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到赫全根去世前,他不会想到,那笔600万元高利贷借款,会将他的家人拖入到漫长的痛苦之中。
直到赫全根去世6年后,这笔高利贷借款引发的夺地案也未尘埃落定。大兴区人民法院的一场执行异议之诉,仍然未决,他的遗孀李亦静(化名)为此常常彻夜难眠。
600万借款要夺15亩土地
2010年11月25日,几声枪响,赫全根倒在血泊之中。去世前,他是北京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达龙公司”)董事长,在大兴从事地产开发多年,有多个商品房或危改项目。因为一场拆迁纠纷,被人枪杀。
就在被枪杀第二天,一场夺地案便发生。
2017年7月26日,达龙公司原来的法律顾问张某萍律师回忆,枪击案发前,达龙公司即出现资金紧张,赫全根意外身亡后,公司内部乱作一团。作为为数不多的主要资产——南四环内永外红寺村的一块15亩的土地,便成为最被看重的标的。
“我和赫全根的妻子是枪击案发生第二天去的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结果发现,有公司已经向国土局提交了过户申请和材料。”张律师称,他们当天去的目的本是告知国土局公司发生重大变故,未来要处理土地,应通知李亦静,后者是达龙公司的大股东,当时持股折算比例为57.5%。
李亦静也向记者陈述,当他们刚跟国土局工作人员表达意见后,对方竟然告知,已经有人在办理这块土地的过户了。这位工作人员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有一套申请办理过户的材料,申请过户的是一家名为“北京顺成通达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顺成公司”)的企业。
“我们感觉事态严重,还把国土局一位领导喊来了。我还专门写下书面材料,要求国土局谨慎处理。”张某萍律师说。
随后发生的事,慢慢地将土地过户事件还原了。
几天后,顺成公司负责人李庆祝等找到李亦静和张某萍。对方表示,赫全根生前向其借款数百万元,约定了高额利息,这块土地是借款担保。
“因为赫全根一直没还钱,顺成公司就想将土地过户走。”李亦静向记者表示,对方企图私下过户被阻止后,转而进行谈判。
张某萍律师表示,当时她和另一位律师跟顺成公司谈判,对方想拿走土地,因为土地价值远大于借款数量,对方同意补给达龙公司几百万元现金。不过,这一方案被达龙公司拒绝,谈判未能继续。
达龙公司的土地证显示,该宗土地为国有用地,土地性质为工业,面积约15亩,当前市场价值或超亿元。
高利贷化身“房屋买卖”
2010年12月,顺成公司在朝阳法院起诉,称以1032万元的对价,与达龙公司签订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上述15亩土地上的28幢房屋,要求法院判令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房屋买卖合同。顺成公司提交的证据中,没有支付1032万元购房款的直接单据,仅有以1032万元为纳税基数、税额为70余万元付款单和纳税证明。
市值近亿的土地为何被以1032万元的价格售卖?面对记者的质疑,8月4日,顺成公司负责人钟桦表示:“这是我们交易的问题,价值对等不对等跟别人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我就算一分钱不支付也行。”关于是否支付1032万元,钟桦未提供有力证据。
“法院都没对1032万这个问题提出质疑,你来质疑没有用。”钟桦说道。
据达龙公司律师介绍,新兴嘉业与达龙公司存有50万元的债务纠纷,前者在2010年7月申请大兴法院查封了涉诉15亩土地。“顺成公司为了让土地解封进而完成过户,在达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代替达龙支付了新兴嘉业的这笔债务。”
在一份李亦静与顺成公司签署的调解细则中约定,支付2825万元后,顺成公司同意向李亦静移交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等物件。
“这份调解细则是我被胁迫的最有力证明。”多年后,李亦静后悔当初慌乱之下草率签订了调解书。因为没有能力及时支付2825万元,顺成公司很快申请法院执行。2011年9月21日,朝阳法院向朝阳区房管局下达协助执行通知,7天后,28幢房屋的主人由达龙公司易名为顺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朝阳法院同步向原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为顺成公司办理土地过户,但因该土地此前被大兴法院先行查封而未能如愿,并引发两家法院“执行打架”闹剧。
“在枪杀案发生之后到签署调解书之前,顺成公司一直对我进行威胁,甚至把我和律师困在国土局的房间里不让走,几个穿黑衣的男青年看着我们。我实在没有办法才同意签的。”李亦静说。
22幢“空中楼阁”过户
大兴法院的先行查封,令顺成公司的夺地梦未能完成。但令所有人疑惑的是,土地被查封的情况下,地上的28幢房屋为何能过户?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晓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朝阳区法院若明知土地查封,仍要求房屋过户,于法不符。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若明知土地查封,不应办理过户手续,并应向执行法院积极反映实际情况。
“朝阳法院此举明显有问题。”包括知名维权人士、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等多位法律人士表达了上述观点。
顺成公司方面对过户一事的回应是,过户是依照朝阳法院的协助执行去办的,如果法院有问题,可以向有关方面反映。
此外,顺成公司钟桦认为此事与大兴法院的查封瑕疵有关系:“大兴法院只查(封)地没查(封)房。”
而达龙公司表示,除了上述违法之外,经调查2009年7月的土地登记档案,显示当时28幢房屋仅存6幢,其他22幢早已不存在。这意味着,房屋登记机关将22幢“空中楼阁”进行了变更过户。显然,上述行为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应予纠正。另外,购房合同中注明是商品房买卖,但实际上,该6幢房屋均为工业用房。
而前述维权人士蔺文财还指出,朝阳区法院做出的达龙公司支付顺成公司2825万元调解书,也存在规避执行的嫌疑。他查阅公开信息发现,2010年7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批老赖名单,其中近半数为房产建设公司,达龙公司即在其间。“朝阳区法院在做出2825万元调解书时,理应知道达龙公司存在未执行债务。”他说。
据了解,达龙公司已于近日向朝阳区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法院已正式立案。
“即使只存在一幢也是存在,这怎么能叫空中楼阁?”8月4日,钟桦对记者表示。不过他承认,土地现存房屋并没有28幢,而仅剩原有房屋数量的20%到30%,并称顺成持有的房产证是合法的。
达龙公司一位律师向记者表示,该案在审理过程中,顺成公司未提供任何支付购房款的直接证据,也未提供民间借款借条等证据。只是在枪击案后,私下向李亦静等人出示过。
责任编辑:李明徽;主编: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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