老伴要是先走了,大刘会不会与自己和小刘发生财产纠纷。因此,刘大爷和老伴就有立遗嘱的想法。“说清楚,免得日后产生矛盾”。可是立遗嘱的过程却不那么顺利。

刘大爷先来到公证处,但公证员要求刘大爷把全家人都叫来询问,这让刘大爷非常为难。“就怕他们现在就打起来,那我们真是生不如死。”刘大爷的说法引起了在场许多老年人的认同:“不写怕将来打架,写了怕现在打架!”刘大爷表示,一听说有遗嘱库可以订立遗嘱,还不需要全家人到场询问,他立刻就预约了,还帮他好几个邻居做了预约。“这个太好了”,刘大爷高兴地说。

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66.59%的老年人是子女陪同下前来办理遗嘱登记,33.41%的老年人是瞒着子女前来办理,而且瞒着子女的比例从2013年的21.28%到2017年的38.31%有逐步走高的趋势。71.17%老年人在订立遗嘱前会与子女协商,28.83%老年人选择向子女隐瞒立遗嘱的事情。在未隐瞒立遗嘱的老年人中,有33.4%选择隐瞒分配方案。

陈凯认为,中华遗嘱库创新的遗嘱保管环节,正是迎合了许多老年人对提前爆发矛盾的担忧。“因为立遗嘱会引起矛盾的家庭,在老人走后更会闹矛盾,在闹矛盾的时候有一份权威公正的遗嘱非常有必要。但是,如果现在就让家人知道分配方案,也许矛盾提前就爆发了,这正是许多老人想立而不敢立遗嘱的原因。中华遗嘱库正是因为帮助老年人实现了生前保密、身后传递而受到广泛欢迎的。”陈凯说。

观念转变日益认识到遗嘱必要性

中华遗嘱库公益推广部的调查发现,人们认为立遗嘱不必要的比例,从2013年的56.4%到2017年的26.5%,降幅将近53%;相对应的,认为一定要订立遗嘱的比例从12.4%上升到43.22%,大幅度上升了249%,这证明了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提前订立遗嘱,对遗嘱看法越来越开明。

调研显示,62.1%的老年人曾经与他人讨论遗嘱问题,34%选择的讨论对象是配偶,38%为关系较近的亲友,19%为普通朋友,可见对遗嘱的心态越来越豁达,忌讳遗嘱的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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