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住XX号,经房主XX与妻子商议,将XX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XX二女:XX三女:XX四女:XX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修善改造后的房屋如遇国家及开发商拆迁,每户房屋赔偿面积为(90-100平方米)范围内,不能无理取闹。
三、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四、以上商议以由父亲XX,母亲长女:XX夫:XX二女:XX夫:XX三女:XX夫:XX四女:XX夫:者XX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